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供应商违背合同条款,收取违约金,需要给对方开发票吗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我公司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合同规定,不允许转包,供应商违背该合同条款,我方收取违约金,需要给对方开发票吗 2017年4月16日 3 条回复 1083 次浏览 企业会计,会计,税务,税法,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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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应该属于营业外收入,给对方开发票是肯定的.你开对方肯定也不愿意,只有有发票这个钱在对方那里才能算税前列支.
另外就是你们双方交易是否达成,如果没达成的话就是直接收款,那就无所谓了放营业外收入就好.如果交易达成了,违约金你们是从付给对方的款项里扣除的,则这部分钱价外费用.
最后多说一句,这个钱收了之后记得上税,不然税务局发现是要罚款的.
销售方向购买方在货款之外收取的违约金属价外费用,需一并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问题所述购买方向销售方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不得开具发票。
收供应商的违约金不交,收客户的要交(价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