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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到的,望解答
我不是六岁小孩,没有最喜欢的颜色。
如果是一个服药依从性非常好,载量很低很低几乎测不出来的患者,应该没什么事的,一方面他应该还可以活不少年,另一方面他也不具备传染性了,连性生活都是可以有的,你愉快的放心的洗澡就好了。在此建议患者们按时服药,培养服药依从性,降低载量,一方面延长存活期,提高生活质量,一方面减少一不小心传染给别人的几率。
如果去洗澡的患者真的是满身脓包,估计载量很高,那确实该抓起来。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真的说有这样的人的话,我也不会不信的。
HIV只会通过性,血液以及母婴传染。并且极其脆弱,不能在热水中生存。
除非对方往你伤口上狂喷血,一边方自己血一边喷你,才可能传染艾滋。
所以艾滋病患者在澡堂洗澡不可能传染艾滋。
所以此行为没有侵犯法益的可能性,不具有违法性,不构成犯罪。
无知不是歧视的理由。
即使有人故意传播艾滋病,也仅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罪。
(前提假设是洗澡能传染)首先,传播艾滋病侵犯的法益,是刑法所保护的健康权及生命权,你实施了这个行为,如果有人因此感染上艾滋病(当然我不确定泡澡能不能传染),那么客观的要件就成立了。从主观方面来看,明知危害行为必然或者可能产生危害结果,并且放任或希望这种结果产生,属于故意犯罪的情形,而且你不是去伤害某一个特定人,你在实施行为之后,行为产生的后果的数量及范围是不确定的,这就属于概括的故意。传播艾滋病的行为,我认为参考刑法中对传播性病罪的定义,传播艾滋病是否是犯罪,前提是传播者本人是否明知自己是病毒携带者,如果明知,那么就是故意犯罪了,过失则不构成犯罪。另外插一句,判断主管是否是故意的前提,必须是客观的危害行为,危害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都具备的情况下,如果并没有人因此传染,或者说有人传染但是是通过其他途径(这就复杂了),并不能适用以上分析
附上:
《刑法》第360条(第1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题主自己感受一下…
艾滋病的传染源是艾滋病病人及HIV携带者。艾滋病病毒存在于感染者的体液和器官组织内, 感染者的血、精液、阴道分泌液、乳汁、伤口渗出液中含有大量艾滋病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泪水、唾液、汗液、尿、粪便等在不混有血液和炎症渗出液的情况下含此种病毒很少,没有传染。
艾滋病首要的传播方式是触摸传播,血液传播,母婴传播,下面就来详细的解释艾滋病的传播方式这个问题。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虽然外表和正常人一样,但他们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肌肤粘膜破损或炎症溃疡的渗出液里都含有很多艾滋病病毒,具有很强的感染;乳汁也含病毒,有感染。唾液、泪水、汗液和尿液中也能发现病毒,但含病毒很少,感染不大。 其中心是通过传播和血传播,一般的触摸并不能感染艾滋病,所以艾滋病患者在日常生活当中不应受到歧视,如共同进餐、握手等都不会感染艾滋病。
以上内容出自网络
所以我想说,判断之前,可否先做足功课呢?不要动不动就是传播了,先科学了解下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不要一听名字就吓得快尿。更不要就自己的猜想传播情况,去给人定罪。这是对艾滋病人的不尊重,谢谢。
编写问题需要一分钟,而百度下只要三十秒。
题主,艾滋病只通过血液和体液传播,不通过共用餐具、寝具、浴品等传播。
别人给你买瓶水你呛死了算故意杀人吗…
概率差不多
概率再小也会不是完全不可能传染,是不是这么说恐艾的人就舒服了…
但问题出门还会被撞死呢,禁止车上路禁止人出门吗
楼上几位大牛说的我不懂,我只知道大部分公共澡堂禁止艾滋病 心脏病 传染性疾病 皮肤病患者入内
而且再说了谁能保证患者和其他顾客身上都没伤口?楼上几位大牛光说理论不讲实际啊…
怎么的?边放血边洗澡呗?
大牛们说的有道理,但是假设存在一种情况:
艾滋病人身上有脓疮(伤口,甚至突然流鼻血),然后澡堂的其他人身上有未愈合的伤口,这样是否会被传染?
如果传染了,艾滋病人在知道自身情况时,是否负有责任?
当然,就算被传染也不一定能查出是谁传染的。。题主问的是是否算故意杀人。
这个问题提出来和几个答主的回答,可以说对艾滋病了解相当的缺乏,还停留在好多年前的水平。可能和现在官方宣传的方式和重点有关。
除非在澡堂发生性行为,或者拿个针筒戳你,否则不可能感染,即使艾滋病人一边放血一边洗澡,感染率也相当低。因为病毒非常脆弱,体外很快就死亡,何况浴室温度也不低。
如果有艾滋病人和我一起吃饭,洗澡,我不会介意,这种感染可能性都是没有的。而且现在艾滋病治疗已经可以和糖尿病一样控制治疗。
有不对的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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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一个服药依从性非常好,载量很低很低几乎测不出来的患者,应该没什么事的,一方面他应该还可以活不少年,另一方面他也不具备传染性了,连性生活都是可以有的,你愉快的放心的洗澡就好了。在此建议患者们按时服药,培养服药依从性,降低载量,一方面延长存活期,提高生活质量,一方面减少一不小心传染给别人的几率。
如果去洗澡的患者真的是满身脓包,估计载量很高,那确实该抓起来。世界之大,无奇不有,真的说有这样的人的话,我也不会不信的。
HIV只会通过性,血液以及母婴传染。并且极其脆弱,不能在热水中生存。
除非对方往你伤口上狂喷血,一边方自己血一边喷你,才可能传染艾滋。
所以艾滋病患者在澡堂洗澡不可能传染艾滋。
所以此行为没有侵犯法益的可能性,不具有违法性,不构成犯罪。
无知不是歧视的理由。
即使有人故意传播艾滋病,也仅构成故意伤害罪而非故意杀人罪。
(前提假设是洗澡能传染)首先,传播艾滋病侵犯的法益,是刑法所保护的健康权及生命权,你实施了这个行为,如果有人因此感染上艾滋病(当然我不确定泡澡能不能传染),那么客观的要件就成立了。从主观方面来看,明知危害行为必然或者可能产生危害结果,并且放任或希望这种结果产生,属于故意犯罪的情形,而且你不是去伤害某一个特定人,你在实施行为之后,行为产生的后果的数量及范围是不确定的,这就属于概括的故意。传播艾滋病的行为,我认为参考刑法中对传播性病罪的定义,传播艾滋病是否是犯罪,前提是传播者本人是否明知自己是病毒携带者,如果明知,那么就是故意犯罪了,过失则不构成犯罪。另外插一句,判断主管是否是故意的前提,必须是客观的危害行为,危害对象,危害结果,因果关系都具备的情况下,如果并没有人因此传染,或者说有人传染但是是通过其他途径(这就复杂了),并不能适用以上分析
附上:
《刑法》第360条(第1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题主自己感受一下…
艾滋病的传染源是艾滋病病人及HIV携带者。艾滋病病毒存在于感染者的体液和器官组织内, 感染者的血、精液、阴道分泌液、乳汁、伤口渗出液中含有大量艾滋病病毒,具有很强的传染。泪水、唾液、汗液、尿、粪便等在不混有血液和炎症渗出液的情况下含此种病毒很少,没有传染。
艾滋病首要的传播方式是触摸传播,血液传播,母婴传播,下面就来详细的解释艾滋病的传播方式这个问题。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虽然外表和正常人一样,但他们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肌肤粘膜破损或炎症溃疡的渗出液里都含有很多艾滋病病毒,具有很强的感染;乳汁也含病毒,有感染。唾液、泪水、汗液和尿液中也能发现病毒,但含病毒很少,感染不大。 其中心是通过传播和血传播,一般的触摸并不能感染艾滋病,所以艾滋病患者在日常生活当中不应受到歧视,如共同进餐、握手等都不会感染艾滋病。
以上内容出自网络
所以我想说,判断之前,可否先做足功课呢?不要动不动就是传播了,先科学了解下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不要一听名字就吓得快尿。更不要就自己的猜想传播情况,去给人定罪。这是对艾滋病人的不尊重,谢谢。
编写问题需要一分钟,而百度下只要三十秒。
题主,艾滋病只通过血液和体液传播,不通过共用餐具、寝具、浴品等传播。
别人给你买瓶水你呛死了算故意杀人吗…
概率差不多
概率再小也会不是完全不可能传染,是不是这么说恐艾的人就舒服了…
但问题出门还会被撞死呢,禁止车上路禁止人出门吗
楼上几位大牛说的我不懂,我只知道大部分公共澡堂禁止艾滋病 心脏病 传染性疾病 皮肤病患者入内
而且再说了谁能保证患者和其他顾客身上都没伤口?楼上几位大牛光说理论不讲实际啊…
怎么的?边放血边洗澡呗?
大牛们说的有道理,但是假设存在一种情况:
艾滋病人身上有脓疮(伤口,甚至突然流鼻血),然后澡堂的其他人身上有未愈合的伤口,这样是否会被传染?
如果传染了,艾滋病人在知道自身情况时,是否负有责任?
当然,就算被传染也不一定能查出是谁传染的。。题主问的是是否算故意杀人。
这个问题提出来和几个答主的回答,可以说对艾滋病了解相当的缺乏,还停留在好多年前的水平。可能和现在官方宣传的方式和重点有关。
除非在澡堂发生性行为,或者拿个针筒戳你,否则不可能感染,即使艾滋病人一边放血一边洗澡,感染率也相当低。因为病毒非常脆弱,体外很快就死亡,何况浴室温度也不低。
如果有艾滋病人和我一起吃饭,洗澡,我不会介意,这种感染可能性都是没有的。而且现在艾滋病治疗已经可以和糖尿病一样控制治疗。
有不对的欢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