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更换物业公司,需不需要与业主重新签订合同?如未签订,业主可否拒交物业费?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小区物业一直挺差的,而且一年一换,去年签订过一次物业合同,今年换了一家物业公司(在收物业管理费前并没有通知业主),业主对于之前差劲的小区管理十分失望,可不可以拒交物业费呢?或者可不可以要求该新物业公司先试做一段时间再交? 2017年2月16日 2 条回复 1258 次浏览 业主,法律,法律咨询,物业,物业公司,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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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你的问题,任何与小区有关的合同都不会和业主签。小区有业主大会执行机构业委会代替业主形式权利,当然也包括合同签订,这和国家主席是人民选择的,但并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去选一下。。
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选举出的业主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较少且全体业主同意的,可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委员会职责。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经征求过半数业主书面同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指定物业所在地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不知道你们小区有没有选举业主委员会,如果小区有,业主可以把意见提交上去,让他们和物业公司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