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 ( 10 )

  1. 莫蔚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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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伊世顿账户组通过高频程序化交易软件自动批量下单、快速下单,申报价格明显偏离市场最新价格,实现包括自买自卖(成交量达8110手、113亿元人民币)在内的大量交易,利用保证金杠杆比例等交易规则,以较小的资金投入反复开仓、平仓,使盈利在短期内快速放大,非法获利高达20多亿元人民币。

    高频交易是有什么好惊讶的,即使速度达每0.03秒一笔,一秒内最多下单31笔,也完全不是问题;这个问题上,交易所对所有人都几乎是公平的(当然历史上是有过不公平的地方,但那些给交易所留后门的人,不是给捉了就是逃到国外去了)。这下单速度(挑最极端的情况),在国内,俄罗斯人不是并不是唯一的一家,至少自家在6月份的时候,也曾体验过至少1次是这个下单速度的。

    自买自卖部分,这里只是说了8110手,但从来没有说过这8110手是在什么时候发生的。这里可以声明一下,凡事觉得任何情况下的自成交是罪大恶极的话,那么我可以断然,你根本没有在国内从事过高频交易。

    首先,高频交易几乎不存在所谓回测的可能性,模拟盘是一样很sb的东西,能在模拟盘上跑的,至少不能称为高频交易。因此,高频交易只能在实盘交易的过程中,一边交易一边研究一边debug(这可以是一个三维的一边哦,而且每一次交易,意味着你是在以惊人的速度亏钱哦)。

    其次,国内很多现有接口编码,都是有各种问题的,是根本无法直接提供给高频交易。当然所有人都不是知道自己的高频交易策略在实现前是要干些什么,需要什么IT上的支持。所以,即使自家所用的接口编码在一开始已经是自家写出来的,一样会遇到上各种问题。然后这里的问题,一来是会伴随亏钱,二来就是会伴随自成交(自家在高频交易策略研发的头一段时间,天天给交易所警告,天天给交易所写自成交的检讨)。在面对单个账号自成交,一般有两种应对方式,一是像俄罗斯人这样,弄几个账号,不同账号在同一瞬间做不同的策略工序,这样虽然还是会跨账号自成交,但至少暂时可以躲避期货商和交易所实时监管;二是,自己爆发脑洞小宇宙,大喊一声干死你,把所有能导致自成交的地方,在不过分折中原有策略逻辑(或者能更进一步优化策略逻辑),把自成交的地方堵上(然而,这需要研究,IT,debug等等方面同时跟得上,这可是对一个团队最高级的考验)。老实说,第一个方案,在最容易想到,也是自家考虑过的,但然后,自家还是爆发脑洞小宇宙,以及团队其他人都打上了激素。

    所以对于自己而言,我更好奇,俄罗斯人到底是在研究一开始才有那8000多手的自成交,还是到最后还是存在自成交。至于那些说什么自成交能带来其他信息什么的,我只能呵呵,这是用屁股想出来的结论么(即使我承认是完全可能“支配”一个tick的切片,但操纵切片能获利最大可行性是对次高频的反程序攻击,然而国内能做到次高频的,也没有多少家;而且从简单的1档或5档tick数据,也没有多少统计显著的地方——如果有统计显著的地方,那已经是次高频了)。如果俄罗斯人是到最后都没有解决掉自成交的问题,那我是值得庆幸的,俄罗斯人也不过就是这个水平而已。

    至于那20亿的收益,是真的有可能实现的,当时自家评估,如果以6月份的行情,一天获利1000w-3000w是完全可能的(可惜由于团队内部的一些因素,到交易所不给交易,也只能暂时实现整个交易时间的10%,那1;0%是一天200w左右的水平吧)。

    但你们知道6月份中金所一天获取的手续费由多少么,2亿左右吧(这个公开数字大家还不会算么),中金所可是每年能吃掉市场的总保证金的10%哦。大家心照不宣吧。

    2、办案民警介绍,今年6月初至7月初,证券期货市场大幅波动,伊世顿公司在交易沪深300、中证500、上证50等股指期货合约过程中,卖出开仓、买入开仓量在全市场中位居前列,该公司账户组平均下单速度达每0.03秒一笔,一秒内最多下单31笔,且成交价格与市场行情的偏离度显著高于其他程序化交易者。以6月26日的中证500主力合约为例,该公司账户组的卖开量占市场总卖出量30%以上的次数达400余次;以秒为单位计算,伊世顿账户组的卖开成交量在全市场中位列第一的次数为1200余次;其卖开成交价格与市场行情的偏离度为当日程序化交易者前5名平均值的2倍多。

    成交价格与市场行情的偏离度显著高于其他程序化交易者。什么叫市场行情?我对这里理解只能是1档行情中的买一和卖一。但只要不是偏离买五和卖五的,那都是可以理解,或者说,至少下单的逻辑是理性的,和不太露骨的。但事实上,国内有很多拿别人的钱的内幕交易者,他们做的事情是很露骨的,但公安部会不会把他们全捉呢,这个值得怀疑。

    至于中正500那个例子,其实有很多情况,但大都基本是合理的存在。首先,那卖单是不是同时在一个tick里面下的,是不是下在同一个价位;如果是同一个tick又同一个价位,那或许可能有点问题;但以中证500那时候的挂单量评估,那这里岂不是有1000-2000手存在?而且要切片刚刚好能把这个巨大的单呈现给大家看?至少到现在,除非是IC跌停或涨停,否则还真过滤不到这样的数据(大部分账号,在那个时候,基本是不限制下单量,但有限制撤单量吧,难道我撤单是违规,不撤单也是违规?)。

    其次,卖开成交次数,有1200多次,一天打个5折,都有1.5w个tick,那时候大跌,下跌的tick个数,没有7500也应该有2000-3000吧,那这1200多次有什么好奇怪的。

    最后,那个什么其卖开成交价格与市场行情的偏离度为当日程序化交易者前5名平均值的2倍多。不要说是前5的平均值了,高频交易者东西,你是第一,就君临天下,第一名和第二名差一倍都不是一个奇怪事好不好,而且还要不一定是和同样是高频交易的程序化比,这有什么可比的。这都能比,你不是在搞笑?(当然,这里我认怂,我能猜想到是怎么一回事,但这里本身就可以独立构成一个高频交易策略,所以我也不可能去再深入说什么东西)

    PS:当天广东证监局来查我自家,看见就3-5个渣5一般的人,在一个所谓创业基地的不足10平方小房间,估计他们都想笑了。那时候我还很热心的说了一句,希望证监会能通过这次排查,能找出真正有实力的人,以后多听取这些人的意见,也好和国外顶级投行竞争。

    可惜人家调查员都笑了。

    想起和同事的口头禅:不是我们不爱国,只是国家不爱我们。

  2. 岑秋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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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bing到Georgy Zarya的linkedin,这哥们做了蛮久的高频交易的。不过呢,这哥们可不是什么华尔街大鳄,而是一个俄罗斯玩家。(另外确切的说,他并不是策略方,而是渠道,帮助高频交易客户链接到俄罗斯,可能客户也有需求连接到中国,就搞了这么个如此接中国地气的法子)新闻报道里说这哥们是欧洲的,其实是引导舆论,毕竟咱们和毛子连着油管子,是穿一条裤子的感情。

    高频交易是个高度竞争的市场,简单来说美国市场水平最高,加拿大欧洲次之,俄罗斯水平再次之。中国嘛,这个领域积累还非常少,多数还是手动操作的高频人工炒单手。这家公司赚钱,就好比,洋鬼子拿着枪炮到了天津,发现沿途抵抗的只有挥舞大刀的义和团,笑着沿路抢劫过来。就像当年,不仅英法过来分一口,二流帝国和很多殖民地也都觊觎着中国这块肥肉。水平不如人,就只能任强者鱼肉嘛。

    另外呢,从新闻描述来看,这哥们用的方法有spoofing,这种交易方法在欧美全是明令禁止的。

    所以呢,抓丫的洋鬼子,这招不敢在欧美玩,跑中国来撒野,该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此文艺复兴可不是“文艺复兴科技”,大家看清楚,注册在塞浦路斯

    —————————————————————

    感谢 @MB MA,又去看了一下新闻中另一个人Anton的简历。

    发现可能的策略方公司,

    ————————————

    欢迎访问值乎 – 说点儿有用的

  3. 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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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度过了,静下来说点话,要拍要赞随意。

    很多时候,我个人反感用高频交易这一词,所以在很多场合我会说低延迟交易。当然主要是针对一般性投资者保护的角度而言。

    说实话得罪人还是得说下去。 于我而言,参与到了很多个交易所的网络设计,并且部分所的交易系统还给他们做过分析和建议。 对于我个人而言,减少设备,降低延迟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快撮合速度。

    就像一个网游,我处在的角度认为保证大家不卡,能玩的畅快。手上积累了很多技术,包括FPGA处理行情,还有一些低延迟网卡,快速封包技术,以及大量的kernel调优,以及很多低延迟的基于嵌入式平台的快速处理。

    这些技术用在交易所侧,並逐渐帮助交易所,特别是期货交易所实现逐笔盯市,这些是很有必要的。但是我自己不会用它来开发HFT.

    至于高频,换而言之,是一种按键精灵,从公平性角度上来看,以及游戏(请允许我把这些市场当做游戏)可玩性上,适当的需要限制。

    那么问题来了,好的游戏玩家自然不用按键精灵也有好的玩法,而只有那些靠着作弊器才能玩出成绩的人才会气急败坏。

    事实上,各个国家对HFT限制越来越严格。但说实话,真的没了HFT.或者我国提高行情发送速度到50ms或者更短,我们的大多数从业人员能够干好么?

    留下一段话,来自教父。

    第一步努力实现自我价值,第二步全力照顾好家人,第三步尽可能帮助善良的人,第四步为族群发声,第五步为国家争荣誉。

    量化这一行,我们落后太多,静下心来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努力追赶,而不是简单的发泄。大家的对手以及目标是玩在国际舞台上为族群发声,那些随便算个均线形态就说量化的伪科学和民科该死了。真正成长起来的一代人,或许还未成年,后生可畏,前生要给他们立好榜样

  4. 卢旺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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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邀。

    热度差不多过了,可以写点留存的东西了。首先推荐 @董可人 董大 和 @腾天 梅大的答案。

    高频交易犯法吗? – 董可人的回答

    如何评价 “上海破获特大操纵期货市场犯罪案 非法获利20亿”的新闻? – 腾天的回答

    我自己的几点看法如下。

    1. Georgy Zarya是一个prime brokerage的头,不是什么大鳄,他很可能只是前台代开户的,而不是策略所有人和主要获利人。

    2. 在中国spoofing是很难的。spoofing的要点是使用小成本传播错误的诱导信息。中金所切片是500毫秒,而不是委托单流驱动,这就意味着你必须非常精准的在人们看到行情之后,但在下单之前把自己spoofing的单撤掉,否则自己的诱骗单都成交了也就算不上诱骗了。

    3. 自成交肯定是违规,而且在任何市场包括成熟市场大量的自成交都是很有嫌疑的,这没有问题。但由于中国行情没有market trade信息,last price意义有限。使用上一tick volume-weighted trade price的人很少,自成交即使能误导那些少量的电子交易者,好处也有限。

    4. 6月26日IC1507行情中单tick有超过10%,大概3000多次是没有交易的,卖开成交量有1200次在该秒中排第一实在不能说明什么。

    5. 国内的报道首先专业性不高,很多东西说不到点,也说得不清楚。另一点是报道会省略一些对我国形象不利的消息。我们最多只能假定报道没主动说假话。事实上,报道中暗示的sponsored access,也就是自己写柜台用期货公司的会员席位太普遍了,合法的经过报备过的,不合法的伪装成已报备的比如CTP和飞马,都有。这些本身并不算多大优势,也不可能光因为这个达到几百倍的收益率。我听到的他们的做法比这个严重得多,而且这个做法真正算得上不公平和作弊,想象空间极大,完全有可能实现几百倍的收益率。不过因为牵扯过大,这篇报道里面没有提及。这是我认为的最有可能的解释,但同时也是没法明说和得到验证的。如果这是真的,那么这样的作弊是绝对需要严打的。

    最后,大众对真相都没有特别多的兴趣。高频会被继续妖魔化。

  5. nova av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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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eorgy Zarya就是下面这位:

    他在网上的profiles截图:

    George Zarya

    他在国内的公司注册:

    这里有一个访谈:

    他的blog

    他的确是干HFT的,他在网上问过相关问题:

    PCIe latency / your MMIO latency

    Re: PCIe latency / your MMIO latency — Linux PCI

    我估计他们用的是Spoofing操控市场,因为报导中提到:

    “伊世顿账户组通过高频程序化交易软件自动批量下单、快速下单,申报价格明显偏离市场最新价格,实现包括自买自卖(成交量达 8110手、113亿元人民币)在内的大量交易利用保证金杠杆比例等交易规则,以较小的资金投入反复开仓、平仓,使盈利在短期内快速放大”

    这个Spoofing手法在欧美也是违法的。

    Spoofing (finance)

    “Spoofing” is an illegal type of market manipulation that works like
    bluffing: A trader places big orders for stocks, bonds or futures to get
    others to think the price is going up or down. Then, in the blink of an
    eye, the spoofer cancels those orders and puts in opposite orders to
    take advantage of those traders. Spoofing
    can earn a big payoff but can undermine confidence in the markets and
    hurt other traders,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reports.

    1
    It skews the market

    Spoofing undermines
    confidence in the markets because it can make prices move erratically
    and lead investors to feel tricked, analysts say. Some firms have
    developed software to red-flag suspected spoofing to avoid getting
    duped.

    2
    Government is cracking down

    The 2010 Dodd-Frank law
    outlawed spoofing. Last year, the U.S. Attorney’s office in Chicago
    brought the first criminal case against an alleged spoofer. The
    announcement sent a shockwave through the trading community because
    traders usually face fines and trading bans, not prison time. Michael
    Coscia, the accused spoofer who denies the charges, is facing 12 counts
    of fraudulent and manipulative trading. The U.S. Attorney and a lawyer
    for Mr. Coscia declined to comment on the case, which is pending.

    3
    Lines are blurry

    One problem traders and their
    lawyers are worried about is whether legitimate market activity could
    get swept up in anti-spoofing rules. Since time immemorial, traders have
    used techniques to hide their intentions. For instance, a trader on
    behalf of a company that needs corn could theoretically start out by
    saying he wants to sell rather than buy to avoid other traders catching
    on to his plan. Some seasoned traders have gone so far as to defend
    spoofing as healthy for markets.

    4
    Spoofing can be manual or automated

    Recent cases against spoofers
    have highlighted the way that some high-frequency traders, who use
    computers to send a rapid stream of buy and sell orders into the market,
    engage in spoofing. But some investigations by regulators show
    point-and-click traders can also allegedly spoof the markets.

    5
    It can earn big profits, or deal losses

    A seasoned spoofer can earn
    tens of thousands of dollars or more in days. But it requires a special
    ability to read the market at high speeds and, increasingly, technology
    that can help zip in and out of the markets. Spoofers have been known to
    lose huge amounts in short periods.

  6. Defy 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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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的策略会不会是这样的:

    1)在每0.5s的snapshot前,买一上挂一个巨量的买单;

    2)snapshot数据发布,其它交易者看到买一上有大单

    3)他迅速撤掉自己的买一,然后吃掉别人的买一(建立空仓),而此时下一个snapahot并未到来,所以其它交易者并不知道此时买一已经所剩无几

    4)对于一些本来想卖的人,认为买一的量依旧巨大,于是根据这个被伪造的买量,发出了过量的卖单(限价+市价),短期的买卖失衡会把价格打下去;

    5)他获利了结平掉空仓

    伪造自己不能提供的流动性,应该是属于操纵市场。

  7. more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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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意nova avon~高频本身不犯法,犯法在于通过贸易公司这样曲线入市,以及通过地下钱庄转移资金~当然交易本身说什么与市场同涨同跌是操纵市场这肯定是牵强滴~但要说有问题也是可以的 毕竟就算按米国花街标准来说 8110手的成交量也算是自成交了~当然中金所滴标准是3手这个说着都是泪的梗就……….*¥^#%~^_^

  8. 帆船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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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个俄罗斯人,领头的Georgy Zarya,带了几个刚从莫斯科大学数学力学系毕业几年的小伙和美女,来到了中国。只带了50万美元,在交易所附近的服务器上租了个空间,放上几个程序,找人借了31个账户,2012年开始高频抄股指,三年挣了20亿。只跑走了2亿,其他的全部被扣。

  9. 梦想永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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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洗洗地,轻拍。

    最大的问题还是广大股民童鞋亏了上万亿,国家队国有化A股狂亏2000亿,你丫的还狂赚钱,不抓你抓谁?至于罪名,那不是问题关键了,何患无辞。

    不是说这丫的没问题、完全被冤枉,我所担心的是舆论导向、监管导向,完全是和之前如出一辙,抓程序化交易背锅啊!

    这和几十年前搞批斗性质有点像,是个愚民化的令人悲哀的做法。

    新闻和监管的导向,是啥?

    伊世顿账户组通过高频程序化交易软件自动批量下单、快速下单,申报价格明显偏离市场最新价格,实现包括自买自卖(成交量达8110手、113亿元人民币)在内的大量交易,利用保证金杠杆比例等交易规则,以较小的资金投入反复开仓、平仓,使盈利在短期内快速放大,非法获利高达20多亿元人民币。

    期货本来自带高杠杆,反复开平仓本来就是合规的啊?

    自动批量下单、快速下单有违规吗?

    申报价格明显偏离市场最新价格,到底是什么问题?做市单大概率大比例都是偏离最新价啊。

    盈利在期内快速放大很好啊,有何不妥?

    怎么就得出非法获利的结论来了?

    这完全是在向普通百姓不负责任的宣传、误导程序化交易。

    股市大跌有人狂赚20亿,就要抓起来批斗,和以前批斗地主一个意思吧。

    资金非法入境或非法洗钱出境或自成交,你抓就是了,罪名指向要明确,不要搞有的没有的,搞得好像高频有罪程序化有罪似的。

  10. 用户头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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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金所的指引和条例是自律性的,并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这个事件适用的是证券法。可能触犯的其实是虚假申报操纵,构成操纵证券市场罪。说“可能”就是因为目前的信息并没有哪一条明确构成达到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节录)

    第三十九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案(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证券的流通股份数达到该证券的实际流通股份总量百分之三十以上,且在该证券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数股份累计达到该证券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二)单独或者合谋,持有或者实际控制期货合约的数量超过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限定的持仓量百分之五十以上,且在该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期货合约数累计达到该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三)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或者期货合约交易,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的;

    (四)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且在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成交量累计达到该证券或者期货合约同期总成交量百分之二十以上是;

    (五)单独或者合谋,当日连续申报买入或者卖出同一证券、期货合约并在成交前撤回申报,撤回申报量占当日该种证券总申报量或者该种期货合约总申报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六)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其他关联人单独或者合谋,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该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

    (七)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专业中介机构或者从业人员,违背有关从业禁止的规定,买卖或者持有相关证券,通过对证券或者其发行人、上市公司公开作出评价、预测或者投资建议,在该证券的交易中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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