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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黄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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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落还是救赎—-德意志银行3季度预亏62亿欧元背后的秘密

    注:原文来自财乎网—中国第一价值投资门户 若按照公示的数额提取减值准备后,若不考虑其它增减变化,2015三季度该项目的余额将为99亿欧元,比上季度大幅减少约40%。而我们知道,银行的经营在短期内会有一定的稳定性,除特定的资产剥离等事项外,对商誉和无形资产的评估一般在短时间内不会发生巨额变化(从上表中每年变化率不超过10%可以说明此点)。而2015年3季度提取巨额减值,显现出管理层对业务的未来预测大幅变化或公司业务有急剧调整。

    再看一下2013年到2014年德意志银行商誉和无形资产的具体数据。(百万欧元)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3年商誉基本没太大变化,也未提取商誉减值。2014年初商誉账面原值113亿欧元,累计提取减值损失(自产生商誉开始)22亿欧元,2014年当年提取商誉减值0.5亿欧元

    上表表明,2013年德商银行提取的无形资产减值1.26亿欧元,2014年提取的减值为1.94亿欧元,同时另有无形资产减值回转0.84亿欧元。

    可见,对比以前年度德意志银行的商誉及无形资产减值计提情况,2015年三季度准备计提的减值准备数量是极其惊人的,难道从2014年末到2015年三季度(甚至说从2015年二季度到三季度)公司业务就发生了与其相对应的急剧逆转?

    2、从计提减值的时间分析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德意志银行年报使用的准则),商誉和无形资产减值的测试和提取每年年底必须要进行,而每季度报表,如没有特殊情况是无强制要求提取的。

    上面的季报损益表显示,2013年、2014年除了年底之外的季度,德意志银行并未提取任何减值。那么2015年的3 季度为什么就一反常态的需要大额计提减值呢?

    3、从商誉和无形资产减值测试的模型分析

    简单说来,商誉和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使用未来现金流折现法,需要两个重要参数,一是该资产未来的现金流量表(永续年数),实务中一般前3到5年是较准确的预计现金流量数,后面每年的现金流则设置合理的增长率;二是市场参数(折现率)。折现率一般由市场权威机构提供,没有重大经济波动,每年变化不会太大(见上表)。而资产未来的现金流量表则由管理层根据对业务发展和市场预期自主设定,可以根据管理层的战略意图有较大不同。

    具体到商誉和无形资产减值测试实务操作中,管理层的意图和判断起着相当大的作用,当管理层对未来业务发展作乐观、谨慎或悲观的预测,会使减值数据有相当大的不同。而且,审计机构或外部人很难对管理层的意见提出否认,毕竞管理层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更有发言权。从德意志银行提取如此大的减值来说,管理层可能对相当多的业务的未来发展与以前年度的判断发生了较大转变。但是,其中真实原因呢?

    二、由于德意志银行持有华夏银行股份的管理层意图发生变化(不再认为是战略性持有),所以触发对股权进行重新估值,因此计提该股权投资的减值6亿欧元。

    先来看两则旧闻,一是2015年2月24日的《华夏银行:德意志银行是去是留?》(http://finance.sina.com.cn/stock/companyresea…在2015年3月末、6月末、9月末华夏银行的股价分别为13.19元、15.21元、10.11元。如果2015年年初起,德意志银行就有心要出售华夏银行的股份,应该何时进行会计处理、又何时实际出售对自己更有利呢?在今年一季度、二季度末进行重估值应不会有减值提取的需要(股价较高且处于上涨趋势),而在三季度末处于全年价值低位(0.8-0.9PB)时却要进行会计处理而产生减值6亿欧元,是不是特别奇怪。再考虑到德意志银行是欧洲第一大的老牌投资银行、又长期参股华夏银行,对其经营实际十分了解,这样的举动似乎大失水准,也完全不合正常的投资收益逻辑。管理层真实用意到底如何呢?

    三、法律诉讼的损失准备金提取12亿欧元,最终季报中公布的实际准备金会根据事件的进展有所调整。

    上面两张表显示的是2013年至2015年上半年,德意志银行各类准备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关于法律诉讼损失准备金:2013年初法律准备金为26亿欧元,当年新提取26亿欧元,使用了31亿欧元,2014新提取20亿欧元,使用了6亿欧元,2015年上半年提取了26亿欧元,使用了22亿欧元。截止到6月底法律诉讼损失准备金已达到37.6亿欧元。如果在三季度继续计提12亿欧元,德意志银行法律诉讼准备金将高达50亿欧元。

    这个数字相较2012年底、2013年底、2014年底的水平,明显大幅提升。考虑到德意志银行已在今年4月23日宣布就LIBOR操纵案与美国、英国的监管部门达成和解协议,相关的20余亿欧元的和解罚款已计入公司成本。就目前来看,到2015年三季度末仍保留高达50亿欧元的法律诉讼准备金显得十分保守和谨慎。(当然由于三季度季报并未公布,我们不好判断新提取法律诉讼损失准备金的具体细节如何。)

    根据对以上德意志银行公告的三季度大额亏损的详细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如下:

    1、 从计提的数额来看,比以前年度及季度相比都明显偏大,显示该银行在三季度末的会计处理十分的谨慎和保守;

    2、 从计提的时间来看,在三季度末提取这些准备和减值与常规会计处理时间有偏差(当然也是符合规定的)。

    3、 从计提的依据来看,三项内容管理层的都有较大的管控空间,在一定程度上管理层的预测和判断对计提的数额有较大影响。

    要想探究其背后的原因,我们需要着重看一则德意志银行高管变动的消息:2015年6月7日,德意志银行宣布任命克莱恩先生为银行新任行长,顶替原来的两位共同行长。值得注意的是,其中原来的一位旧任行长的合同并未到期,就提前解除了合同。

    这样一来,上面的结论的合理性就体现出来。新行长7月1日开始正式任职,此时前两季度会计处理已经结束。而在三季度中,新行长要考虑的一定有两条:一是把前任行长经营中所有可能的问题都暴露出来;二是为自己今后的经营业绩留下潜力和伏笔。

    那么在三季度报表中尽量谨慎、保守地估计各种可能的损失、减值、提取尽可能多的准备金就是应有之义了。因为,此时发生大额亏损,新任行长才接任,肯定是前任积累的问题,个人没有压力。而且,一旦到后期实际经营并没有现在预测的这么悲观,相当一部分减值和准备都是可以转回来形成利润的,到时候业绩增长的功劳无疑就是新行长本人。

    德意志银行最近几年经营状况很差是事实,这从银行的各项财务指标、低迷的股价、包括领导层的更换就可以看出,但是是否到了要破产的地步就不应该未经深入到位的分析(至少近些年的年报得好好琢磨下),就牵强地与其它公司类比。而且,公司的破产多因流动性出问题,德意志银行三季度的大额亏损却全部都由计提准备和减值带来,对公司现金流毫无影响,2015年6月30日,德意志银行拥有的现金类资产就有899亿欧元。从另一方面看,扣除这三项计提的影响,该银行纯粹经营性的利润在3季度为14亿欧元,在现在的市场环境下,也属正常。

    最后想强调的是,德意志银行做为德国第一大行,在世界多地证券市场上市,加上德国监管部门十分严格,它的上述减值、准备的提取一定是在会计法规允许范围内,也一定有大量的资料和科学模型来支持它非常保守谨慎的态度(这也是德国会计监管的重要原则—要求企业谨慎保守)。与此同时,一个企业的新任领导,尽快消化前任经营不善带来的包袱、填平可能的陷阱,并为企业能够轻装上阵,赢得未来的成功创造条件,也是十分合理和自然的事情。

    那么,德意志银行会不会在这次高层更换,并通过一次性大额亏损的会计处理消化完以前问题后,迎来真正的生机和救赎,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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