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屋继承,过去的买卖和现在继承的问题?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父亲有一处房产,27年前借给亲戚一直居住至今。父亲于09年去世,现该房产已按集成过户至本人名下。但亲属拿出1997年父亲给打的一张该房屋买卖收条(油笔字迹,而且我现在也没有证据判断其真假)。不知道这样的情况,物权法应该怎么判?———————————————————————————————————不想做伸手党,奈何实在对于法律知识懂得很少。关于遗产纷争问题,我知道很多人都鄙视这种家里打官司的情况。本来也不想去争抢,可是实在是家里需要钱,亲戚又实在欺负人。才不得不走到今天这一步。希望大家可以给一些建议。 感激不尽。 2017年4月22日 1 条回复 736 次浏览 房产,法律,法律咨询,继承,继承法,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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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在不动产登记规则,房产登记在你名下房产就属于你,但是那个买卖收条就是合同法范围,可能会按照合同法来处理,比如说你要退钱,这里面涉及到继承法,你是继承过户,就得承担你父亲的债务,总之谁主张权利,谁提供证据,你提供的信息太少,不好判断,不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