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空空狐 CEO 余小丹的公开信《20天》还有什么背后故事?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过去20天,空空狐CEO是如何在病中被股东踢出局的?CEO 所述都是真实的吗?投资人那一方有没有公开说法? 2017年4月24日 10 条回复 1003 次浏览 万维,互联网,创业,创始人,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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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了,这个故事里面有以下几处疑点:
第一,投资协议(SPA)签署以后为什么投资者可以无限制拖着不给钱?一般的投资协议中都有限定资金到账时间的条款。如果违反约定不到账,公司完全可以通过股东会程序解除其股东资格。由于投资方违约造成公司损失,理应不是创业者的错,原股东“你还想不想在圈子里混了?你公司还想不想以后融资了?”这句话感觉毫无道理。融不到资原股东应该着急一起想办法才对。
第二,公司一共就融了3400万,也应该没什么盈利。但是超高薪COO由一名原股东A介绍,却又收到原股东B支付的300万元,另外还支付年薪200万元,这个超过了最最初级的商业常识和投资常识,不明白一个融过2轮以上的公司CEO为什么对这种常识毫无知觉。股东之间和这位COO的关系也显得很奇怪。
第三,原股东B用明显远远低于上轮估值的500万拿走了50%股权,同时涉及了控股股东变更,原股东A竟然没有任何异议。奇怪,不可解。(Update:零对价转让更像是协议框架下的执行对赌)
我的初步结论:要么没说真话,要么是个局。
update:问了问阿里的朋友,说是未找到符合这个coo筛选条件的闲鱼员工。看起来越来越有趣了。
利益相关:不明真相的群众,仅代表个人观点
据说下周一机构的澄清文就会出来,不如届时再看看各方怎么说。
公理:
差不多三种可能性:
看完文章的几个想法:
推断场景,投资人和创始人囚徒博弈,最终CEO选择了披露的双输结局,矛头指向源码和昆仑老周,双方名誉都遭受巨大打击。(另一种可能是CEO出来发言为老股东A争夺控制权谋便利)
这没什么好争论的,曹毅真金白银砸下去,利益肯定和公司是一致的。如果曹毅的利益和公司一致,而曹毅的利益和CEO不一致,并且曹毅智商正常(应该是远高于常人),那么唯一的解释就是CEO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不一致。
这也没什么好争论的,要么真的就这个市场价,要么是某股东的工具。
别被媒体误导,这可不是VC的惯例,尤其是对于这几家知名的的机构更是如此。如果不投资,就不会给SPA,如果签署了SPA而不打款,无非几种情况:
此事存疑,至少最后做出签署协议决定这一部分肯定不如文章讲的那样,至少在我直觉看来总觉得协议签署这一部分的文字,CEO动机不那么合理,或有别的难言之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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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一冰 的初步结论:要么没说真话,要么是个局。
我的初步结论:肯定没说真话,上述可能性1>2>3
谢邀。
我不知道什么背后故事。
从治理角度看,CEO发公开信是很业余的做法。对外代表企业的一般是董事会,章程解释权一般也在董事会。
如果CEO察觉董事会违反章程,可以通过监事纠正甚至提出罢免。而股东的违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这些步骤即使不能解决问题,也能迫使违规者公开应对,使各方态度书面化、正式化,无法保持模糊。
看了几个回答,朋友圈也有刷屏,蛮多针对质疑的,蛮多偏向资本的,都没错,大家说的都对,小饭桌那个除外。
但是啊,诸位从基本生意逻辑上思考,coo那个事情关系比较暧昧,各大投资老板最后所做事情也比较暧昧。对于那句威胁的话,断章取义也罢,真实情况也罢,国内的资方高姿态不是一天两天了?可不能视而不见,只顾洗地。
讲创始人优柔寡断不够决绝的人,我赞同这个,但是也麻烦做家公司再去考虑做裁员问题的心情,当然很多人没机会尝试。
诸位都是成大事的人,要求三观正的是你们,血盆大口啃食人骨的还是你们?
投资协议无法履行从心出发是产品本身有问题,业绩增长竞争太大,不巴着点这点钱都没了,从这个角度来看,是可存在合理的,用法律手段的诸位,知道找个客户多么难吗?知道以后的影响吗?也不动脑子想想执行时的难度。
诸位接点底气,想想执行问题,办公室待久了,公司会倒掉的,一群不入流的人啊,讲事情尊重下基本法好吗?
================================不行,貌似我不能跟,我们还要融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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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毅
你还想不想在圈子里混了?你公司还想不想以后融资了?
lol
大家关注点都在“VC为啥不打款/是否符合道义”上,我来换个角度回答一下:也许红杉和昆仑万维根本就不该当时投资空空狐和余小丹。
空空狐做的业务很难做大,C2C市场需要供需两端大用户量,在服装鞋包品类里二手交易体验也差,根本就不是创业公司该做的方向。而且行业里还有闲鱼、转转等巨头,以及心上等类似创业公司。不管是用户流量、模式、产品上,没一个比空空狐差。并且,小丹也并不是一个成熟有经验的创业者,领导这样一家公司在市场里竞争,本身就是凶多吉少的事情。
所以,空空狐在2015年资本市场火热时拿了源码、红杉的钱还算可以理解,因为那个时候女性C2C二手交易也许还算一个值得赌博的垂直领域。但后来发展不顺、市场变化后,昆仑本也不应该继续投资了。空空狐真的是空有一个高估值,却在模式和方向上有问题、创始人能力也受到挑战,增长缓慢,很难继续发展的。市面上的VC投资人也都不傻,不会接上一轮高估值的盘的,所以才有文中提到的融资艰难、资金链断裂的囧境,小丹的压力当然会巨大了。她自己也缺乏经验和视野,或者就是放不下。
常有创业者觉得,自己融了多少千万、估值到了多少个亿,多么多么牛逼。结果呢,方向不对、战略不灵、团队不行,下一轮根本融不到。Flat-round或者down-round老投资人不乐意,再提高估值新投资人根本不买单,公司迅速就一文不值,现金没了就是死。被资本热潮冲到脑子发热的创业者还往往写篇文章来“批判”VC不支持、绝情。但麻烦先看看自己有几斤几两好吧?!在绝大部分情况下,提前预支的高估值都是长期发展的魔咒,而不是光环或福音。但很多创业者(特别是年轻没有经验的)往往还不信邪,以为自己真的值几个亿了。
当然,VC投资人也应该更成熟,不乱哄抬价格、不投不该获得资本去发展(浪费)的项目。创业公司的融资金额与估值一定要和阶段匹配,给你提前预支高估值抢项目的投资人往往不是天使,而是死神。
整个事件蛮诡异的。
昆仑万维看上去是个上市的游戏公司 且在VC领域混的风声水起。事实 游戏行业转VC肯定会有适应期 切换如此自由必定底下有原因。
查了下 昆仑万维上市新三板时间2015年一月。这个节点前昆仑利用准上市公司身份进入VC圈要求参与各种投资事件 为公司转型打基础。由于pre IPO的身份,资本答应了。
参与投资事件的根本目的是募资 昆仑看上去能IPO 但并没有上主板的能力 且业务瓶颈 现金流没有外界看上去这么好。2015年6月这个节点,股市崩盘,昆仑急了,这个事情大家都看到,很多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直接爆仓,导致市场瞬间冰冷。昆仑需要一场盛大的投资事件给他的目标客户信心 于是他拉拢红杉资本,发生了这件大家都看见的事。
说到底 昆仑没那么多钱 上周的大宗交易披露金额也就400万,昆仑没有能力真正到账大资金。当然了 上市公司的账户会更透明。昆仑上市时间不长,或许在担心如何保住业绩不被退市。
之所以对90后CEO这么狠?资本市场的凶狠远超过想象,小姑娘初出茅庐缺乏经验。投资90后才能把这种假公济私的大戏盛大开幕完美收官。若是个老江湖,恐怕不会顺利。
很多时候 听上去梦幻的融资只是幻想,底下只有凶残。CEO之所以被选中,恰好是因为对方无能且对生活怀有幻想。
签了投资协议不给钱,在创业圈里面是很普遍的现象。拖着不给是常态,你要是碰上签了就给的,那真是很靠谱的投资人了。
有些同学点评的很对,投资人不是做慈善,虽然签了协议,但后续的博弈仍在持续,这不仅仅是违约和契约精神的问题,这是钱的问题。
比如我签了协议,准备投资你5000万,那么我有必要一次性打给你5000万吗?反正协议签了,坑我占了,不如再观望一下,你发展的好且确实需要用钱,那我立刻打钱给你,如果你没发展起来,不管是因为你自己业务水平问题还是因为竞争对手太强,那我钱还投给你干嘛,这5000万不是钱吗?能随便扔着打水漂吗?
至于你拿着协议去告我,这样撕破脸皮会显得你很傻,而且告就告呗,你又不一定能告赢,且诉讼期间那么长,你哪儿能耗的下来。
这就是博弈啊,投资人又不是你爸爸,不会说给钱就给钱。
我觉得人生就应该说话算话,既然签了协议,砸锅卖铁也要把钱拿出来,但是现实世界不是这样运行的啊
把这种说话算话的行事风格当成自我要求吧,别人是不会这样做的
至于投资人给找了个200万的COO这事,我估摸着有两种可能:
1、投资人安插个朋友进来揩油
2、投资人对这公司的业务水平极度不认可,给找了个牛人来想要挽回局面
感觉第二种可能性大一点,牛人拿200万的年薪也不算多,只是在创业公司有点扎眼而已;
第一种可能实在太下作了,这帮人不可能这么不要脸吧,不过也不能完全排除这种可能。
觉得好的点个赞吧哥。
评论区有个自称创业鼓励师的人辱骂我,但我决定宽容待之并且满足要求给她打上码。同时回答她的问题:可以。
当成射覆来猜一个吧。
说明:以前答过3个射覆的,都是算未来,这个是算过去,找到的卦未必正确。
看了原文,占得雷天大壮卦,由于占断通常是针对未来的,那就要找之前的那一卦,按周易卦序“物不可以终遁,故受之以大壮”,推测之前的是遁卦。
1、遁卦:双方合作不快几乎是肯定的,看六爻的爻辞,一直是那种想走走不了的状态。
2、六爻中,只有三爻明确和病相关“系遁,有疾,厉。畜臣妾吉。”,姑且把CEO本人算到三爻上。从“畜臣妾吉”推测CEO本人现阶段的股份和钱都不多了,只能做点小事养家糊口。
3、按天地人三才,可以把下卦的另外两爻算到投资人、coo身上。
一爻为文中提到的coo:“遁尾,厉。勿用有攸往。 ” — 从这个爻辞推测,coo本人已经是成功人士了,这个活以不接为好,附一个高岛吞象的占例:
二爻为投资人:“执之用黄牛之革,莫之胜脱。”–想退出,市场风向不允许。文中出现的一个数字大概能解释投资人为什么要把CEO出局:持有一家市场估值2-4亿的公司超过60%股份
在无法快速变现的情况下,投资人希望拿到更多的股份长期持有,等待市场风向改变的时候再尝试退出。由此推测,双方关于持股比例的不同见解应该有一段时间了。
综上,本人猜测:文中提到的coo是存在的,资方、CEO合作不顺也长期存在。
投资人坑不坑,先看投资人主要对谁负责:
一、投资人需要为情怀买单吗?
少女丹《20天》文一出,投资人群体都被斥责了一番,大家都跳出来爆说某某投资人如何如何,就好像女大学生裸条被爆出的时候,高利贷公司也被暴击得无处藏身一样。但是,情怀如果有,这也是创业者的;创业者有情怀是投资人所欣赏的,但这绝对不是投资人投资的目的。逐利,才是资本唯一的目的。
正如大家可能知道的,多数时候,投资人的钱并不是基金管理人的自有资金,而是其募集并管理的资金。私募基金通常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运作,基金管理人(通常是基金的普通合伙人(GP),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资金的管理运作,基金的有限合伙人(LP)负责资金的来源。GP主要对LP负责,负责的主要形式是:投值得投的项目、使LP获得超额回报,以飨LP当年慧眼识英雄之恩。
当然,LP也不是白白相信GP的人品,契约精神和程序正义也很重要啊。在GP与LP签署的合伙协议中,各方权利义务都写得清楚明白。实践操作中,在GP认为项目确实值得投资时,GP的合伙人或投资经理会把项目基本情况和未来预测上报至投委会(通常名称是“投资决策委员会”,每周一开例会),由委员们集体投票决策,到底投不投资。
因此,投资人不仅不会为创业者的情怀买单,他自己投资都有一套成熟完善的流程机制来约束,如果投资,获利了怎么分配,亏损了怎么填平。即使投资人偶尔被激起了情怀和使命感,基金内部签署的种种协议以及内部规章制度、风控流程,也足够是他清醒冷静的来跟创始人谈冷酷无情的商业条款和投资人的保护机制。
二、投资人保护条款大杀技
靠谱的创始人团队、新发现的商业机会、改变痛点的商业模式、听起来可行的实现路径,才是风险投资决定投资的根本原因。但是投资人又不参与创业公司的实际运作,他怎么能保证创始人没有拿着他的钱胡来呢?除了投后管理外,投资人会用许多许多的、写在投资协议的角角落落、可能会被创始人忽视或选择性侥幸性忽视的投资条款,保护自己。
因此,创业者们在痛骂投资人“跳单”或者“完全没有契约精神”时,请先看清楚自己签署的投资协议中,是否有一条交割先决条件明明白白的写着“投资方已经取得其投资委员会就本次投资的批准”。和这一条同样是大杀技的另一条交割先决条件写着“投资方已完成对公司的业务、法律、财务尽职调查,且对结果合理满意”。目前,我们尚没有看到有法院判决否认这两条条款的效力。
这两条我们通常也称之为“兜底条款”,意思就是说,如果签完投资协议但还没达到实际付款条件时,投资人不想掏出来真金白银了,那么他可以告诉创始人“我们内部审批没通过,我们不能投了”或者“在对你们公司尽调中我们发现了不能接受的问题,我们不能投了”。
如果创始人非常非常介意这两条,可以在谈判投资协议时要求投资人删除。当然,根据我们有限的经验,这非常困难。写明投资人不投的违约金、逾期利息等等,这不仅很难跟投资人签下来,也很难实际履行,因为只有交割先决条件满足后,投资人不给钱才真正的触发违约条款。
那么,如何尽量避免投资人跳单呢?从法律上讲:
第一,尽量缩短交割时间,以防夜长梦多。如果投资协议签了三个月,公司还没完成交割先决条件,投资人仍不需要付款,这时一旦投资大环境变了,追要投资款就困难了;
第二,尽量在投资协议签署后,即要求投资人支付一部分投资款,并在投资协议中约定,如果投资人无故不支付尾款,则先支付的投资款即作为违约补偿;
第三,尽量与投资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同时,不要放过风吹草动和蛛丝马迹。
私募当然不是慈善机构,而是通过股权投资的方法有效的使用资本来产生最大化的社会价值。如果收到资本的创业企业创造出了高于资本成本的商业价值、社会价值,那么这笔资本的配置就是合理的;反之,就是不合理的,如果在创业企业不能有效利用资本的情况下还要继续为其配置资本,那是基金管理人的失职,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
我们不止在一个场合听到,创始人问投资人,怎么避免投资人是个坑时,投资人回答说,我们做风险投资的,十个项目吧能死八九个,我们投出去的可是现金啊,我也想知道怎么才能避免创始人的坑。然后大家就都笑了。
这种情况下,创始人应该做什么呢?
三、创始人要关注哪些事项
1、看懂投资意向书(TS)和投资协议
少女丹提到的TS只对“仅单方面限制公司接触其他投资人这一条有法律效应”,说的应该是TS的锁定期。在与投资人签署TS后,投资人使用锁定期禁止创始人与其他投资人再进行融资的商谈;为达到平衡,通常也会约定投资协议应该在锁定期到期前签署。这有点类似于与某人订婚后就不能再随意勾搭其他人一样。订婚当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毕竟表达了双方想要结婚的意愿。如果创始人担心锁定期约束太大,建议缩短锁定期时间,敦促投资人尽快“结婚”。以我们的经验,天使轮锁定期30天比较合适,Pre-A轮45天也够了。如果实践操作中,实在是交易没完成,双方协商一致,再延长也是可以的。
创始人生病被踢,很有可能用的是“创始人全职工作/股权成熟条款”。一旦创始人无法继续履行职责,则创始人“未成熟”的股权应拿来用于招揽新的创始人,继续为公司服务。小编大胆无良猜测,少女丹能够留下10%的股权,不是投资人良心未泯,而是因为,这是作为创始人已成熟的股权,应当归其所有;而在该条款中,对于未成熟的部分,很有可能写得是归投资人处置。在这一条款下,投资人引入新CEO从字面上来看,也无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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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团队搭建
根据少女丹的描述,投资人带来资金的同时,带来了年薪200万的COO,并且还在入职前就支付了其300万。小编查资料时发现,这300万主要是为了补偿COO在阿里的期权,这一点无可厚非;作为职业经理人而非创业团队的一份子(因为并未看到COO持股的描述),COO一旦没钱就离职,这也说不上人家无情无义。
COO其实是一个创业公司的核心人物,尤其是当CEO是非常年轻、缺乏社会经验的创业者时,COO通常肩负着管理整家公司正常运作的职责。但是,如果创始人认为公司无法负担这么贵的COO,应该在投资人要求空降COO时即提出。当然,创始人忌讳单打独斗,尽快搭建自己的管理团队、并合理完善的分配权利承担义务,才是正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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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事前对投资人进行考察
就像投资人要花很多时间精力考察创业团队一样,创业团队也需要对投资人的价值观、历史作风等进行考察。一个存在于创业者中很普遍的问题是,在与投资人见面时,来自创业者的问题太少,事实上,在这一阶段,投资人与创业者的地位是平等的,见面的过程也是一个相互甄选的过程。很多创业者在寻找投资者时,往往忽略了对投资者的尽职调查,继而导致后续的关系紧张。小编在这里想要推荐一个点评投资人的平台(投资人点评 – UPPERS),作为一个对其他创业者有利的产品,这样的平台其实应该继续做下去。
年轻并不是创始人的挡箭牌,既然下场搏杀,就不分老谋深算组和江湖小白组。跑得差就会被吃掉,是草原的惯例;莫斯科不相信眼泪,一定是斯大林格勒的格言。尽管归零,但一切都会过去,祝少女丹早日康复,也祝愿所有创业者,即使被虐,也被虐得清楚明白心甘情愿。但凡不能摧毁你的,最终都会使你变得更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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