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公司利益分配不均,求解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3个朋友在大学创业成立公司,毕业半年,矛盾具出。开始定的分成是基本平分,有业务的拿提成但是不多,提成大概十几,因为刚毕业不知道谁有两把刷子,当做了半年了,有的人一单十几万的几万的好几个,小业务也多,有的人一单一两千但是业务多,有人半年也去跑单子但是就一两单,最后要平分。每个人都不愿意,单子大的不想平分,另外人说的还是平分。现在情况碍于朋友面子又不想闹僵,怎么办? 2017年4月19日 10 条回复 1026 次浏览 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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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过无数人,这个答案,希望你们创业的都点赞。让大家都清楚一下一个基本原则。
无论关系如何,股权划分必须有主次。
概念是这样的,至少有一人,也就是项目的主要推动者,他的持股比例一定要超过50%。
而且,在计算持股比例的时候一定要用货币来衡量。一切无形资产,除非有权威的货币化价值标准,否则一律不计算。而且, 每个人都必须发工资,无论工资是不是到手,也一定要在财务报表上显示出来,即使计入待支付款项也必须要计算进去。
这样是为了保证项目的合理进行,而不是什么朋友关系。
生意是生意,感情是感情。
很多人分不清楚这两者之间的界限。
而股权比例和分配比例是可以不同的。
比如,我虽然持股51%,但是我长年不来,不上心,那么在分配收益的时候一定要考虑这一点。
另外,退出机制也必须提前约定好。
每一个公司从成立之初,就伴随着破产的阴云。必须要考虑。
如果以上做不到,那就说明自己还不够成熟,无法理智处理生意这种问题。那么就不要创业。回去打工,等明白了再说。
谢邀。
既然开始定过,就遵守约定。
谁提出的约定,就由谁承担今后调整约定的成本。
要在约定下调整分配,得看它们以什么形式生效的。
如果“分成是基本平分”是以股权形式实现,可以在股东会提出决议增加注册资本,收入高的成员出资入股得到更多股份。
如果“有业务的拿提成”是以劳动合同的报酬实现,直接由经理调整报酬,纳入预算方案经股东会决议就行。
还有许多其它情形,就不一一列举了。
利益分配是创业的基本功。题主真正的问题是侥幸心理,以为基本功不扎实也能创业。出了问题就想抄捷径解决,恐怕以后还有很多苦要吃。
按照股权分配不是应该的吗?
刚创业半年就开始闹矛盾,你们能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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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股东会,做个销售绩效提成标准,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年底正常分配利润就是了。
还有有人擅长销售,有人擅长管理,能力各有不同,你们把矛盾集中在销售上,看起来已经有打算了吧?
初创者必然遇到的问题。这肯定不能平分的。如果僵持下去,必然散伙。大学生创业很容易义气变儿戏。要不就大家坐下,坦然面对心里不平衡问题,改变分工,改变分配规则。要不早早散伙分家免伤和气。
没事,一开始就是这样,反正之后正规化了,做个认证都要被刷一下,不说个体商贩哈,人家肯定是老板或是主力技术占大头啊。
不过再过很长时间之后又会出现一个新变态模式,那就是猎来的人才和哪怕在这儿吭哧半辈子的人,其拿的也不是一个平行世界的钱啊。嘛,然后目前好像就没法破了
平分是最坏的分配模式,历史已经无数次证明过这一点,这条路走得通除非是老子庄子孔子三人合伙。
要走到最后,感情,人性都很重要,但都靠不住。相比之下,更靠得住的只有制度,法律这些冷冰冰的家伙。
对创业公司,尤其初创的公司,我有三条建议。
第一,绝对不搞股份平均,初始设立可以根据各自的贡献要素,划分份额。但一定要有一个领头人。
第二,分红跟贡献要素挂钩,而股份只作为分红基准。贡献要素量化方案一定要出来。这个很重要,大家要和和气气还是吵翻天自己看着办。不过你要一定要初创一个股份有限公司,这条当我没说。
第三,一定留个股份池子出来,代持也好,另设也好,没有本质区别,但细微的差别很微妙。这会省却以后很大麻烦,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不细说,细说要钱。
这种情况延续下去,很可能迟早互相就是弄僵的。收入其实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工资和提成,这个是要跟职位,业务贡献挂钩的,这部分不应该平分。另一部分是分红,这个跟股份比例相关,属于事先谈好的比例。现在看来,大家一开始指的平分不清晰,造成理解上就有差异了,其中有人理解成工资收入,提成,分红全部要平均,这种分歧需要尽快澄清,如果无法统一就早点分开还好,能统一意见就继续合作
这就是为什么不敢跟好哥们创业的原因。如果想可以,交情是交情创业时创业,一切都讲好
创业维艰这本书里有一章:如果炒掉一个朋友
重新订一份合同吧,上个世纪国企的教训已经告诉我们平均分配在发展初期是不太行得通的
趁早散伙,大家还能做朋友。
再拖下去就不愉快了。
产生这个问题的原因,是因为你们把“股权”和“业务提成”混淆在一起,股权哪部分是分红,按股份分就是。
而提成是多劳多得,要扣除各种成本和这部分之后,剩下来的才是利润。
至于利润要不要分掉?分掉多少?是否还要继续作为资本投入?这又是另一个问题。
……总之你们这样合伙问题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