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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幸亏是人民日报,换了其他小媒体,你就更不好办了。你如果只是想要稿费,那就直接给人民日报打电话,去邮件,他们会接待的,而且会给你稿费。如果你还有别的诉求,比如:获得赔偿,道歉等,那就请律师吧,应该会给你一些补偿的。
联系报社吧 但结果不确定哦
人家正儿八经说 整理。。。没有直接署名,,,,言外之意,就是 并非本人创作。。。侵权,性质上有,但程度上轻。。。
退一万步说 这三种类型 只要对行业情况进行分析 就可以得出类似结论 因为就这么几条路径。。。
所以,联系报社吧 联系律师吧 但不看好能有多大动静,,,
恭喜你了,当没发生过吧,见下图
别想着躺在法律上休息。法律是给违法者设立障碍,不可能断绝违法。
最终还是一个成本收益的游戏。
报纸小编:找原作者成本太高。不如等作者自己举证后再给稿费。
原作者:要举证还得找最早发布的网站开证明,还得找证据证明之前没人发表过,成本高到天上去了。就是证明了,也不过几块钱稿费,冤死了。
换位想想,如果是你供稿的这几百字,然后有人声称你是抄的。你也会说,有本事你证明啊。证明了我就将稿费原数转交!(实际上你也知道,要证明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其实问题就出在稿费太少,完全无法满足确认原作者的成本需求。
这个成本报纸不可能出,网络写手给不起。最后当然不了了之。
可以跟博物杂志交流一下经验
作为一个被抄袭的小透明(Vivibear抄袭事件,抄袭五百多作者近千篇文章,被曝光之后死性不改仍在抄袭并不断有出版社来再版其抄袭作品,因Vivibear为瑞典国籍,对被抄袭作者而言,维权成功率等于零),不得不来打击一下题主:做好无法维权的准备。
如果题主电话咨询,幸运的话,对方认为这是小事会给点钱补偿(解决麻烦),但更多的可能性是,回复你说会反馈信息,然后不了了之。
如果题主准备打官司,请务必考虑到您的时间和精力问题,甚至律师有可能也会劝您“算了吧”。——您有可能会付出高昂的成本,而判决结果……观望近两年的著作权官司,不说也罢。
总之,您被抄袭了,看起来是有尚不完善的法律来保护您,但您要维权,实质性的主动权却在抄袭者手里。偷盗者是大爷。
借用唐缺的图,对人民日报:
正常情况下,首先你需要提供有效证据,需要证明你是稿件的原创者,最初稿件是什么,发布在什么地方;其次你需要对报刊稿件进行证据取证保全,证明这篇稿件是对你原稿的抄袭。
然后,在完成上述工作后,你需要寻找到合适的律师代理人,愿意帮助你起草律师函,与对方展开旷日持久的斗争,赢得应属于自己的权力。
起诉他,也许你能赢,但即使你赢了,也没有媒体会报道这个新闻。你只能拿着几百块高高兴兴地回家。
首先,应该进行几个判定:
第一,判定您的作品的属性,判定是否符合《著作权法》第三条且不属于第五条的作品情形;
第二,要判定人民日报的行为是否符合《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合理使用的情形;
第三,判断人民日报的行为是转载还是抄袭,这个很重要,具体标准在于相似度以及是否标注作者名称;
第四,您的作品是否在其他报刊等平台发表过,因为《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如果您的作品被非法转载或抄袭,或者未付费试用,那就可以进行下一步了。
其次,确认您的侵权主张。
侵犯著作权的侵权责任有删除、赔礼道歉、支付赔偿金等方式,,如果是报刊合法转载未付费的情形,就只能主张稿费了。
最后,维权途径。
可以直接与报社进行协商,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走诉讼路径,这个要看您的倾向,其中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与固定,找专业律师代为处理维权事务是个不错的方法。
借这个机会炒作自己,天赐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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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幸亏是人民日报,换了其他小媒体,你就更不好办了。你如果只是想要稿费,那就直接给人民日报打电话,去邮件,他们会接待的,而且会给你稿费。如果你还有别的诉求,比如:获得赔偿,道歉等,那就请律师吧,应该会给你一些补偿的。
联系报社吧 但结果不确定哦
人家正儿八经说 整理。。。没有直接署名,,,,言外之意,就是 并非本人创作。。。侵权,性质上有,但程度上轻。。。
退一万步说 这三种类型 只要对行业情况进行分析 就可以得出类似结论 因为就这么几条路径。。。
所以,联系报社吧 联系律师吧 但不看好能有多大动静,,,
恭喜你了,当没发生过吧,见下图
别想着躺在法律上休息。法律是给违法者设立障碍,不可能断绝违法。
最终还是一个成本收益的游戏。
报纸小编:找原作者成本太高。不如等作者自己举证后再给稿费。
原作者:要举证还得找最早发布的网站开证明,还得找证据证明之前没人发表过,成本高到天上去了。就是证明了,也不过几块钱稿费,冤死了。
换位想想,如果是你供稿的这几百字,然后有人声称你是抄的。你也会说,有本事你证明啊。证明了我就将稿费原数转交!(实际上你也知道,要证明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其实问题就出在稿费太少,完全无法满足确认原作者的成本需求。
这个成本报纸不可能出,网络写手给不起。最后当然不了了之。
可以跟博物杂志交流一下经验
作为一个被抄袭的小透明(Vivibear抄袭事件,抄袭五百多作者近千篇文章,被曝光之后死性不改仍在抄袭并不断有出版社来再版其抄袭作品,因Vivibear为瑞典国籍,对被抄袭作者而言,维权成功率等于零),不得不来打击一下题主:做好无法维权的准备。
如果题主电话咨询,幸运的话,对方认为这是小事会给点钱补偿(解决麻烦),但更多的可能性是,回复你说会反馈信息,然后不了了之。
如果题主准备打官司,请务必考虑到您的时间和精力问题,甚至律师有可能也会劝您“算了吧”。——您有可能会付出高昂的成本,而判决结果……观望近两年的著作权官司,不说也罢。
总之,您被抄袭了,看起来是有尚不完善的法律来保护您,但您要维权,实质性的主动权却在抄袭者手里。偷盗者是大爷。
借用唐缺的图,对人民日报:
正常情况下,首先你需要提供有效证据,需要证明你是稿件的原创者,最初稿件是什么,发布在什么地方;其次你需要对报刊稿件进行证据取证保全,证明这篇稿件是对你原稿的抄袭。
然后,在完成上述工作后,你需要寻找到合适的律师代理人,愿意帮助你起草律师函,与对方展开旷日持久的斗争,赢得应属于自己的权力。
起诉他,也许你能赢,但即使你赢了,也没有媒体会报道这个新闻。你只能拿着几百块高高兴兴地回家。
首先,应该进行几个判定:
第一,判定您的作品的属性,判定是否符合《著作权法》第三条且不属于第五条的作品情形;
第二,要判定人民日报的行为是否符合《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的合理使用的情形;
第三,判断人民日报的行为是转载还是抄袭,这个很重要,具体标准在于相似度以及是否标注作者名称;
第四,您的作品是否在其他报刊等平台发表过,因为《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如果您的作品被非法转载或抄袭,或者未付费试用,那就可以进行下一步了。
其次,确认您的侵权主张。
侵犯著作权的侵权责任有删除、赔礼道歉、支付赔偿金等方式,,如果是报刊合法转载未付费的情形,就只能主张稿费了。
最后,维权途径。
可以直接与报社进行协商,也可以不经协商直接走诉讼路径,这个要看您的倾向,其中注意相关证据的收集与固定,找专业律师代为处理维权事务是个不错的方法。
借这个机会炒作自己,天赐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