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场开发票税务局告知我国家有明文规定只能开当月的发票,这是真的吗?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八月在某商场买的衣服,九月去商场开发票,被商场客服人员告知,上个月的发票没法开,只能开当月的。打12345投诉,第二天自称是国税局的人给我电话,说国家有明文规定说过月的发票不给开。我把电话挂了后,她又给我打了两三个电话,说是可以帮我找商家协商,总之我对她的口气和态度表示不太开心,对这块很盲,所以希望有大神可以给我科普,以及我想要开有公司抬头的发票报销,现在该怎么办。 2017年11月24日 5 条回复 2574 次浏览 发票,商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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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没有明文规定。但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参考如下:
一.从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看,对于开票期限没有明确规定。
1.国家有明文规定说过月的发票不给,哪有有这个规定,你叫他拿出跪地来。
2.现实存在当月补开发票,下月就不能开的,或者当天不开具,以后就不能开具的规定。这是商家自己的管理规定。管理规定能违法法律?不能代表法律法规。
3.. 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对方必须给你开具发票,不给可以拨打电话12366举报电话。
4.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如果对方属于应当开具而未开具的,办法有罚则。
二.关于开票期限更多的是企业在发票管理办法下,企业更多的符合交易习惯和管理需要进行期限的管理。
三.下面例举几个企业对于补开发票的管理办法。
以下罗列个别商家对这类情况的管理,只是其内部管理。还是那句话看发票管理办法。但是虽然在法规方面没有严格规定期限,但是如果你说你超过几年了,某一天突然想起在哪没开发票,现在需要补,估计这个就够呛。
1 亚马逊—— 发票可以补开一年之内订购的商品订单。(按自然年计算)
2. 京东—图书补开发票 您下单时如忘记开具图书发票,京东自营图书商品可在一年内(按自然年计算)
3.一号店:补开/换开发票期限:订单收货后一个月以内。
四:解决途径
1.还是先沟通,把利害关系和对方说清楚。能协商最好
2.协商不成,那就只能找税局了。
3:对方拒开发票,请求开发票。
找法院:不支持 找税务局:支持
依据:开具发票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4.:对方不开发票造成损失,请求赔偿
找法院:支持,判令赔偿损失和利息
依据:主张经济损失,法院予以支持,按照公平原则,损失应由卖方承担
找税务局:支持部分,支持请求开发票,不支持赔偿
依据:赔偿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
提示:对方不开发票造成损失,可向法院请求赔偿,向税务机关请求对方开具发票
不知题主在哪里,现在手工发票已经很少见了。基本是电子开票。也就是开票时间是开票当天,不可以随便改。可以备注当中写明是补开什么时候的。
所谓国家明文规定过月发票不给开,你可以进一步询问是哪份文件。你自己去网上查询核实。发票管理办法并没有这样的规定。
一般来说三个月内都是给你补开的,但是现在这种情况估计商场可能已经做了未开票收入….. 再给你开票不仅是税的问题,主要是跟供应链出库单销售发票就对不上了..会比较麻烦一些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如果当地税务部门没有规定”某金额以下可以不主动开具发票,但对方主动索要除外“。那么,在题述情形下,商场应该主动开具发票给消费者,相信消费者一般不会主动拒绝,这种应该未开造成的后果也不应该由消费者承担,而且涉嫌违法。如果已按照未开票收入缴税,那应该在补开票次月申报时冲减申报的应纳税收入,这都是商场应该自行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