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关于房屋产权归属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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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老婆还没结婚的时候看中北京一个小区的新房,由于那个时候还没结婚,而且只有我有购房资格,所以签认购书的时候写的是我自己的名字,签完认购书火速回家结婚,结完婚签了购房合同,但是签购房合同是根据认购书来的,而房产证又是根据购房合同的名字来的,所以房产证只有我一人的名字,而办理贷款都是以两个人的名义去办理的,现在老婆心里不高兴,觉得房子跟她没关系,请问从法律角度来说这个房子归属权如何,如果离婚了房子该怎么判,而且有没有任何能够证明房屋是夫妻双方财产的证明。ps 只是在婚前签了认购书交了10万定金,交首付,签购房合同都是在婚后。

2017年2月19日 3 条回复 806 次浏览

发起人:包子 管理专家

回复 ( 3 )

  1. 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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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属于婚前财产,但是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你和你妻子可以签订一个婚内协议,约定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但是这个协议不具有对外效力,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处分这个房产还是可以的。如果不写协议的话,以后面临离婚,这个房产的分割共同财产上,原则是属于男方,但是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屋增值部分(需注意)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方需要补偿给女方。

  2. 法律小窝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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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按揭房一般不能加名,只能写一份婚内财产协议书,约定房子每人占一半。

    2、有协议书,房子也还是一人的名字,女方担心男方偷偷把房子卖了,因为协议只对夫妻有效,如果第三人不知情,并支付相应对价,就是善意取得。最好在协议中约定如果男方私自卖房的违约责任

  3. 法眼(民事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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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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