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个人在相关法律生效前违反了这部法律,证据一直保存,那么在这部法律生效后可以将这个人定罪并惩处么?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2017年4月21日 3 条回复 889 次浏览 思考,法学,法律,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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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第一,从旧。即,刑法不朔及既往。今天生效的刑法,不能判昨天的罪。(犯罪有持续性的概念,在法理上有的讨论了)
第二,从轻。今天这个罪名轻,那么昨天的罪按今天的判,对被告人有利原则。
第三,司法解释,尚未判决的,新刑法认为不是犯罪,原刑法认为是犯罪的,放了。具体是,判无罪,裁免于刑罚,还是撤销案件,记不清了。已判的,不好意思,我们就不改了。当然,假释,减刑有优惠。
关于这个问题,在法律上被称作“溯及力”。
法律的溯及力,指的是一部法律对其生效前尚未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罪行是否生效的能力。
我国关于法律的溯及力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意为在原则上,新法生效前所犯罪行不受新法的约束(一般原则),但新法对该行为的处罚较轻或新法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新法(例外原则)。
历史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