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首付,写婆婆和男友名字,婚后共同还贷?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男方父母婚前50%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是男友和他妈妈的名字。那我如果从婚后开始和男友一起还贷,每个月保存我的还贷证据,如果以后有万一什么的,我能追回这部分凭据里的钱吗?还是说男友婚后开始还的贷款和我还的贷款加起来的二分之一? 2017年4月17日 3 条回复 840 次浏览 婚姻法,房屋产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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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如果不保留证据,可能追回四分之一,保留证据理论上可以追回一半。
按揭还款的部分
谢邀。
房屋属于男方与其母亲共有,假设男方占50%份额,这一部分,只要你们不是实行约定财产制,而是夫妻共同财产制,婚后还贷部分,不论是你出还是男方出,都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你可以分得相应的补偿。
其母亲所占50%份额,如你们是共同财产制,这一部分算是赠与还是借贷,如是借贷是否享受增值还是只拿利息,可能会有争议,网上简单解答我就不研究了。建议事先说清楚,签订相关协议。 并保存好相关证据。
附: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
根据最新的婚姻法修改,女方离婚时可以获得部分房屋补偿款,此项下有明确计算公式。因为产权证上是男方及其家母名字,因此房屋产权被一级稀释。即使证据完全充分,也无法获得房屋总价值的百五十,只能取得共同还贷部分金额及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