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疑难问题求前辈指点?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a公司有3个股东A、B、C,分别持股34.30%,32.85%,32.85%。现在D公司收购了B公司持有的a公司之全部股权,D公司同时被A公司控股。能否认定A公司与D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另外E公司全资控股A公司,是D公司的实际控制人。E与A、D公司是否为一致行动人? 2017年4月24日 1 条回复 670 次浏览 上市公司,企业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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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答案:A与D公司是一致行动人,E与A、D公司不是一致行动人
其实查一下《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看一下第八十三条就知道了,原文如下:
第八十三条 本办法所称一致行动,是指投资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
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一)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
显然,A和D都对a公司有股权,且A对D是控制关系,故为一致行动人。
而,E虽然为A的控股股东,但是E并不直接对a有投资,故E不存在一致行动人的问题。
不知道回答是否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