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生意,对方业务支出费用不透明,如何处理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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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合伙人分工不同,我负责采购和内部行政管理,对方负责销售且有资源,目前交际费用和回扣不透明,如何处理较为恰当!他一直灌输一个观念,出于保护客户的目的,回扣比例和回扣收受人员不让我知道。

2017年4月17日 3 条回复 1210 次浏览

发起人:王旭 管理大师

回复 ( 3 )

  1. 黄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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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邀。

    如果需要获得未签单的潜在客户,应该发放对应的报酬。

    已经签单的客户名单应该归档,成为企业的资产。股东、采购、行政,这几个职务确实不该接触客户名单,但可以在规章允许时安排其它销售接触。规章由董事会和经理制订。

    销售负责人的裁量权可以写入销售政策以及预算方案。

  2. 无声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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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邀,必须要备案。

    不知道你们分工,但回扣这事情肯定是要公司备案的。保护客户这种理由都是xjbc。报销也要定范围,特事特批。偶然性大笔支出可先斩后奏。

  3. 创业商学院陈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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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认为凡事有利有弊,合伙创业的好处是能减少初期投资,遇到什么事都能有个伴商量,也能分担一部分的工作时间。但是不好的是个人的意见有时不能达成共识,容易把不满积压最后爆发。对于金钱更是容易反目成仇,一个不小心把钱给分少了就麻烦了。还有就是有赚也许能一起数钱,但一亏损就把责任都推走。等等,做生意是要经得起风浪,凡事也都会有不好的一面.

    合伙当然有好有坏。好处体现:

    1:分担了风险。

    2:节约自己投入过多的时间。

    3:增加了业务量。(就是指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社会圈子。这样对生意有了无形的帮助)4:增加了溶资台。

    坏处:

    1:帐目混乱。

    2:股东多了怕没的谁能做主。因为没的一个拍板的人。那每个股东都有按照自己的方式去做,那就会很混乱。

    3:就是怕每个股东因为人多了都不尽力去做。人多了大家都有懒散的情绪。3个和尚没水吃的故事听过吧。

    所以什么事情都是有双面性的,有利就有弊。只要在前期大家帮合伙协议写清楚,相互制约好,问题也不大,我在早期创业的时候也选择过这种方式。

    所以在合伙前,就应该把一些可以预料的事情事先大家协商好,然后在写一份合伙协议书,这样大家以后发生什么事情就可以按照协议上的条款在办事。毕竟亲兄弟明算帐。先小人后君子。

    愿学更多创业方法、思路,可关注创业商学院陈昌文QQ/微信 68611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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