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朝云畔雨库洛牌 初入职场

你要看一个国家的文明,只需考察五件事:第一看他们怎样待小孩子;第二看他们怎样待女人;第三看他们怎样待动物;第四看他们怎样宽恕旁人;第五看他们怎样利用闲暇的时间。

回复 ( 6 )

  1. 南光坊天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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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排第一的答案说了很多,没大错但也没说到点子上。

    西敏制的核心特征是单一选区多数决的选举制度,和由此产生的(事实意义上的)两党制。

    由于每个选区只有一名议员能够当选,小党能够获得议席的可能性很低,绝大多数议席由两个大党把持。而且一次大选中往往其中一个大党能获得过半数议席而单独组阁(否则称为悬峙国会,需要建立联合政府或少数派政府)。

    英国最近一次悬峙国会是2010年大选产生的,最后保守党和自民党联合执政;再上一次是1974年,最后工党单独组建少数派政府;再往前一次则要追溯到1929年。

    对比来说,欧洲大陆国家联合执政简直就是家常便饭,比利时从1954年起一直都是联合执政。

    由于首相一般都是议会多数党的党魁,在推行政策时受议会阻力也较小,理论上说只要能保证党内一致就可以通过议会。

  2. 涛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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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再来班门弄斧一下吧,若有常识错误,烦请指正。

    首先强调一点:西敏制是议会制(或者叫内阁制)的一个子集,在横向对比的时候,议会制政体之间的差异,要远小于它们和总统 / 半总统制政体之间的差异。不过,即便两个国家都属西敏制,也不意味着它们的运作机制完全一样。换言之,若设今日英国的「西敏度」为 1,则其他同样采用西敏制的国家可能有 0.9 或者 0.5,但绝对不会也是 1。而纵向来看,一百年前的英国也不会是 1,毕竟再稳定的政治体制也会随着立法和实际施行而缓慢变化。西敏制的种种特殊之处大多来自英国在宪政实践中的传统和习惯,正当性源自「自古以来」,没有成文的依据;而其他制度的政体可能是设计出来的,所有程序和细节都写在法典或者章程里。以下主要说说三点「西敏议会制」与「非西敏议会制」之间的差异(而不是议会制与其他政治体制之间的差异,虽然前者基本上也是后者的一个子集)。

    第一个最直观——但并不是最基本——的区别:座位不一样。来看看西敏制典范国家,英国和加拿大的下院:

    以及两个同样采用西敏制但程度较低的国家,印度和澳大利亚的下院:

    (照片来自印度政府网站)

    最后是小小的马耳他议会:

    (照片来自马耳他政府网站)

    可以看到,西敏制的议员们全部或者大部分成两排对坐,传统来说执政党坐在(议长的)右侧,反对党坐在左侧。反观德国和意大利的下院:

    (意大利议会照片来自 (上图为英国下院)

    (上图为印度下院)

    而其他绝大部分国家会画成这样:

    (上图为德国下院)

    (上图为意大利下院)

    当然也不是所有西敏议会都采用对坐,除了上面加一个半圆的变种,还有刻意要表现出与西敏制有所不同的苏格兰议会:

    此外,部分西敏制国家还有不属于两派之外的所谓 crossbench 存在,这个术语也是由英国上院里垂直于两派排列的座椅而来,就不细说了。总之如果看到一个国家的议会大部分人明显分成两排对坐,那么它一定是西敏制(但反过来并不成立:如果不是对坐,则可能是含西敏在内的任何一种政体)。

    第二个较大的差异是西敏制的官方反对党影子内阁。在大部分议会里,在野党虽然都可以叫做反对党(Opposition),但典型西敏制下,最大的在野党有个官方的称号,比如英国、加拿大和直布罗陀叫做 Her Majesty’s (Most) Loyal Opposition,「女王陛下(最)忠诚的反对党」,尽管「忠诚」和「反对」出现在同一个称号里听起来有点精神分裂,但忠诚是指对国家(君权),反对是指对政府(执政党)。在女王荣光已经暗淡的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印度,议会认定最大在野党的头衔就是简单的 Official Opposition,「官方反对党」。

    另外,西敏制的反对党一般会组建一个不具任何实权的镜像内阁,其领头人通常就是反对党的党魁。其作用一方面针对执政内阁成员一对一「专人盯防」,一方面也为将来打下江山组阁做准备,这个镜像内阁叫做 shadow cabinet,影子内阁。不过并不是所有西敏制国家都会有官方反对党和影子内阁,比如新加坡没有什么能与执政党抗衡的力量能充当反对党;而我们可爱的苏格兰没有官方反对党,但每个在野党都有自己的影子内阁。

    反观德国和意大利,反对党就是指所有议会内的非执政党,它只是一个术语,没有政党会得到任何官方的特殊冠名。反对党也不会专门成立影子内阁(意大利曾经在〇八年弄过一次,第二年就解散了)。

    第三个比较明显的差异是,西敏制国家一般是普通法系,换句话说,西敏制议会的立法权有一部分分给了司法系统。当然这一条也不是所有西敏制国家都符合,比如南非混合了普通法和民法法系,苏格兰和魁北克也都属于混合体。而其他议会制国家几乎都是民法法系,司法系统对立法的影响较小。

    此外还有一些比较细微的差别,比如西敏制一般会明确说内阁是 Responsible Government (责任政府),即内阁必须对议会(而不是君主或者国家元首)负责,议会对内阁不满的话可以通过拒绝通过政府的预算法案或者发起不信任动议来逼迫内阁下台。但实际上,大部分(如果不是所有)议会制政体中的内阁都对议会负责,毕竟内阁成员自己就是议员,只不过这一理念没有像西敏制这样明确的表达,又或者议会控制内阁的方式没有那么有效或极端,比如现在联邦德国的议会没有能单纯导致内阁下台的不信任动议,要想替换总理,必须先有半数以上议员认同一个替换人选。又比如西敏制国家一般会有国家元首向整个议会讲话的国会开幕典礼,源于英国的 State Opening of Parliament,非西敏议会国家一般没有。

    如无额外说明图片来自维基百科。

  3. Paul 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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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邀。

    意大利的不太清楚,但是德国是略知道一些。

    英国的西敏制其实是一个很庞大的概念,由殖民时期所形成的立法行政司法体系均可以被划入西敏制的范畴。立法上来看,西敏制议会通常分为上下两院,上院由君主指定的贵族组成,下院由民选的平民组成。西敏制在选举时信心单一多数制原则,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英国形成了实际上的两党制(很多国内百科书上会写英国是两党制国家,这是错误的)。一战以前英国基本由托利党和辉格党轮流执政,20世纪以后开始称保守党和自由党。一战以后自由党衰落,二战结束至今,英国一直由保守党工党轮流执政。

    德国国会与英国议会最大的不同就是选举制度,德国采用的是比例代表制,即每个政党在根据普选票的结果分配国会议席。这样做的结果就是德国大多数情况下无法产生占绝对多数的政党,政府通常由两个甚至以上的政党联合组成。

    单一多数制和比例代表制各有利弊,但是就反应民意来说,比例代表制做得更好。

  4.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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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邀!

    请用Google或者Yahoo查询,你就能找到正确的答案了。

    –欲求真知,远离百度。

  5. 鳩江一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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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ul Chu 其它答案似乎都是从英联邦法系(美国忽略不计)与德国议会制度差异来分析的,而接下来我要简单分析一下意大利的议会制度。

    意大利和德国议会制度的相同点,是议会下院都采用了比例代表制(以色列受德国影响亦是如此),这导致政府在大部分情况下都无法由某一个政党单独组成。所以每当涉及意大利大选时,新闻里总会提到“中左联盟”与“中右联盟”两个词,前者以普罗迪、伦齐等为代表,后者以贝卢斯科尼为代表。这一制度的弊端是任何一个政党都难以发挥强大的影响力,特别是在法案表决和大选时,某些小党为了讨价还价反而会借机倒戈(说白了就是“窝里反”),严重时甚至会迫使内阁全面改组,阻碍立法进程。

    然而上述这些对于意大利来说并不算最致命的。伦齐为何要赌上政治前途来推进意大利宪法公投?《比较宪法》一书曾着重介绍过意大利议会制的独特之处——参议院与众议院相互制衡。上次大选之后,中左联盟在众议院占相对多数,而中右联盟在参议院占相对多数,假如某一项法案在众议院表决通过,必然会在参议院遭否决。通常在其他议会制国家,下院可以对该法案进行二次表决(例如日本国会的“强行通过”,只要由众议院2/3以上议员二次表决同意,法案无需经参议院表决即可生效),然而在意大利,任何情况下所有法案必须同时获参众两院表决通过才能生效。不仅如此,意大利参众两院都有权通过对政府的不信任案,这简直就是意大利议会制的硬伤。设计这一制度的初衷在于防止意大利战后再度出现独裁政府,实际后果却是意大利政府平均每1~2年就更换一届,每一部法案生效都要经过极为漫长的时间。

    伦齐推动宪法公投的初衷是好的,奈何“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还同时拿下了罗马和米兰两市市长。向来标榜反欧洲一体化的五星运动党,很可能借机扩大影响力,这才是为何此次公投会跟脱欧扯上关系的最主要原因。

  6. 钟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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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看三本书:《当代英国政治》,《德国政府与政治》,《全球化时代的欧洲政治》,都翻译成中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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