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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青岛大虾事件中的店主、顾客、物价局和警察?
人民警察:“这是价格纠纷,归物价局管,我们警察管不了”。 【青岛大虾事件中人民警察二次到现场处理。 第一次是顾客报警说店家宰客(警察说管不了,让找物价局,就走了)。 第二次是店主报警称有人『吃霸王餐』,人民警察到现场后把双方带警局调解。】 物价局:先是说“等上班再处理”。 后来又说“现在的物价都放开了,我们也不好管”。 店主:挖坑,误导,宰客,若顾客反抗就打110报警称有人吃“霸王餐”(耍手段,玩文字游戏)。 顾客:这是赤裸裸的欺诈宰客! 打110报警处理——“管不了,建议物价局”。 打物价局处理——“上班再处理,,现在价格放开了,我们也不好管”。 打12315处理——没结果,踢皮球,甚至打不通。 ~~~ 无奈妥协,自认倒霉,交钱了事。 ps 以上“”内的信息来源于央视对两位顾客对电话采访。
回复 ( 1 )
青岛大虾事件的关键不是“38元一只虾”这个价格。
卖家以欺诈、坑骗和暴力手段对待顾客才是问题的关键。
ps
这也是物价局管理价格问题和人民警察管理违法犯罪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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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家有如实描述的义务,不能以欺诈、隐瞒和坑骗等手段对待顾客(买家的知情权)。
卖家不能使用暴力或其他胁迫买家交易(平等自愿)。
另外,交易双方都是具有正常认知能力的成年人。
ps
从某种意义上说价格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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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顾客“耍手段”3.8一只也是非法的;交易过程如实描述、平等自愿3.8W一只也是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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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虽然是自由经济,但也得遵守社会的基本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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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顾客点菜时问价格,卖家回答称38一份。
2)顾客点38元的菜,卖家端上1520块钱的菜。
3)这世界又不只那家卖这种基围虾,38一只就是宰人,这无须证明。
4)留段『以上海鲜以个计价』的文字,这是赤裸裸的坑人。
ps
优酷上有视频,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去看看,反正我看那店主就是个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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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的调解就是让顾客“先把钱交了”(800是退菜折旧费,另一位的2000块才是龙虾钱)。
警察也是生活在青岛,基围虾这种常见菜品的正常价格范围会不知道?
38一只的基围虾是什么,那位岀警警察会不知道?
很多人扣法条,扯法理,,想证明这位警察的处理方式『合理合法』。
本案中38一只的基围虾在哪里都是宰人,,这是无须证明的。
前面这家店已经有几起消费者投诉了,估计当时警察处理方式也是“管不了”,,然后在这位人民警察的主持调解下打个八九折。
ps
如果不是微博爆光,38一只的虾还不得卖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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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汪星人 :1)点菜时38一份,结帐时38一只。
2)顾客只点了1份,卖家却端来40份。
ps
洗地也要尊重基本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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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贵”的标准
青岛不只那家『善德烧烤』卖这种基围虾,其他商家卖五六十块钱一盘的虾(记者采访其他商家),你洗地的这家卖1520元。
再说不贵,不是别有用心,就是没脑子了。
ps
(一)众所周知的事实;
(二)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38一只的基围虾是宰客,这无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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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汪星人 :你问我贵不贵的标准,我回答让你(),,转移话题玩的六。
不单说话阴阳怪气,还喜欢玩文字游戏,宰客罪~
合着在你这宰客是合法的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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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法》中人民警察的职责第一款就是“预防、制止和惩罚违法犯罪行为”。
鉴于双方已经开始转变成撕逼模式,你自己慢慢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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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10.15更新
青岛大虾事件中那张菜单就是店主违法犯罪的最好证据。
远远超过正常价位的“天价”是其一,在容易被顾客忽略的地方标“以上海鲜以个计价”是其二,青岛大虾事件中的菜单与正常菜单相比违背常理是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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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坑,误导,宰客,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