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乱七八糟的行政区划我一直分不清,谁能分别举例子跟我说明一下吗?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1,省,自治区,直辖市,这三个是同级的吗?2,自治州,县,自治县,市,是同级的吗?能举例子吗?然后它们的上一级对应的是哪个行政区划?3,乡,民族乡,镇,这几个又是什么鬼?4,区,县,这又是从哪里分出来的?5,较大的市,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市,这三个我也搞不懂什么意思,能否举例子?总结一下,涉及到的有省市区县乡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较大的市设区的市不设区的市还有,能否跟我说一下对应的同级人民政府都叫什么?可以不按照我的问题来回答,因为我也是乱成一锅粥所以这么提问的 2017年4月23日 5 条回复 2037 次浏览 行政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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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 @海中猫科动物
我尽量说明白哈(只谈主要的)
我国目前行政区等级一般分四级,省级,地级,县级,乡镇级。
省级包括:
省(河南省,江苏省,台湾省等共23个)
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共5个)
直辖市(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共4个)
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共2个)
地级包括:
地级市(苏州市,大庆市,呼和浩特市等)
自治州(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等)
地区(喀什地区,那曲地区,大兴安岭地区等)地区随着撤地设市,消亡只是时间问题
盟(兴安盟,阿拉善盟等)内蒙特有,目前仅剩3个,随着撤盟设市,同样消亡只是时间问题
县级包括:
县(平遥县,范县等)
自治县(大厂回族自治县,本溪满族自治县,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等)
县级市(昆山市,曲阜市,慈溪市,香格里拉市等)
市区(深圳市罗湖区,广州市天河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等)此处指的是地级市的市区
旗(太仆寺旗等)内蒙特有
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旗)内蒙特有
林区(神农架林区)全国仅湖北省神农架林区1个,且为省直辖
乡镇级包括:
乡(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定日县扎西宗乡,浙江省舟山市嵊泗县枸杞乡,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维西傈僳族自治县巴迪乡等)
民族乡(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三坝纳西族乡等)
镇(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燕郊镇,安徽省黄山市黟县碧阳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皮山县固玛镇等)
街道(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马王堆街道,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吾斯塘博依街道等)
苏木&民族苏木(不举例了,也是内蒙特有的,内蒙古自治区XX市XX旗XX苏木,等同于乡镇)
以上是我国绝大多数地方的行政级别递进方法,也就是大多数同学报自家地址的时候都是XX省(自治区)XX市(地区,盟,自治州)XX县(区,自治县,市,旗,自治旗)XX乡(民族乡,镇,街道)另一部分直辖市的同学由于城市直辖,报自家地址就是XX市(即上海,北京,天津,重庆)XX区(县,自治县)XX乡(民族乡,镇,街道)
注:直辖市的特殊性导致了下面的区县乡镇街道都比我上面所说的等级高了一级。
现在讲例外:
例外1:不设区的市
可以看到绝大多数地级市下都有市辖区(比如南京市鼓楼区)
但有的地级市没有区,直接是乡镇街道(俗称直筒子市)目前仅有东莞市,中山市,儋州市,三沙市,嘉峪关市这5个,举个例子,这五个城市同学报自家地址是东莞市虎门镇、东莞市莞城街道这样子。
例外2:省直辖县级市\县
例外1是跳了县级单位,例外2则是跳了地级单位。
有河南省济源市,湖北省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神农架林区,新疆各兵团市石河子市,五家渠市,图木舒克市等等,海南省除海口,三亚,儋州,三沙以外的各县市,(台湾情况特殊,但其实也是省直辖县or县级市)
例外3:民族镇
有些民族乡发展的比较好,(发达程度:街道大于镇大于乡)所以地方政府就擅自改为民族镇了,比如吉林雾凇很出名的地方: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然而,这没有被国家正式承认。
小贴士1:
大概是由于我国少数民族呈现的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所以有可能出现以下这种地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垒哈萨克自治县大南沟乌兹别克乡
全是民族自治地方
但是!一定是不同民族的才有可能,逻辑推理一下就是:更大的区域都是这个民族自治的,那除非有个别地方是其他民族为主体否则不用重复了。比如XX回族自治州下就永远不可能再出现XX回族自治县了。
17.1.5 补充
感谢 @格墨牧江提到盟没有人大。内蒙古人大在三个盟分别设立了人大盟工委。
但是这个就很尴尬了……中央政府的官网上说盟是一级政权机构,设有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中国的行政区划地级行政单位
我按照现状修改了下面关于盟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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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你最后一个问题,这些对应的人民政府都叫什么。
都叫人民政府啊……
除了某些区划是没有字面上对应的人民政府的,例如地区、盟、街道。
管理地区的政府机构叫做地区行政公署,简称行署,是省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负责人称为专员。这与一级政府的本质区别在于,它不是同级人大选出来的,也就是没有地区人大常委会这个机构。但是某些省份也会派出地区人大工作委员会,用以联系县级。设党委,简称地委。
管理盟的呢,也叫盟行政公署,也简称盟(行)署。内蒙古人大也会向盟派出工作委员会,即人大盟工委。但是有趣的是它的行署负责人称为盟长。设党委,简称盟委。【现状】
管理街道的叫作街道办事处,其负责人称为主任。同地区,是县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同样没有人大常委会。设党的工作委员会,简称街道(党)工委。
所以大家有没有发现,我国最实体的政府架构其实是省级和县级。
就酱
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要从三个方面入手,即“宪法如何规定”、“颇具争议的地级行政区由何而来”、“非程序正义的行政区自上而下授权问题”。
在谈第一个问题前,先说明两个概念,一个叫做“行政区划级别”,一个叫做“行政区划类别”。二者的区别类似于,保安处处长、财务处处长、科技处处长都是处长(级别一样),但分别是“保卫处”、“财务处”、“科技处”三个不同类别的单位的负责人。所以,每个级别内部也会包含名称不同的行政区,目的是为了适应我国复杂的情况。
宪法如何规定
宪法是这样规定的
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自治县、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也就是说,理论上我国行政区划级别分为“省——县——乡”三级。省级包含的类别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县级包含的类别有:“县、市、自治县、林区、旗”;乡级包含的类别有:“乡、镇、民族乡、苏木”。
因中央授权,而约等于省级的行政区划类别为“特别行政区”;应中央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而级别处于省县之间的行政区划类别有“自治州”和“盟”;因为中央对城市的特别授权而级别处于省县之间的行政区划类别有“较大的市”和“不设区的市”。
由于建国时期,大部分党政干部文化程度太低,且受到左倾错误影响,宁可用四个绕口的字来表述一个行政区划类别,也不肯从过去几千年形成的浩如烟海的古代行政区划类别名中挑几个。所以“较大的市”和“不设区的市”直接从字面理解即可。都是因为不同于建国初设置的“市”,所以单独设置了行政区划类别。
看到这里,题主一定奇怪为什么现在很多“市”能管着县呢?其实这些“市”不是宪法里和县平级的市,而是地级市。下面就说说地级行政区的由来。
最初,建国时我国的行政层级是“省县乡”三级制,但是这个设置是有问题的。第一,经济决定政治,城市的经济好过县,所以难以和县平级;城乡情况迥异,在一个级别也难以统筹。加之当时城市也不多,所以很多城市是游离于“省县乡”这套体系之外的。国民政府末期曾经设置过很多类似于今天意义上的直辖市,刚建国时,也暂时继承下来,后来废除了绝大多数。宪法里为了弥补“省县乡”体制的不足,补充了两个概念。“较大的市”和“设区的市”。二者或多或少都被赋予了管理县级政区的权力,算是“省县乡”体制的一个补丁。但司法解释模糊,这位后来的故事埋下了伏笔。
当时,我国行政区划非常混乱。军政大区辖区太大,被废除。但是即便是省,也难以管辖几十个,甚至近百个县。所以,省政府将每十几个县“编成一组”,拍一个派出机构进行管理,赋予这个派出机构很大的权力,好比是钦差大臣。这个派出机构一般的驻地就在管辖的几个县中,选一个经济最好的。这个派出机构叫“地区行政公署”,简称“地区”。所以,当时我国很多地名全都是“XX地区”。
但虽然是派出机构,可官僚体系有自我膨胀的特点和由虚变实的特点。地区的设置确实比省长亲自管几十个县长方便,所以久而久之,省长只管地区行政公署了,地区政府成了省政府直管的单位,省委书记也直接管理地委书记了。所以,“地区”是派出机构,但实质上已经是一级政府了。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街道办事身上。
到了改革开放的时候,市场经济发展。城市经济轻松碾压县域经济,县成为了城市的经济附庸。省管县没有了经济基础,其本质也早名存实亡。于是,80年代掀起了“地改市”和“市管县”改革。顺应经济发展和区划规律,让经济发达的城市去管理经济落后的农村。所以“XX地区”都变成了“XX市”。也就是俗称的地级市。
但是由于我国没有在宪法上真是承认地级行政区,所以留下了“违宪”的口实。。不过十八大以后,中央将立法权赋予给所有地级市,等于变相承认了地级市,将地级市和宪法里“较大的市”划等号了。
所以,实际上我国行政区划层级就变为:“省——地——县——乡”四级了。
非程序正义的行政区自上而下授权问题
通过前面的文章可以发现,尽管我国行政区划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官僚们却就是不改宪法。但需要地级市管县级市的时候,不是修改宪法,而是用“代管”这种文字游戏来规避违宪风险。这样的做法实在是可笑,拿起橡皮图章有这么难吗?可能大部分官员都不愿意出头,一提到宪法生怕犯政治错误。但反过来说,一些部门知法犯法不是一天两天了,估计对区划领域早就见怪不怪了。
正因为如此,官僚们自己发明了如下行政区类别:
副省级:副省级市,伊犁哈萨克族自治州(无任何法律依据,说是副省级马上就是了。)
地级:准地级市(珲春市和济源市被上级赋予了所有地级市的权限、编制,但是就是不说是地级市。。。)
副地级市:天门、仙桃、潜江三个由湖北省省政府直辖的市,从最开始的县级很快被提拔成了副地级市。全国仅有的三个副地级市全在一个省,还相互接壤。神奇啊。
县级:县级市(宪法里市本来就是县级,这简直是脱裤子放屁)、县级镇(一些经济强镇、人口特大镇被上级赋予了县级权限但就是要叫镇)
乡镇级:街道办事处(说是派出机构,但已经是常设机构、必有的机构)、地区办事处(最初北京特有后来重庆模仿,美其名曰区政府为城市化工作设立的派出机构,级别和类别等同于街道办事处但却和乡镇合署办公,甚至直接让乡镇多挂一块牌子,直接让整个乡镇全员兼任地区办事处的职务)
其实,我国区划越来越复杂的原因就是政府带头违宪;各级官员为了部门利益抗拒正常的行政区划变动而上级和稀泥,依靠私自设立行政区划类别、玩文字游戏来进行政治博弈。长远来看,只会让行政机构越来越低效。
另外从维基百科引用一些相关资料(有误部分我已修改):
一般层次架构
标准架构(四级):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适用于省和自治区绝大部分地域。
省级直辖县级架构(三级):省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适用于直辖市。此外四省区亦设有直辖的县级行政单位,另有多个省区正在试点或准备试点实行省直管县:
4个直辖市:直接管辖县级行政区
河南省:除管辖各地级行政区外,另直辖准地级市济源市
湖北省:除管辖各地级行政区外,另直辖3副地级市、1林区
海南省:除管辖各地级行政区外,另直辖5县级市、4县、6自治县(海南所有的县级市、县、自治县均为省直辖,地级市不辖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除管辖各地级行政区外,另直辖7县级市(新疆直辖县级市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直管)
特例层次架构
地级直辖乡级架构(三级):省级行政区→地级行政区→乡级行政区。仅有以下五个不设区的地级市采用此架构:
广东省中山市:直辖6街道办事处、8镇
广东省东莞市:直辖4街道办事处、28镇
甘肃省嘉峪关市:直辖8街道办事处、3镇(但嘉峪关市自行在乡级行政区之上设置有类似于市辖区的三个非正式县级管理区)
海南省三沙市:根据海岛行政区域特点划分为西沙、中沙、南沙三个非正式区划单位。
海南省儋州市:直辖17镇。
县级行政区下额外设立高于乡级行政区的区公所(五级)。仅有以下两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奎依巴格区:下辖1镇、1乡、1民族乡
河北省张家口市涿鹿县南山区公所:下辖3镇、1乡。
省级行政区下额外设立管辖其它地级行政区的副省级自治州(五级)。目前仅一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下辖塔城、阿勒泰两个地区(地级行政区),另直辖3县级市、7县、1自治县。
还有,像国务院,以及部级,这些中央的是怎么分的。我这上面问的都是地方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