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投资的时候到处发自己写的比较有创意的项目方案,会不会被人拿去做?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需不需要担心这个,怎么破。 2017年7月30日 6 条回复 917 次浏览 互联网创业,天使,投资,投资人,游戏
回复 ( 6 )
一个点子在转换为创新之前,什么都不是
首先,我的观点是:项目路演意味着项目需要承担很大的泄露风险,签署保密协议不靠谱,目前只能通过掌握核心资源、核心技术等方式来规避这个风险。
原因有如下
1、目前VC圈内有很多是半VC半创业者状态,很多是在做VC的过程中在物色合适的项目,然后转型做创业者。甚至有些VC合伙人会内部达成意见,直接VC合伙人去拿这个项目争取到相关投资,自己做。所以不要看很多挂名VC的路演就屁颠屁颠的去了,里面很有可能全部是去盗项目的所谓VC人
2、为什么说保密协议不靠谱,因为一个VC需要接触很多项目源,难保有跟你一样的项目,如果签署了保密协议,对VC相当不利,一般情况下,VC是不会签署的,除非你的项目特别有看点,他就会跟你签署保密协议,以换取你这个项目投资的优先权
3、个人建议路演中要有所保留,路演前需要考察VC的资质,避免那些VC中介
会,但是你有创意没钱,没卵用。资本的力量是巨大的,它可以让垃圾变成黄金。
如果你只是有一个创意,别人肯抄你,也是太奇葩了。
如果你有一个创意,你就先把它变成产品1.0运行一段时之后,再去找VC,比较靠谱点,如果做不到从零到一,而别人利用你的创意做成了,其实应该佩服别人,因为别人仅仅从一个创意入手,把事情做成,其间肯定是克服了很多困难。
很久很久之前,创业者有了一个比较好的创意,找到某个投资人,……
创业者说:“投资人,告诉你一件事,我有个比较好的创意,计划做什么,什么?”
某个投资者说:“好,说来我听听”
创业者说:“…………&*……)(*&&………@#¥***………%%……”
某个投资者说:“这创意早过时啦,¥%¥¥&……”
许久之后,创业者放弃啦
某个投资者闲聊:“我听说有个不错的创意,是…………&*……)(*&&………@#¥***………%%……”
有心人说:“不错的创意,我去做做看看”
某个投资者闲聊:“这是个秘密,你不要说我说的啊“
再许久之后,有心人上市啦,创业者!#@#¥%…………
历史反思: 创意是创业的基础。无论任何时候,有意识的保护创意的原创性都是不可或缺的工作。我国法律规定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不以版权局的登记时间为准,划清原创时间和内容是解决著作权纠纷的关键证据。2009年我国首次出现先期文化著作权保护案例,一个叫方明的有30年教龄的舞蹈艺术教师,借助公证机构,将自己的建设教程进行著作权保护,由此确立了方明作为教程创意的原创者的地位。同理,2015年上海某创意园区企业借助新近推出的闵行公证处推出的实时保原创邮服务,对其策划的某商业活动产品文宣进行预防性保全公证操作,有效的防范了市场上的恶意山寨,仿冒抄袭行为。
我也这么担心。想起电影《社交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