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钻车轮底,交警判行人负全责。司机仍然要陪民事责任吗?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比如最近的那个事件。一妇女自钻车轮自杀,交警认定妇女自负全责,然而身边很多人都说,交规中只要撞死人,无论责任如何判定。司机方都需要赔付至少百分之二十的责任?是这样的吗? 如果是,那以后所有自杀的是不是都可以找个车撞了,至少还能给家人留点钱 2017年4月16日 3 条回复 1484 次浏览 交通,民事责任,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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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受害人全责时若其存在主观故意,机动车可以免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人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没有过错,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会载明机动车无责,但是赔偿事宜属于民事范畴,可以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一般会依据当事人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酌情在10%内判决司机承担的赔偿责任。
那你知道为什么要有这个规定么??因为群众喊着道义啊,人心啊,所以才会有这个规定的。
那么现在出台这种符合当初民意的规定了,还不够满足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