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合伙受益人给人买意外人身险,规定时间让其自愿意外死亡,算违法吗?

理由
举报 取消

最终的受益人是死亡者家属,和买保险的人。骗保的违法不算。

2017年4月11日 10 条回复 1276 次浏览

发起人:Robot 管理大师

回复 ( 10 )

  1. 费寒冬
    理由
    举报 取消

    谢邀。(免责声明:本答案旨在普及知识,并不是教唆犯罪。)(笑

    不违法,能顺利获得保险金赔付。

    以下四种情况除外:

    • 被保险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外)于投保两年以内死亡、保险人(保险公司)能举证证明(或者经警方调查)其死亡属于自杀行为。
    • 保险人能举证证明(或者经警方调查)被保险人死亡属于主观蓄意谋杀,且实施犯罪的人中有指定受益人。
    • 被保险人和投保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
    • 原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者受益人与被保险人死于同一场事故,且无法认定死亡先后顺序(视为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

    如果被判定第一种,则保险公司不予赔付、退还已缴保费。

    如果判定为第二种,保险合同作废、但是如果缴费达两年以上、保险公司退还现金价值。

    如果判定为第三、四种,原受益人保险金领取权作废、死亡保险金受益人转为法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

    在日剧『暗金丑岛君』中,经常会有这样的场景,由于债务人欠黑社会高利贷无法偿还。而被高利贷公司逼迫投保附带意外伤害条款的人寿保险,然后「让其意外死亡」,获取保险金赔付。

    这个情景和题主所问十分相似。

    当被保险人由于某种特殊原因,购买人身保险、并且在期间内「被意外」身亡,指定受益人是否能顺利获得死亡保险金赔付?

    目前的人身保险,实行的是「同意原则」,即当被保险人同意,则可以指定法定受益人以外,作为死亡保险金受益人。

    因此,根据同意原则,在获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之后,有权在投保时指定法定受益人之外的人作为死亡保险金领取人。可指定一人或多人,并且可指定份额。

    (法定受益人:当投保时,受益人选择「法定」、或者投保人未获得被保险人同意擅自指定受益人、亦或者未指定受益人。

    发生以上三种情况之一时,被保险人因故身亡、保险金视作被保险人遗产,依照法定继承人顺序领取保险金。)

    因此依照题主所说:

    •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关系。
    • 经过被保险人同意,指定与其没有法定继承关系的自然人(或者法人)作为死亡保险金受益人。

    经过被保险人同意的情况下,视作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因此可以投保。

    至于题主说「其意外死亡」,这个「让」字很值得玩味。

    这个「让」字,我理解为:

    • 使被保险人主观自杀。(投保两年内)
    • 受益人蓄意谋杀被保险人。
    • 受益人逼迫被保险人做出自杀行为。

    如果为以上三种,并且事后,保险人无法举证(两年内自杀、主观谋杀等),即「完美犯罪」,则视为突发、非主观的意外事故。予以赔付死亡保险金。

    因此人身保险非常容易被犯罪集团滥用。

    例如债权人逼迫债务人投保、指定债权人作为受益人,且在保单生效后,实行「完美犯罪」。(例如「暗金丑岛君」中、车辆开来,受益人逼迫被保险人自己撞向车,造成被保险人死亡,这种情况下,很难举证受益人犯罪或被保险人有主观自杀行为。)

    则可以获得死亡保险金赔付。

    因此,学界一直有争论,是否应当废除「同意原则」,只准法律上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的人领取死亡保险金(祖父母、父母、兄弟姐妹、子女、或者法律上具有抚养、赡养关系)。

    因为「同意原则」非常容易被犯罪集团滥用骗保。

    完。

  2. 许明亮
    理由
    举报 取消

    给费博士补充一点。

    原则上,受益人可以是任何人,但是在实操中不是这样,比如意外险,一年期的意外险几乎都是网销,要么法定继承,要么只能指定父母子女配偶等,避开了道德风险。

    比如许多线下投保的寿险意外险,原则上也只能选择父母、子女、配偶作为身故受益人,填投保单的时候,你填了别人,核保就不让你过,更不用说买高额保单了,特殊情况,可以在生效后做保全,申请变更受益人为没有保险利益的人,又得审核,这样极大地规避了道德风险,我觉得挺好的。

  3. 平成君
    理由
    举报 取消

    不说实际情况,从理论上,两个人只要存在经济关系就可以为对方投保。

    这也是保险利益的根源。

    而配偶和子女是直接经济关系,父母因为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有抚养老人的义务,所以父母和子女也有经济关系。

    还有类似的像债务关系,劳动关系,也都属于这一种。

    反之,如果不存在经济关系,保险利益不存在。比较典型的像英国那边,因为子女没有抚养父母义务,所以不存在保险利益。

    说完了这些,再说一下,意外的定义。

    意外要求是非主观性,即非自杀,存在不确定性,所以规定时间内的意外,不是意外。

    不过,这几年发生了多起巨额保险理赔案都和骗保相关,这个以后再说吧。

  4. 胡焕
    理由
    举报 取消

    我就来问问,这问题的标签里面有个创业是怎么回事。。是打算开个意外死亡9块9包邮的淘宝店么。。

  5. 石头叔
    理由
    举报 取消

    “规定时间让他死亡”就是谋杀,你说,谋杀违法不违法呢?

  6. 列宁
    理由
    举报 取消

    恐怖袭击 战争 不可抗力 核爆 投保两年内自杀 不予受理

    两年后自杀就行了

  7. 林中人
    理由
    举报 取消

    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刑法里有一条专门的罪名叫“保险诈骗罪”。犯罪集团想到了这样一条路子,其风险也是很大的。当高额的意外险保险金、受益人非亲属、事故匪夷所思、保单刚生效不久,给保险公司的第一感觉就骗保,会立即启动报警。后续的调查,谁也无法预料到,反而犯罪集团会把自己搭进去。

  8. 点点渔
    理由
    举报 取消

    给人买保险,受保人自己知道吗?比如老公给老婆买保险,可以在老婆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吗?如果可以像马蓉那样骗婚的会还多吧……无拘无束的肆意犯罪

  9. 俊河
    理由
    举报 取消

    我的妈呀 这个标题我读了3遍 细思觉恐

  10. 匿名用户
    理由
    举报 取消

    已举报,不谢!

我来回答

Captcha 点击图片更换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