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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贩装病,作为政府宣传部门应该怎么办?
近期文明城市评选,省里中央都来检查。前几天菜市场治安队(公司工作人员,非政府)整治占道经营时,遇到一妇女占道经营卖菜,劝说时也没有起冲突(有视频为证),妇女也承认占道经营,治安队人员离开15分钟后,妇女亲属过来说妇女倒地口吐白沫。治安队迅速拨打120送去医院(一家台资产私营医院,为避免误会没有送去政府医院),医院方面说是高血压。妇女要求政府赔偿10万元,否则就在中央检查组巡视期间拉横幅等等。然而下面市场治安队公司和村委会没那么多钱(有的人认为政府的钱不算钱,但是其实政府的钱也是我们纳税人的钱,特别是一个村委会更不是富裕的,为了安抚这些个别激进分子,村委会想要发展社区农村的民生福利的钱就更少了,总不不能为这种事加税吧),也不认为需要为此事负责(视频中确实没有发生肢体冲突或激烈语言冲突)。我是一个普通大四在读学生,在宣传部门实习,不是政府工作人员,但是本着学习公共关系的角度想知道这种事情应该如何正确处理。
回复 ( 3 )
高血压也能找政府要钱咯?报警啊!
我没有女朋友心理难受,要求政府赔偿,不然我也拉横幅。
1、什么事情都要看背景环境,城管与小贩的关系,一直都是比较尖锐的社会群体矛盾点之一,不管政府与城管是否违规,形成了小贩弱势被欺负的固有舆论印象。
2、具体看这件事,可以参考最新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告状一事,需要疏导,政府要有诚意的,坦诚的与小贩进行沟通,双方达成谅解,这是唯一出路,否则就会激化矛盾。
3、公关除了专业,重要的一点在于艺术。所以处理好此事,需要政府积极主动热情,虽然自觉一点委屈,但为人民服务,少不了委屈误会,适当给小贩一些安慰即可。
4、如果以上无法奏效,这是法治社会,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我想小贩应该知道讹诈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