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工地上断了一根手指,如何索赔?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2016年10月19日,我爸(44)在老家四川某县城建筑工地上班,下午两点被塔吊上落下的木板砸断了左手无名指,没有报警,被送到成都某医院做了手术,两天后情况恶化,截掉了该手指。公司说买了集体保险,垫付了部分医药费。 我爸半年内乃至更长时间都无法上班,现在全家我一个人挣钱,但我爸并不打算向公司提出索赔,我老家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淡薄,不懂维护自身利益。我爸就是怕得罪人,怕以后工地上不要他。我家里能够向公司提出索赔吗?怎样向公司索赔,维护自身利益? 请知友们给我点好的建议,帮帮我家,谢谢大家 2017年4月28日 3 条回复 1088 次浏览 农民工,工伤,法律,法律咨询,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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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确认下有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有合同,那么一般来讲公司应当是给你父亲缴纳了社保的,其中含有工伤保险,如果在工作上发生事故的,则由该保险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可能是由于你父亲担心熟人环境下把这个事情拿出来索赔会闹的关系僵硬,所以他才没有积极主张相应权利,但其实不然,父亲因工受伤属于社会保险承保范围内的,这点不会对公司造成损害,哪怕公司只买了雇主责任险(商业保险),那么这部分损失也是保险公司来承担。不对公司造成实质影响。
那么接下来告诉你,该怎么处理:
发生工伤后怎么办?
1.及时要求用人单位垫付医疗费用;
2.要求用人单位尽快申报工伤;
3.用人单位在伤害发生后一个月内未申报工伤的,可以委托律师申报;
4.工伤认定后,劳动者伤情稳定,可以提起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5.工伤伤情鉴定出来后可以向单位索赔工伤赔偿费用,或者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赔偿;
治疗期间的待遇问题
1.医疗费(以实际住院期间发生的金额为准)
2.住院伙食补贴
3.外地就医食宿交通费
4.辅助器具费用(假肢、矫形器、助行器等)
5.停工工资(停工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发放)
6.停工期间护理费(由职工单位支付)
7.长期护理费(以鉴定为依据)
工伤认定需要的证据材料
一、要确定劳动关系需要的证据材料
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议先从以下方面准备、收集证据:
1.工资表、工资卡、工资条
2.工作证、上岗证、工卡或者工作服;
3.名片、盖有公章的介绍信等;
4.考勤表、加班表;
5.工伤现场照片或者抢救记录;
6.工友的证人证言;
7.工伤发生后的赔偿谈判记录、协议书、视频、录音等。
二、鉴于您当时是给公司干活,所以在目前这个阶段,建议维护好与公司关系,要求公司垫付医疗费等,先治好,再谈赔偿。
与此同时 在这个阶段,您需要收集以下材料,并在委托律师时如实提供给律师:
1、工头姓名、发包方名称(如果是给工头做事)
2、年龄
3、身份证地址、公司注册地,公司主体信息
4、实际住所、公司实际办公地
5、本次受伤时所在工地项目名称、位置、名称。
律师提示:
在目前治疗阶段,尽量避免与用工方产生矛盾,以免因为治疗费的问题耽误治疗时机而造成其他不利后果。如情况紧急,不好处理,则开始要考虑直接委托律师来处理了。
我爸在工地上断了一根手指,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应当赔偿。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谢邀!汪老师回答详尽,没有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