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法官律师大人支招?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被告借款到期未还,现有证据为借条,借款转账单,被告承诺书,承诺到期未还款把唯一住房过户给原告,还有房产证。现有证据,在全部证据被告认可真实性的情况下,如法院判决会不会把房子判过户给原告(被告已无偿能力),如庭内调解,被告要求2017年12月30前如无法偿还,则过户房产,那在这期限之间,被告有无变卖房产的可能,另在此期间被告如再欠别人的钱被起诉,那到2017年12月30日不还原告钱,执行庭还能将该房屋强制执行给原告么?????????????被这些个不守信用的人搞败了。。。 2017年4月17日 1 条回复 629 次浏览 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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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唯一房产,即使判给你,也很难执行成功的。其次债务人是房产的唯一所有权人吗?有没有处分该房产的权利,无权处分也是不会发生效力的。你起诉后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这样该房屋就不能再被买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