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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次计酬一定属于非法传销吗?
比如,有一个产品,同行都卖5000元,是刚需,必须消费,不买不行,哪儿都是这个价格,但是其实这个产品是有2000元中间利润的。我利用自身的资源和技术,告诉消费者,从我这买,我只留150,其余的1850全返给你,经过比较,价格确实是市场最低的,并且,只要你介绍一个朋友从我这买,给你10元奖励,你的朋友转介绍朋友,也给你10元,朋友的朋友再转介绍朋友,也是10元,每人最多介绍3个,多的往下放,可以拿15层,层层倍增下来会是很庞大的数字,你不仅可以省钱,还可以赚很多钱。理论上这样操作,可以帮消费者省钱,消费者通过推广(其实他做的也就是帮朋友省钱),还可以赚钱,是快速占领市场,打破原来渠道很好的模式,而且消费者也没有投资,没有风险,一切都是建立在美好的基础上…那么问题来了,这样的模式属于非法传销吗?现在执法部门对这种有利于消费者,产品价格不虚高的多层次营销模式的态度是怎样的?毕竟这个模式在很多国家,运用得当,是合法的。而且现在的微商,网上各种盘,大多采用了多层次营销。注:这个产品不属于直销六大类(日用品,保健品,护肤品,厨具,保健器材,家电),所以不存在无牌非法经营直销的问题。
回复 ( 1 )
超过三层就涉嫌违法,单纯销售商品的不作犯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