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公司破产、离婚、无力抚养,弟弟的监护人可否变更为姐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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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一家四口:父母、我(姐姐)、弟弟(2006年出生),家乡在地级市。父母共同经营一家民营企业,于两年前破产,欠银行百来万,出于各方面考虑,父母选择离婚,弟弟跟父亲。目前,弟弟在家乡念小学五年级,母亲做零工,工作和收入不稳定,父亲远离家乡在外地,只够养活自己。父母均被限制高消费,即高铁和动车一等座、飞机均不能坐。我目前在省会城市,已婚,一套按揭的房子,收入还可以。因考虑到弟弟以后教育的问题,想要把弟弟带到省会城市念初中。在父母无力抚养的情况下,如何将弟弟的监护人变更为我?

2017年2月16日 1 条回复 1063 次浏览

回复 ( 1 )

  1. 后村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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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有父母的话,就是说父母健在的话,监护人是不能变更的!作为姐姐,只能通过亲戚关系无偿接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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