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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袭失败
2014年10月销售员B与我商谈,说他做了医院某项目一年了,因为其他原因要转手这项目,去年做了24万的销售,有12万的毛利润。我看销售额不错于是起了贪念,用14万接手了他的设备。买卖方式是销售员B通过与我签订一份销售合同(后附合同),然后我通过C公司A公司去进货,在用C公司的名义给医院供货,最后医院打款给C公司,C公司在给我个人。但2015年10月A公司告诉我不能给我提供货物授权,理由是进货量不符合他们公司每年6万耗材的规定,我统计后发现医院一年整的只有10万的采购额,在经销商进货5万不到,意识到自己被骗了,想保护自己权益。1、由于设备是合格的,不能无故退回,有没有可能我们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规,从而达到我要求销售员B退我机器款,我还他设备等结果。2、从法律手段考虑是否有胜诉可能?如从原告被告的举证方向上来进行入手。我的质疑如下:1、由于是医疗设备,我不具有相符的公司资质,销售员B与我签订的购买协议是否有受法律保护?(医院对公司,公司对公司才符合规定)2、由于是医疗设备,国家规定是要医院与有资质公司鉴定合同,假如公司A没有与销售员B签订协议,是否对我有利?(应该公司A和我的公司C签合同才有效)3、由于销售额一开始是口头说的,并没有留有证据,我该如何获取有利证据?(误导使我做出了错误的决定)感谢各位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帮助我。
回复 ( 2 )
你没法维权。
从可以看到的证据衡量,整件事不存在任何违法的地方。
这个协议是B和你两个自然人之间转移一项业务的经营权,只要你俩同意,内容真实,协议就是有效的。
A公司并未因为你俩私自转包业务就拒绝供货(拒绝的理由是去年的业绩没有达到人家的要求),医院也并未因为联络人换了人就停止采购;
并且这个供货业务也不需要任何资质(医疗器械生产、销售和使用都需要资质,唯独个人购买不需要任何资质,你以个人名义买一台医疗器械并不违法,你只是没有使用的资质,但使用不是你自己在用,而是租给医院用了,医院有资质,你出租个人财产给医院是合法的)。
C公司没有经销医用耗材的资质,是它非法经营,工商局和卫生局会因此处罚C公司,但C违法只会影响C公司和你之间的合作,不会上溯影响你跟B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协议。你俩自然人在当中仅仅是个业务员的角色,在医疗器械公司当业务员是不需要资质的。
A和C两个公司之间没有协议,是你这个中间人业务员没有办理相应手续,跟B无关,你自己补办一下就好了,找不到B的麻烦。
因此你提到的几个突破口实际上不存在。
唯一的涉嫌欺诈之处是B夸大了他去年的营业额,但这个行为没有任何客观证明,只要他不承认,你就无法举证。
你的失误在于最初没有进行必要的核实。
最初得到B转移经营权的消息时,如果你感兴趣,首先就应该向B索取他跟A公司之间的协议,还有A公司和医院之间的协议,这一步考察的是三个方面:
1、A公司和医院之间到底有没有投放机器并供应耗材的合作关系;
2、B到底是不是该公司业务员;
3、给医院供货的到底是B还是别人。
这是很关键的一步,是你从B手上接下业务的必须的前提。如果随便谁来跟你讲某个医院的某台设备是他投放的,现在要卖给你了,你什么手续都不看就相信、就给钱,那你上当是必然的。【举个例子,我带你进一个小区,指着其中一个空锁的屋子说:这是我的房子,卖给你了。你是不是会二话不说就给我钱?】
其次你要做的是核实B到底做了多少业务,既然公司给B规定了业务量,那么,实际做成24万,要看供应单,不能听他口说。
现在看来,公司和医院之间确实有合作,B也确实是公司业务员,承担给医院送货的业务,第一步的三项核实做不做都是一样的。这就看到第二步的重要性了:当你拿到公司与B之间的那份协议,会发现人家规定了业务量,只要你拿到B和医院之间的送货单,就会发现实际做成的业务远未达到公司要求。在这种情况下,B夸大有关数据,本身就是在协议马上就要终止的时候转给你好骗你的钱。
所以,这件事如果你进行了必要的核实,B绝对不会给你提供供货单,这是整件事当中唯一的撒谎的地方,他不会让你核实的。你拿不到供货单(甭管他是说丢了还是说交回公司了),就会明白B这孙子是要骗你。这事儿也就不会发生了。
就当买教训吧。
‘人家是挖好坑等你跳呢,所以转让协议里一个字违法之处都没有,你抓不着他的把柄。
创业之初,栽个跟头也是常有的事,不要气馁。
送你一句话:跟别人合作的时候,对方说的每句话都要有书面的真实的文件来支持,只要有一句话没有支撑,你就立刻无条件停止跟对方继续交涉。这个绝对不要含糊。人家用伪造的文件骗你,那是另一回事,至少咱得看到文件,不能不看。
到底是转让设备还是商业项目?这个要搞清楚,建议拿上材料当面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