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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爱好者,文学爱好者,摄影爱好者,旅行爱好者,然并卵。
在校内威胁吉大学生。
你们这是自寻死路。
只要知道下学期开始吉大南校汉堡王营业额急转直下就够了 keke
资本主义已经渗透到了我党亲手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学府。
很多人都不知道,吉大的日新楼,其实并不是吉大自己的产业,至少目前还不是。
这个楼只是吉大出地皮而已,然后由省工会负责其余一切,包括招商、运营、管理、收益等等,待35年之后连楼带地皮还给吉大。校门口的吉大商座也是这个套路,只不过是30年期限。
这种合作方式,最直接的问题就是,社会上乱七八糟各种道的人都进来了。社会人儿嘛,没受过高等教育、没接受过校园文化熏陶、不懂得如何跟学生打交道的,还拿社会上谁横谁牛逼的那一套当法宝呢。所以,某“法人”敢跟学生拍桌子,就一点都不稀奇了。而那些由吉大自家后勤管理的商户(多数都是“吉大系”的,熟悉学校的氛围),你问问他们哪个敢跟学生拍桌子,还恐吓?还人肉?罚不死丫的。学生在bbs一投诉食堂哪家档口态度不好了、菜乱涨价了,饮食中心马上就去核实,然后上网公布处罚结果。至于日新楼——呵呵呵呵。在bbs说那帮人垃圾乱扔、盘子刷不干净的帖子你们见过几次了?
要问我如何看待这个事啊,首先我赶脚,高校吧,对于资本的涌入要适当控制,学校不能过于社会化,也不能步子迈的太大,要不然啊,真容易lai(3声)了裆呢。
其次,人哪,还是得多读书。某些人哪,自己没文化,办的事没文化,干的生意也没文化,不管混到啥级别都依旧是没文化。
最后,再有这种事吧,可别跟他们废话了,唾沫星子能创造生产力咋的?直接打食药监电话,这片归高新分局管。
汉堡王好多年前计划的中国千家店计划一直没有成功,这次一闹,嘿嘿,更没戏了。
原本加盟费门槛就不高,这下更涨不上去啦!
这事要是真的是个加盟店,那汉堡王的监管质量也太差劲了,不能因为不是直营店就不管不顾。肯德基麦当劳的加盟店好像也是由总公司派人负责经营的吧。老板只是坐等收帐而已。难道汉堡王的是让老板自己经营管理销售?都不怕口味出问题搞砸了招牌?
我觉得这事儿得总公司出面解决,该赔偿的赔偿,改处罚的处罚。原本问题不严重,何必闹的这么不好看。
总的来说汉堡王内部体质还需改进
生意不好好干就请滚出去吧。
这种人包括加盟商家甚至有可能躺枪的汉堡王,就不能给他们脸,必须零容忍,学校也必须拿出态度。
给那个加盟商一句话:你当这里是社会啊。这里归教育部管,校领导归中组部管,不是长春也不是吉林省管。所以你们那套社会嗑请混出去唠。
别以为社会上认识几个纹身的,ZF里面认识几个拿工资的就以为自己是老百姓的爷爷。
滚犊子吧。
建议学校设立学生维权处,处理所有在校生在社会或者校内遇到的侵权问题。
经常和舍友去吃汉堡王的圣代,几次看电影散场还去小坐一会,现在想来一阵后怕。
从当事人学长所述,最让人心寒的不是虫子,而是汉堡王的态度吧。这种情商做销售也是迷醉。讲真吉大的勤工俭学岗位多的是,真的不需要他们来增加。要么吉大法学院见,要么,估计只能让我们吉大校医院见了。
一个小小的汉堡王连锁,吉大法学院就够了。
长春经营特色,只是恰巧碰上了吉大。
大酒店不会有这种态度,南校旁边的艾博丽思态度要多好又多好,我说想吃水晶虾饺,立马就蒸了几笼,颜值高。某些小贩一脸我牛逼,不服恁你,还敢提要求,说真的,我可不是黑长春,我只是陈述事实。日薪喽那些搞美容的男的,见到软的女孩跟在后面一个劲推销,占着性别优势和厚脸皮罢了
感觉大家对这件事情关注方向似乎有问题。
事先声明,我是吉大在校生,因为自己也是在类似加盟店工作过,所以出来澄清一件事:这件事主要问题不是出在汉堡王,而是店负责人艾丽斯。但是大家发声都是“汉堡王滚出吉大”“汉堡王你还要脸不要”“汉堡王×××”这样的文体,这就容易让人误解了,也是对汉堡王的抹黑。
到这可能有人要怀疑我是不是汉堡王派来洗白的了。我说不是你信么?我没去过汉堡王,事发之前都不知道吉大有汉堡王,只知道这是一家国外传进中国的店,并且在中国价格比其他国家高的多,并不稀罕去这种捞国人钱财的店。但是看着大家不追究真正当事人的责任有点坐不住了。
这里引入加盟店的概念:
“所谓的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经验,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等。”
简而言之,汉堡王只管收钱和传授制作方法,经营是店主的事。这和我们店一样,也是有师傅在开店前来教,开店后就回总部了,经营完全是店主和投资人的事。所以我说这件事主要责任不在汉堡王。
重新分析这次事件:吉大学生在汉堡王加盟店吃出虫子,发微博表示抗议,该店店主知道后非但不道歉,而且态度恶劣,以威胁口吻要求学生删除微博,学生被侵权不退反进,继续发声维权,得到众多网友声援。汉堡王微博致歉,加盟店门口贴出糊弄式道歉…
整个事件汉堡王只在网上知道此事,并道歉。而“口出狂言”的艾丽斯才是强横不认错,要挟学生,应付道歉的元凶。这人才应该滚出吉大,滚出校园。既然是社会人,在学生面前摆什么谱?
最后说一下虫子的事。我承认这个确实是店员有疏忽。我自己在工作时也会十分注意这个问题。长春这个季节到处是飞虫,我写作业时就不停的有虫子掉在本子上,在你面前扑腾几下就死了…更不用说店里有各种“美食”诱惑着虫子。我们会在工作时尽力注意,如果虫子掉进去了首先我自己一定特别难过,毕竟料理是我做的,人家发微博指责我我也只好道歉,然后给人家重做。我们店里发生过类似的事,当时对方也是在朋友圈里发了消息,店长看到了在群里强调了这件事,也没辞掉当事人的工作,并且和对方道了很久的歉,我们知道以后都努力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所以到这我又要声讨艾丽斯了,看他话的意思是直接辞了那个学生,并且为了不受经济和颜面损失才闹出这件事,你面子那么重要,赚学生的钱还要瞧不起学生,那你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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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内威胁吉大学生。
你们这是自寻死路。
只要知道下学期开始吉大南校汉堡王营业额急转直下就够了 keke
资本主义已经渗透到了我党亲手创办的第一所高等学府。
很多人都不知道,吉大的日新楼,其实并不是吉大自己的产业,至少目前还不是。
这个楼只是吉大出地皮而已,然后由省工会负责其余一切,包括招商、运营、管理、收益等等,待35年之后连楼带地皮还给吉大。校门口的吉大商座也是这个套路,只不过是30年期限。
这种合作方式,最直接的问题就是,社会上乱七八糟各种道的人都进来了。社会人儿嘛,没受过高等教育、没接受过校园文化熏陶、不懂得如何跟学生打交道的,还拿社会上谁横谁牛逼的那一套当法宝呢。所以,某“法人”敢跟学生拍桌子,就一点都不稀奇了。而那些由吉大自家后勤管理的商户(多数都是“吉大系”的,熟悉学校的氛围),你问问他们哪个敢跟学生拍桌子,还恐吓?还人肉?罚不死丫的。学生在bbs一投诉食堂哪家档口态度不好了、菜乱涨价了,饮食中心马上就去核实,然后上网公布处罚结果。至于日新楼——呵呵呵呵。在bbs说那帮人垃圾乱扔、盘子刷不干净的帖子你们见过几次了?
要问我如何看待这个事啊,首先我赶脚,高校吧,对于资本的涌入要适当控制,学校不能过于社会化,也不能步子迈的太大,要不然啊,真容易lai(3声)了裆呢。
其次,人哪,还是得多读书。某些人哪,自己没文化,办的事没文化,干的生意也没文化,不管混到啥级别都依旧是没文化。
最后,再有这种事吧,可别跟他们废话了,唾沫星子能创造生产力咋的?直接打食药监电话,这片归高新分局管。
汉堡王好多年前计划的中国千家店计划一直没有成功,这次一闹,嘿嘿,更没戏了。
原本加盟费门槛就不高,这下更涨不上去啦!
这事要是真的是个加盟店,那汉堡王的监管质量也太差劲了,不能因为不是直营店就不管不顾。肯德基麦当劳的加盟店好像也是由总公司派人负责经营的吧。老板只是坐等收帐而已。难道汉堡王的是让老板自己经营管理销售?都不怕口味出问题搞砸了招牌?
我觉得这事儿得总公司出面解决,该赔偿的赔偿,改处罚的处罚。原本问题不严重,何必闹的这么不好看。
总的来说汉堡王内部体质还需改进
生意不好好干就请滚出去吧。
这种人包括加盟商家甚至有可能躺枪的汉堡王,就不能给他们脸,必须零容忍,学校也必须拿出态度。
给那个加盟商一句话:你当这里是社会啊。这里归教育部管,校领导归中组部管,不是长春也不是吉林省管。所以你们那套社会嗑请混出去唠。
别以为社会上认识几个纹身的,ZF里面认识几个拿工资的就以为自己是老百姓的爷爷。
滚犊子吧。
建议学校设立学生维权处,处理所有在校生在社会或者校内遇到的侵权问题。
经常和舍友去吃汉堡王的圣代,几次看电影散场还去小坐一会,现在想来一阵后怕。
从当事人学长所述,最让人心寒的不是虫子,而是汉堡王的态度吧。这种情商做销售也是迷醉。讲真吉大的勤工俭学岗位多的是,真的不需要他们来增加。要么吉大法学院见,要么,估计只能让我们吉大校医院见了。
一个小小的汉堡王连锁,吉大法学院就够了。
长春经营特色,只是恰巧碰上了吉大。
大酒店不会有这种态度,南校旁边的艾博丽思态度要多好又多好,我说想吃水晶虾饺,立马就蒸了几笼,颜值高。某些小贩一脸我牛逼,不服恁你,还敢提要求,说真的,我可不是黑长春,我只是陈述事实。日薪喽那些搞美容的男的,见到软的女孩跟在后面一个劲推销,占着性别优势和厚脸皮罢了
感觉大家对这件事情关注方向似乎有问题。
事先声明,我是吉大在校生,因为自己也是在类似加盟店工作过,所以出来澄清一件事:这件事主要问题不是出在汉堡王,而是店负责人艾丽斯。但是大家发声都是“汉堡王滚出吉大”“汉堡王你还要脸不要”“汉堡王×××”这样的文体,这就容易让人误解了,也是对汉堡王的抹黑。
到这可能有人要怀疑我是不是汉堡王派来洗白的了。我说不是你信么?我没去过汉堡王,事发之前都不知道吉大有汉堡王,只知道这是一家国外传进中国的店,并且在中国价格比其他国家高的多,并不稀罕去这种捞国人钱财的店。但是看着大家不追究真正当事人的责任有点坐不住了。
这里引入加盟店的概念:
“所谓的加盟,就是该企业组织,将该服务标章授权给加盟主,让加盟主可以用加盟总部的形象、品牌、声誉等,在商业的消费市场上,招揽消费者前往消费。而且加盟主在创业之前,加盟总部也会先将本身的经验,教授给加盟主并且协助创业与经营,双方都必须签订加盟合约,以达到事业之获利为共同的合作目标;而加盟总部则可因不同的加盟性质而向加盟主收取加盟金、保证金以及权利金等。”
简而言之,汉堡王只管收钱和传授制作方法,经营是店主的事。这和我们店一样,也是有师傅在开店前来教,开店后就回总部了,经营完全是店主和投资人的事。所以我说这件事主要责任不在汉堡王。
重新分析这次事件:吉大学生在汉堡王加盟店吃出虫子,发微博表示抗议,该店店主知道后非但不道歉,而且态度恶劣,以威胁口吻要求学生删除微博,学生被侵权不退反进,继续发声维权,得到众多网友声援。汉堡王微博致歉,加盟店门口贴出糊弄式道歉…
整个事件汉堡王只在网上知道此事,并道歉。而“口出狂言”的艾丽斯才是强横不认错,要挟学生,应付道歉的元凶。这人才应该滚出吉大,滚出校园。既然是社会人,在学生面前摆什么谱?
最后说一下虫子的事。我承认这个确实是店员有疏忽。我自己在工作时也会十分注意这个问题。长春这个季节到处是飞虫,我写作业时就不停的有虫子掉在本子上,在你面前扑腾几下就死了…更不用说店里有各种“美食”诱惑着虫子。我们会在工作时尽力注意,如果虫子掉进去了首先我自己一定特别难过,毕竟料理是我做的,人家发微博指责我我也只好道歉,然后给人家重做。我们店里发生过类似的事,当时对方也是在朋友圈里发了消息,店长看到了在群里强调了这件事,也没辞掉当事人的工作,并且和对方道了很久的歉,我们知道以后都努力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所以到这我又要声讨艾丽斯了,看他话的意思是直接辞了那个学生,并且为了不受经济和颜面损失才闹出这件事,你面子那么重要,赚学生的钱还要瞧不起学生,那你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