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不顾家,怎样做才能构成离婚,而且离婚要对男方有利?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情况是这样的,夫妻原本都挺顾家,现有俩女儿,大女儿5岁,小女儿三岁,妻子近段时间经常晚上出去玩,刚开始是一玩就是玩到半夜回来,慢慢的发展到夜不归宿,丈夫管她,妻子不让管就是要出去玩就是要在外面过夜,还分房睡,妻子干脆以吵架的名义不回家,一直待在外面过夜,孩子上学或者生病了什么的都不管,电话不接短信不回,而且妻子也是嘴上说要离,丈夫真想离了妻子又不肯离,孩子也不管也不回来住,在这种情况下,怎么样才能做到让妻子必须跟着离婚,而且是对男方有利的离婚,该怎么做? 2017年4月22日 2 条回复 1165 次浏览 婚姻,婚姻法,家庭,法律咨询,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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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自然是好,离婚仅需9元钱。。。
诉讼程序下,一般法院都会进行调解,上海这边甚至会调解两次。
确定父亲感情破裂,是需要事实佐证的,例如妻子夜不归宿的去向,家庭财产收入状况,是否存在不良嗜好,等。
参考王宝强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