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邮箱*
密码*
确认密码*
验证码* 点击图片更换验证码
找回密码
忘记密码了?输入你的注册邮箱,并点击重置,稍后,你将会收到一封密码重置邮件。
如题。
谢邀!
这题不回答,怕被扔鸡蛋。
接受邀请
规避债务都是需要提前规划的,在没有任何债务的时候做出资产的转移或者安排,如果债务已经欠下,那么无论怎样做出规划都是有恶意转移财产的嫌疑。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
昵称*
E-Mail*
回复内容*
回复 ( 2 )
谢邀!
这题不回答,怕被扔鸡蛋。
接受邀请
规避债务都是需要提前规划的,在没有任何债务的时候做出资产的转移或者安排,如果债务已经欠下,那么无论怎样做出规划都是有恶意转移财产的嫌疑。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即作了规定。该司法解释123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处理: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妨碍或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支付令的。
这其中,“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造成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即属于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