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中的买家,为什么没有全部被判强奸和胁迫强奸?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比如“最美乡村教师”郜燕敏的买家。 2017年9月25日 10 条回复 1716 次浏览 人口,妇女,强奸,法律,犯罪,贩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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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没仔细研究,猜想是等到被拐卖的妇女被解救之时,强奸的证据已经很难保留了吧。
况且如果要认定强奸,需要基层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作为,这种时候“维稳”和“和稀泥”的心态估计是难免的。
另外,你怎么知道没判?
脱离现实的重判只会让受害者更加危险。
举例:
如果所有的强奸一律判死刑。
那么先奸后杀将会普及。
首先,希望你能接受知乎社区的共识:法律是利益集团博弈的结果,而不是国家出于善良;暴力机关执法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而不是受侵犯者的公平。这可能与你从小接受的教育有巨大的冲突,但是这正是为什么人类几千年的历史中,司法不公正的时期占据大多数。
基于这样的出发点一切都是非常好理解的,因为买家、卖家都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统治阶级的武装力量自然不会主动帮助利益受侵害的被拐卖者。
除非公众充满正义感,对于被拐卖者受到的侵犯同情并付诸行动,威胁到统治阶级的利益,暴力机关才可能为了减小损失去执法。
法条掌握的不扎实啊
判。
首先,买家有没有违背当事人意志与之发生性关系,其次,当事人有没有告买家强奸。
因为没有人告,这种事是民不告官不究。
判强奸需要受害者发起诉讼并提供充分的证据
因为斯特格尔摩综合症。
受害者不作证无法判定“违背受害者意愿”。
你怎么知道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