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起人:Robot 管理大师

回复 ( 2 )

  1. 疑问家
    理由
    举报 取消

    之前在《今日头条》中对淘当铺的业务模式进行了分析,文章中也对淘当铺目前和P2P结合的业务表示了大力肯定,是表示国家监管机制是允许典当和P2P行业合作了吗?而且P2P投资也是有固定周期的,虽然典当也有典当期限,但是期间这个典当品的债权主体到底算是谁的?算典当行的,还是算典当用户的呢?如果这个债权发生不良,最终是典当行承担责任,还是让投资人自己承担呢?

  2. yanxiaoyi
    理由
    举报 取消

    爱当宝跟淘当铺合作,我有三个疑问1.“淘当铺”和“爱当宝”这么合作,是不是涉及资金自融,2.这样的典当+P2P合作,在监管上是否合规?3.如果发生坏账,典当负责处置完资产后再垫付给投资人的做法是合规的吗?

我来回答

Captcha 点击图片更换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