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整一篇“互联网视频运营之终极大法谁想知道?”和“互联网汽车视频奇葩人和事你想知道吗”,哪个更好? 举报 理由 举报 取消 如果我整一篇“互联网视频运营之终极大法谁想知道?可以问我”和“互联网汽车视频的奇葩人和事你想知道吗”,哪个更好? 2017年9月9日 2 条回复 849 次浏览 互联网,互联网创业,产品,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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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增加看了你这篇文章以后可以得到的最终结果,举例其他文案:“知道这30种运营方式的人,年薪都到50W+”,“月薪3000和月薪30000文案的区别”,这种类型的文案名字天生带有吸引能力尚不足,或者想努力晋升的人的目光,也更容易形成转发效果。
第二个比较好。因为第一个你的受众可能大部分都是从事运营的,而第二个不单止有运营的,还包括运营以外有猎奇心理的人类。
话说,没有猎奇心理的人,好像还真没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