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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檐下不知从哪来了两只燕子衔泥筑巢,自行车把上幼蛛结了小小的网。它的日子那么短,不如骗它这一生罢了。
3元买全年的法律咨询貌似还挺值的。
然而这个问题下的大多数人并没有看出来这一点。
我觉得提供法律咨询带来的普法作用大于其它。
很多时候人们并不是不想打官司,而是不知道该怎么打,不知道能不能打,不知道这件事情从法律上怎么看,不知道该搜集,该保留哪些证据。
当你在被碰瓷的时候,一个律师的电话号码能让你心中有底,而不是让你觉得心冷与无助,这或许是这份保险带来的价值了。
而当你遇到碰瓷的时候可以满怀信心的保持沉默,然后说:「我打电话找我的律师咨询一下。」的时候。你的气场应该已经足够解决很多事情了,甚至无需那2万的诉讼赔偿。你觉得专业碰瓷队伍会有兴趣对付你这种信心满满找律师的人?
鼓励进行法律咨询,鼓励找律师,这显然有助于遏制碰瓷的坏风气。而这,是社会的利好。
其实我对互联网厂商的很多行为是持负面态度的,但是就这个事嘛,就事论事来看并不是太坏。
原答案匆忙中完成,有不少谬误。经业内朋友指正,对答案做修改如下。
扶老人险是一款修改裁剪后的个人责任保险,是适应特定情形的一个互联网保险产品。它增加了消费者的选择面,也拓展了消费者对保险的认知,值得鼓励。不过在现有监管制度下,保险公司设计产品还是应当再谨慎些。产品研发、合规审核、销售前台及客服后台应当更紧密地合作配合,保证产品的健康发展。
一、什么是个人责任保险
现代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说不准谁什么时间就可能倒霉摊上事。食堂里碰翻了别人的汤碗,热汤洒出来把人烫伤。去朋友家拜访,不慎打碎了一个古董花瓶。此类事件里,偶然间,不经意,却都要花钱去弥补。个人责任保险的出现,巧妙地将金钱赔偿转嫁给保险公司,降低被保险人本身的经济损失。
由于责任类别不同,责任险的形态也不一样,比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职业责任险、监护人责任险(熊孩子险)。个人责任险将以上险种承保的范围排除,形成一个单独的险种。这是为什么有那么多免赔条款的原因。
二、扶老人险做了什么修改
通常个人责任险保险责任包含二项:其一是依法认定的赔偿责任,比如把人烫伤须支付的治疗费或者古董花瓶的市价等;其二是因为诉讼而引发的各项费用支出(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产品主险条款的第三条、第四条也是这么约定。但根据附加险《仅赔偿法律费用条款》,扶老人险将保险责任范围缩小,仅承担第二项。个人认为这也可以理解。购买扶老人险,本身是善意人怕被讹上官非而力图自保的手段。据深圳大学法学教授的统计,真相查明率已超过九成。那么好心人自然就不会承担赔偿责任。但调查真相的费用、聘请专业人士的费用,还是需要自己来负担的。所以扶老人险自然仅对法律费用部分承担保险责任。
同时,在宣传文稿中,保险公司还增加了“全年法律咨询服务”。这在条款中并无明确约定。有业内人士指出,这属于保险公司的增值服务,并不属于条款本身的内容。不过从宣传文案的语言组织上讲,是将此内容置于“提供保障”项下,应当被认为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另有业内人士指出,责任险经营中,保险公司派员或请律师参与被保险人的诉讼,是一种常见的风险控制措施,所以法律服务确有其事。不过,我要强调,此法律服务和宣传文案中未加任何限定的“全年的法律咨询服务”肯定存在差异。在普通人的理解中,肯定不会是同一事物。
三、不妥之处
此项产品的上线似乎颇为仓促。从业内爆料看,包括公司内部的法律审核、客服后台的咨询均未跟上产品上线步骤。其中较为突出的就是这个产品将面临较大的监管风险。扶老人险使用的是《个人责任保险条款》和《仅赔偿法律费用条款》,但保单对保险项目的约定却是“因老人摔伤撞伤等意外,被保险人搀扶老人后导致被老人误认为肇事者来赔偿,而需要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的法律诉讼费用”。保单对条款进一步限定,将条款中的“第三人”限制为“老人”,过失事件限定为“老人摔伤撞伤,被保险人搀扶老人被老人误认为肇事者”。参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监罚〔2015〕5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监罚〔2014〕9号)两个处罚决定书的案例,扶老人险的保单责任与条款责任出入颇大,很有可能被认定“未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
其次是投保流程。保险合同中有不少内容属于专业领域内的特有概念。普通消费者存在天然的理解障碍。为保证公平,保险法对保险合同的订立流程有严格规制。保险人除须提供条款外,还必须提示说明。互联网保险产品对此难以周全照顾。依照保险法,缺乏提示说明,格式条款的不利后果多数会由保险公司承担。扶老人险也不例外。
三、结论
互联网保险是一个新兴的领域,正焕发勃勃生机。各项创新层出不穷,增加了消费者的选择面,也拓展了消费者对保险的认知。这是值得鼓励的。不过在现有市场环境和监管制度下,保险公司设计产品还是应当再谨慎周全些。产品研发、合规审核、销售前台及服务后台应当更紧密地合作配合,保证产品的健康发展。
律师诉讼费,不是赔偿!!!!!!
挺正常的一个保险品种。主要的问题在于产品设计和保险条款的不匹配。它的意图只在于将未来可能支出的诉讼成本作为保险标的,但实际上条款已经涉及到很多实际赔偿的部分。有些条款很明显来自于传统的保险产品,因此在全部条款中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总体感觉,这个险种的结构和条款还需要优化一个,姿势水平还不是很高。
但它绝对不是那位高票小同学解读的那样。大部分条款都属于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格式条款(不要说格式条款就有问题之类的话,格式条款是商业领域非常常见的,法律禁止的仅仅是在交易双方地位不平等时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在实务中都有惯常的解读方式和适用条件,不是凭着点法学知识瞎解释就可以的。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需要担心的未必是投保人,反而是开发这个产品的保险公司。因为它对于很多重要的条款没有足够的提示和解释,而这就构成了保险合同纠纷中常见的保险人一方的过失。
Anyway,从它的条款来看,理赔确实会碰到一些障碍。但更大的障碍恐怕在于投保人对保险知识的缺乏。相比于人寿险、车险这些常见的(而且某种程度上来说有一定收入门槛)的保险产品,这款产品面临无效投保、被保险人错误履行合同之类的问题的概率会大得多。不过也许保险公司已经考虑了这些因素用不着别人替他操心吧。
3块咨询费含有法律诉讼费用和全年咨询,保险性质的。
挺值的,已经不仅仅是普法的作用了,更多的是面对这种碰瓷儿老败类底气大了很多。
建议,买了可以扶,毕竟做好人好事跟作恶一样也是天性不可压抑的一部分。
评论区有同学提到了第二天才生效……大爷赢得了奖金。
另外这点赞数把我吓得当街摔倒,你们谁来扶我一下,我20岁
原答案:
您再躺会儿,我先买个保险……
之前发撕B被建议修改,是我预料之中,但是心中想法肯定是说出来比较爽,不能憋坏了,哈哈。
现在删除了所有,就留下原文。知乎是个好平台,但是在某些专业领域,有一些错误的答案却会因为各种原因得到多赞。赞不赞的是其次,但高赞答案往往具有导向性,被高赞但却是错误的回答误导,然后产生消极的影响,这是我很不愿意看到的。但是我也无所谓了,路见不平愤然撕B,结果却被建议修改,那我还是懒得趟这浑水,我还是回去好好的指导感情指导炮路吧。
———以下是原文回答————
你们这些天真的孩子,那是“法律诉讼费用2万元”。抛开我们法院便宜的诉讼费用的话,这2万就是给你请律师了。
啥意思?关于扶老人险,
你的理解是:卧槽支付宝真是良心企业,这个保险好!买买买!以后不管怎么样,扶了老人我肯定不用赔一分钱的!
支付宝的理解是:且不论合同繁琐的条款,这2万元我只是专门用来为你支付律师费用的。至于你官司输了真的要赔老人医药费啊伤残费啊,我不管。
回到现实,打官司其实就是打证据,如果确实是你撞了老人(有时你撞到了老人你不一定有感觉,比如骑车蹭到了老人)而且老人有证据证明(比如事发地有监控旁边有有力证人)是你撞的,那你这请律师也不顶用。如果不是你撞的而且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你撞的,在彭宇案之后,我们法院打死也不敢随便判你的责任,这和你请不请律师没有半毛钱关系。
所以,这个扶老人险就特么是个坑钱的噱头。
最后,作为一个倡导社会公德的法官,我至少可以保证:在我手上如果有扶老人的案子,当老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你撞的,那我绝对不会判你赔钱。放心吧,孩子。
找个能引起舆论爆点的噱头来宣传推广他的保险业务罢了。很常见的营销手法,常见但是有效。
是只有我一个人看成“扶老人脸”吗?
这个险种本身没有太多值得讨论的地方,大家可能少见多怪,但是作为从业者,稀奇古怪的保险产品多了去了。
值得关注的是,这是阿里系的支付宝推出的,结合前段时间一系列的关于保险的新闻,比如“挂科险”,比如三马的众安保险,这摆明了是一盘大棋。互联网和保险的结合,将完全颠覆保险业的既有规则,消除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为广大消费者谋福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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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元买全年的法律咨询貌似还挺值的。
然而这个问题下的大多数人并没有看出来这一点。
我觉得提供法律咨询带来的普法作用大于其它。
很多时候人们并不是不想打官司,而是不知道该怎么打,不知道能不能打,不知道这件事情从法律上怎么看,不知道该搜集,该保留哪些证据。
当你在被碰瓷的时候,一个律师的电话号码能让你心中有底,而不是让你觉得心冷与无助,这或许是这份保险带来的价值了。
而当你遇到碰瓷的时候可以满怀信心的保持沉默,然后说:「我打电话找我的律师咨询一下。」的时候。你的气场应该已经足够解决很多事情了,甚至无需那2万的诉讼赔偿。你觉得专业碰瓷队伍会有兴趣对付你这种信心满满找律师的人?
鼓励进行法律咨询,鼓励找律师,这显然有助于遏制碰瓷的坏风气。而这,是社会的利好。
其实我对互联网厂商的很多行为是持负面态度的,但是就这个事嘛,就事论事来看并不是太坏。
原答案匆忙中完成,有不少谬误。经业内朋友指正,对答案做修改如下。
扶老人险是一款修改裁剪后的个人责任保险,是适应特定情形的一个互联网保险产品。它增加了消费者的选择面,也拓展了消费者对保险的认知,值得鼓励。不过在现有监管制度下,保险公司设计产品还是应当再谨慎些。产品研发、合规审核、销售前台及客服后台应当更紧密地合作配合,保证产品的健康发展。
一、什么是个人责任保险
现代社会是一个风险社会,说不准谁什么时间就可能倒霉摊上事。食堂里碰翻了别人的汤碗,热汤洒出来把人烫伤。去朋友家拜访,不慎打碎了一个古董花瓶。此类事件里,偶然间,不经意,却都要花钱去弥补。个人责任保险的出现,巧妙地将金钱赔偿转嫁给保险公司,降低被保险人本身的经济损失。
由于责任类别不同,责任险的形态也不一样,比如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职业责任险、监护人责任险(熊孩子险)。个人责任险将以上险种承保的范围排除,形成一个单独的险种。这是为什么有那么多免赔条款的原因。
二、扶老人险做了什么修改
通常个人责任险保险责任包含二项:其一是依法认定的赔偿责任,比如把人烫伤须支付的治疗费或者古董花瓶的市价等;其二是因为诉讼而引发的各项费用支出(律师费、诉讼费、评估费),产品主险条款的第三条、第四条也是这么约定。但根据附加险《仅赔偿法律费用条款》,扶老人险将保险责任范围缩小,仅承担第二项。个人认为这也可以理解。购买扶老人险,本身是善意人怕被讹上官非而力图自保的手段。据深圳大学法学教授的统计,真相查明率已超过九成。那么好心人自然就不会承担赔偿责任。但调查真相的费用、聘请专业人士的费用,还是需要自己来负担的。所以扶老人险自然仅对法律费用部分承担保险责任。
同时,在宣传文稿中,保险公司还增加了“全年法律咨询服务”。这在条款中并无明确约定。有业内人士指出,这属于保险公司的增值服务,并不属于条款本身的内容。不过从宣传文案的语言组织上讲,是将此内容置于“提供保障”项下,应当被认为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另有业内人士指出,责任险经营中,保险公司派员或请律师参与被保险人的诉讼,是一种常见的风险控制措施,所以法律服务确有其事。不过,我要强调,此法律服务和宣传文案中未加任何限定的“全年的法律咨询服务”肯定存在差异。在普通人的理解中,肯定不会是同一事物。
三、不妥之处
此项产品的上线似乎颇为仓促。从业内爆料看,包括公司内部的法律审核、客服后台的咨询均未跟上产品上线步骤。其中较为突出的就是这个产品将面临较大的监管风险。扶老人险使用的是《个人责任保险条款》和《仅赔偿法律费用条款》,但保单对保险项目的约定却是“因老人摔伤撞伤等意外,被保险人搀扶老人后导致被老人误认为肇事者来赔偿,而需要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的法律诉讼费用”。保单对条款进一步限定,将条款中的“第三人”限制为“老人”,过失事件限定为“老人摔伤撞伤,被保险人搀扶老人被老人误认为肇事者”。参照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监罚〔2015〕5号)、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保监罚〔2014〕9号)两个处罚决定书的案例,扶老人险的保单责任与条款责任出入颇大,很有可能被认定“未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
其次是投保流程。保险合同中有不少内容属于专业领域内的特有概念。普通消费者存在天然的理解障碍。为保证公平,保险法对保险合同的订立流程有严格规制。保险人除须提供条款外,还必须提示说明。互联网保险产品对此难以周全照顾。依照保险法,缺乏提示说明,格式条款的不利后果多数会由保险公司承担。扶老人险也不例外。
三、结论
互联网保险是一个新兴的领域,正焕发勃勃生机。各项创新层出不穷,增加了消费者的选择面,也拓展了消费者对保险的认知。这是值得鼓励的。不过在现有市场环境和监管制度下,保险公司设计产品还是应当再谨慎周全些。产品研发、合规审核、销售前台及服务后台应当更紧密地合作配合,保证产品的健康发展。
律师诉讼费,不是赔偿!!!!!!
挺正常的一个保险品种。主要的问题在于产品设计和保险条款的不匹配。它的意图只在于将未来可能支出的诉讼成本作为保险标的,但实际上条款已经涉及到很多实际赔偿的部分。有些条款很明显来自于传统的保险产品,因此在全部条款中显得有些不伦不类。
总体感觉,这个险种的结构和条款还需要优化一个,姿势水平还不是很高。
但它绝对不是那位高票小同学解读的那样。大部分条款都属于保险合同中的常见格式条款(不要说格式条款就有问题之类的话,格式条款是商业领域非常常见的,法律禁止的仅仅是在交易双方地位不平等时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在实务中都有惯常的解读方式和适用条件,不是凭着点法学知识瞎解释就可以的。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需要担心的未必是投保人,反而是开发这个产品的保险公司。因为它对于很多重要的条款没有足够的提示和解释,而这就构成了保险合同纠纷中常见的保险人一方的过失。
Anyway,从它的条款来看,理赔确实会碰到一些障碍。但更大的障碍恐怕在于投保人对保险知识的缺乏。相比于人寿险、车险这些常见的(而且某种程度上来说有一定收入门槛)的保险产品,这款产品面临无效投保、被保险人错误履行合同之类的问题的概率会大得多。不过也许保险公司已经考虑了这些因素用不着别人替他操心吧。
3块咨询费含有法律诉讼费用和全年咨询,保险性质的。
挺值的,已经不仅仅是普法的作用了,更多的是面对这种碰瓷儿老败类底气大了很多。
建议,买了可以扶,毕竟做好人好事跟作恶一样也是天性不可压抑的一部分。
评论区有同学提到了第二天才生效……大爷赢得了奖金。
另外这点赞数把我吓得当街摔倒,你们谁来扶我一下,我20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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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再躺会儿,我先买个保险……
之前发撕B被建议修改,是我预料之中,但是心中想法肯定是说出来比较爽,不能憋坏了,哈哈。
现在删除了所有,就留下原文。知乎是个好平台,但是在某些专业领域,有一些错误的答案却会因为各种原因得到多赞。赞不赞的是其次,但高赞答案往往具有导向性,被高赞但却是错误的回答误导,然后产生消极的影响,这是我很不愿意看到的。但是我也无所谓了,路见不平愤然撕B,结果却被建议修改,那我还是懒得趟这浑水,我还是回去好好的指导感情指导炮路吧。
———以下是原文回答————
你们这些天真的孩子,那是“法律诉讼费用2万元”。抛开我们法院便宜的诉讼费用的话,这2万就是给你请律师了。
啥意思?关于扶老人险,
你的理解是:卧槽支付宝真是良心企业,这个保险好!买买买!以后不管怎么样,扶了老人我肯定不用赔一分钱的!
支付宝的理解是:且不论合同繁琐的条款,这2万元我只是专门用来为你支付律师费用的。至于你官司输了真的要赔老人医药费啊伤残费啊,我不管。
回到现实,打官司其实就是打证据,如果确实是你撞了老人(有时你撞到了老人你不一定有感觉,比如骑车蹭到了老人)而且老人有证据证明(比如事发地有监控旁边有有力证人)是你撞的,那你这请律师也不顶用。如果不是你撞的而且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你撞的,在彭宇案之后,我们法院打死也不敢随便判你的责任,这和你请不请律师没有半毛钱关系。
所以,这个扶老人险就特么是个坑钱的噱头。
最后,作为一个倡导社会公德的法官,我至少可以保证:在我手上如果有扶老人的案子,当老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是你撞的,那我绝对不会判你赔钱。放心吧,孩子。
找个能引起舆论爆点的噱头来宣传推广他的保险业务罢了。很常见的营销手法,常见但是有效。
是只有我一个人看成“扶老人脸”吗?
这个险种本身没有太多值得讨论的地方,大家可能少见多怪,但是作为从业者,稀奇古怪的保险产品多了去了。
值得关注的是,这是阿里系的支付宝推出的,结合前段时间一系列的关于保险的新闻,比如“挂科险”,比如三马的众安保险,这摆明了是一盘大棋。互联网和保险的结合,将完全颠覆保险业的既有规则,消除市场的信息不对称,为广大消费者谋福利。我们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