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在单位从事体育运动受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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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某天下午17时40分(下班时间18时)在单位篮球场打篮球时受伤,被打断两颗门牙,致使我受伤的人是另一个单位的职工。我是单位篮球队的一员,虽然当天不是单位组织的篮球赛或训练,但我单位与对方单位的职工经常相约在我单位打篮球,单位领导也支持、鼓励我们进行体育锻炼,从未反对过我们在下班时间前进行打球(一般我们也只提前半小时锻炼),同时我受伤当天对方单位带队的正是一位领导。受伤之后我立即去往医院治疗,也确认了两颗门牙折断的伤势。后来我一直与单位沟通,希望能够将我的伤情认定为工伤,但单位领导称我们当时是私下打球,主要责任在致使我受伤的那个人,但也没有表态不能认定工伤,态度模糊。我这种情况是否能被认定为工伤?我的伤势能否评定十级伤残?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我能否要求单位进行一定补助(包括对方单位)?我生活在小县城,刚参加工作,为治疗断牙往外省、市区跑了很多次,家里条件不太好,目前治疗费用已花费上万元,难以承担。

2017年4月28日 3 条回复 1046 次浏览

发起人:Fade 初入职场

回复 ( 3 )

  1. 廉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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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泻药,从政策本身来讲,绝对不是工伤。

    工伤认定必须满足三工原则,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与工作有关的事务受到伤害。你这件事一条都不占,甚至连单位组织的文体活动都算不上,只能算是私下组织。

    再其次,领导支持你们活动,这个支持,也就是精神支持,和支持你下班游泳,下班泡吧,下班撩妹没有本质的区别。

    最后,你说领导没有明确回答你是否为工伤,额,这个我只能说,政策上是不允许的,其它我不懂,也不想懂。

  2. 劳动法咨询师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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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上班时间在单位从事体育运动受伤的,如果该体育运动是用人单位组织的,则劳动者受伤是属于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是算工伤的;如果该体育运动不是用人单位组织的,则劳动者受伤,是不能算工伤的。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3. 杨模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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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属于工伤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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