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joy,Nice,氧气 等,这些公司在app名称中使用这种常见的英文或中文词汇,会涉及商标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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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joy,Nice,氧气 等,这些公司在app名称中使用这种常见的英文或中文词汇1,会涉及商标问题吗?有哪些弊端?2,以这种识别率低区分度不高的词命名他们是怎么考虑的?3,如果用这类词命名产品将来如何维护品牌权益?@知果果

2017年9月4日 4 条回复 1201 次浏览

发起人:藍山 初入职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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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 4 )

  1. 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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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前所述,有些是可以注册的,有些不可以。就你说的这几个,我们可以分析一下:

    Enjoy

    这个词就是喜欢,享受的意思,这是一个没有实际所指的,通用的词汇,用在任何行业或者产品上都可以,它是一个形容词。所以,注册商标的话,以现在的审查标准来看,100%是会被驳回的。除非经过独特的艺术设计,使其视觉上产生另外一种显著性,那么才有通过审查的可能。

    Nice

    同理。因此商标是具有独占性的,你用了别人就不可以用,假如你注册一个衣服的商标叫做“Nice”,难道别人的衣服就不能说很“Nice”了吗?很显然,这是行不通的,这样的通用词汇没有显著性,不宜被某一个人独占使用,因此,是不能注册的。

    氧气

    氧气则不同,它不是一个行业通用的词汇,注册在服装、鞋子或其他商品上则是可以的。

  2. Fav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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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不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绝对禁用条款),就算不能注册的商标(如上述答主所述的第十一条),使用还是可以使用的。

    如题主所述的,“Enjoy,Nice,氧气”等,并无违反商标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禁用注册条款),是可以注册为商标的。原因是,英文通常一词多义,一般来说,单词的含义是不明确的。

    如,Nice,你可以解释为是好,也可以解释为受欢迎,令人愉快、细心、友好等等。

    ————

    汗,本来懒的去找这些证据,看越来越多人倾向错误的解释,也是醉了。

  3. 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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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上商标法的规定:

    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

    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上面的规定基本已经能够解答题主的问题了,我再化蛇添足的解释下:

    首先必须明确一个商标注册基本常识:商标注册是分类的,你注册的是某个产品或服务类别上的文字、图案、声音或气味。

    所以商标法强调了“本商品”这个概念,来个大栗子:“苹果”用于电子产品的商标可以注册,但是如果你是卖水果的,就不会让你注册了。

    这就为题主解决问题明确了方向:你使用的常见词汇是用在那种服务类别上的?如果这些常见词汇是你使用内容的名称、图形、型号、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就很难注册到商标。

    除非你有信心有耐力作到“北京”饭店、“青岛”啤酒、“五粮液”酒这种程度。

    以上是从商标角度分析的结果,品牌这个概念很大,包括商标、商号、装潢等很多因素,app产品的识别完全可以通过使用界面、图标等方式解决。

    至于保护问题,个人认为app属于生命周期比较短的产品行业,是不是适用于用商标保护需要仔细斟酌。

  4. 岸上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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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属于通用名词,一般情况下不会构成商标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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