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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孙靚大S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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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算是合理避税。

    按照规定,年终奖是单独计税的。也就是说,虽然同样是一月份发的,但年终奖部分是不合当月工资合并计税的。税率的话,一般是用年终奖结合当月工资情况除以12个月来确定。不过确实非常多的私营企业都会要求员工用发票来抵年终奖,也确实是一个公开的秘密。发票时用来避税。

    一般来说,年终奖对于个人来说数额较大,需要缴纳的个税也很高。比如每月7000元薪水,那么个税就需要缴纳245元了。如果用3500块的发票来抵一半的金额,那么上报的工资和薪水收入就够不上个税起征点,就完全不用纳税了。

    而对于企业来说,它可能用这部分发票以企业管理费用入账,抵一部分营业额,就可以少缴纳企业所得税。比方本来营业额是100万,扣除成本、费用后,剩下20万利润。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的话,那么就需要缴纳5万元税款。但如果用10万元发票冲抵后,那就只剩下15万元需要纳税。这样只需要缴纳2.5万元,少缴2.5万元税款。

    但对于个人来说,有一个不好的状况,那就是一般个人的社保需要缴纳的数额是按照员工上报的月收入来核定。如果你的上报月收入低了,那么企业为你缴纳的社保费用也就可以少了。从而企业还能降低用人成本。

    事实上,这种并不属于所谓的“合理避税”,而是属于做假账。因为企业收支时的发票类目、金额应该和实际发生的一一对应。但这些用来冲抵的发票,是没有实际支出的。这是逃税。如果被税务部门查实,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我认为,这种情况,如果不考虑企业的情况的话,看似你拿到手里的钱多了,但事实上,对于你的社保来说,是一个比较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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