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奖金替代加班费,合理吗?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我上个月的业绩不错,奖金提成也会有所提高,可是上司却克扣了我的加班费,理由是奖金就代替加班费了,上司这么做合理吗? 2017年2月28日 2 条回复 937 次浏览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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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奖金和加班工资虽然同属于工资总额的构成部分,却是两个性质完全不同的概念。 加班工资是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和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的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奖金是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奖励工资和业务提成等。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相应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和奖金是完全独立的。
加班工资可以理解为隶属于正常工作周期中的额外工作日,需要以加班费或者调休的方式来处理。
奖金是对工作日完成获取劳动报酬意外的奖励和刺激,是对员工的褒奖和激励。
如果企业用奖金代替加班费,这属于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