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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彻底延误赔偿标准是什么?
快递寄出后到了收货城市,因为当地三轮车管制所以没办法送货.让我自取我不同意.他们违反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三章 快递服务第十六条(三)企业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快件(邮件)的投递;(四)企业应当将快件(邮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和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之后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给我退回了.后来我投诉到国家邮政局.现在他们给我转用其他快递寄送.截至目前还没有送达,到现在已经超过了《快递服务》中快递彻底延误时效: 国内异地快件为7个日历天超过彻底延误时效可视为丢失.现在我要求快递公司赔偿,应该是按照延误赔偿还是丢失赔偿?赔偿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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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服务行业标准》中规定,同城快递服务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不得超过72小时;同城快递延误时限为3日,国内异地快递为7日,国际快件为10日。当快件出现延误时,消费者可以视为快件丢失,要求赔偿,信件丢失按服务费2倍赔偿,包裹原则上按照保价实价赔偿,没有买保价的包裹将按照具体服务资费的5倍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