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对未成年人是否太过宽容?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看了一部电影,又联想起近年来已经可以称得上屡见不鲜的未成年人犯罪被免于处罚,杀人无罪、强奸无罪、贩毒无罪。这到底是在保护未成年人还是在加害未成年人?在早熟现象早已普遍的今天,有几个12岁的敢说自己不知道什么是杀人犯罪?不知道抢劫、强奸、贩毒是犯罪?全国估计都找不出十万以上吧,刑法却依旧没有任何调整,一个本意是惩处犯罪的法律法规,成了犯罪的保护伞。是不是真要等到哪天,未成年创下震惊全国的大案,比如灭门、十几个人轮奸导致被害人死亡、甚至是冲击国家机关才会引起重视? 2017年2月15日 4 条回复 1086 次浏览 刑法,法律,法律咨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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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监护人太宽容了
我从事相关工作,常有人说这样宽容是纵容未成年人犯罪,听多了有时候觉得好像有一定道理,但没办法,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实际上,从我经手的案子来看,未成年人犯罪必然和成长环境家庭教育有关,而大部分是可以矫正的,如果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或者严惩,并不能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题主举的例对比起大数据来说还是少数。另外,十四到十六岁刑法惩罚的八种罪,其实已经囊括了未成年可能实施的最恶劣的行为。
保护孩子没有错。14岁到16岁只有8种罪才有刑罚。我觉得未成年的界限该修改一下了,现在孩子都早熟。
不会震惊全国吧,除非把上层家属给那个啥了。可是如果那样的话平民也不会知道这种事情,那些犯人是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的也没有审判的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