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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保全;风险管理;法律合规
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俗称呆坏账。也就是说,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按预先约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包括逾期贷款(贷款到期限未还的贷款)、呆滞贷款(逾期两年以上的贷款)和呆账贷款(需要核销的收不回的贷款)三种情况。其他还包括房地产等不动产组合。
1998年以后,我国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即“五级分类”。1999年7月,央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及《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现在通常提取的专项准备金比例为:关注2%、次级25%、可疑50%、损失100%。后三类为不良资产。
一、我国清理不良贷款的措施
1、推行信贷资产质量分类
1998年4月中旬,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宣布,将在全国开展金融资产清理,并在此基础上按国际通行办法对信贷资产逐渐推行五级分类和考核办法。很久以来,我国银行的贷款质量笼统地划分为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这种划分,不能及进、准确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变化对贷款风险的影响,新推行的信贷资产质量分类办法,按实际风险程度,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种,除能及时、准确地反映金融企业的真实资产外,最大的好处还在于商业银行可主动防范贷款风险。
2、财政适量注入资金
1998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财政部决定发行2700亿元特种国债,所筹集的资本金补拨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可以说,这次发行的2700亿元特种国债补拨商业银行资本金后,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将达到《商业银行法》和“巴塞尔协议”规定8%的要求,同时也使他们争取到了改革机制、完善管理的时间。
3、建立呆账准备与核销制度
从今年开始在全国正式实行的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可以更准确地反映资产质量,而根据银行资产的等级分类可以按不同的比例提取呆帐准备金:正常资产0.5%,关注资产5%,次级资产20%,可疑资产50%,损失资产100%。1993年我国《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实行以来,呆帐准备核销制度远远不能满足核销呆帐的要求,所以放宽核销条件,给予银行呆帐核销的主动权,特别是对事实呆帐认定责任后及时进行核销。
4、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1998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绕开“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限制,先后成立了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专门接收并处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1996年以前形成的不良贷款(一逾两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具有政策允许的资金来源渠道,可以发行由财政部担保的资产管理公司债券筹集资金,也可以通过向国内外商业借款和向金融机构借款筹集资金,还可以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横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投资银行等领域,体现了国家在金融证券等领域实行严格分业管理的今天,赋予资产管理公司“特殊法律地位和专业优势”,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实现不良资产的处置变现目标。
二、国外清理不良资产的措施
由于各个国家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和资产状况不同,经济环境也存在差异,因此不同国家对不良资产采取的处置模式(包括损失承担的方式)和侧重点也有所不同。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处置不良资产的主要措施与方法大致包括以下几种:
1、强化呆帐准备金制度,注销坏账,优化资产。如美国对不同不良资产(五级贷款分类中的后三类)分别增加20%、50%、100%贷款损失准备金,并明确而严格地规定损失准备金要冲销损失账户,促使银行尽快解决不良资产。新加坡、韩国、印度和印尼的呆账准备金都较高,有的甚至可以随时追加。印尼政府曾在1997年让国营银行注销4.6亿盾的坏账,使国营银行的呆帐占未偿还贷款的比例从6%降至3%。
2、分离不良资产,交由专门机构处理。在充分清理不良资产后,把银行的不良资产剥离出来,交给专门的机构来运作。美国、瑞典和日本都曾这样操作过。美国在1989年设立RTC解决存贷机构危机,RTC对接收的3990亿美元的资产进行了出售或回收,实际收回3580亿美元。
3、培育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和中介专家。培育合格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具有比较丰富资本运营经验的中介机构,在其内部建立市场化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合理的监督、激励机制,防止行政因素对市场化资产重组行为的不合理干预;培育职业经理阶层,从私营部门职业家和银行家中选取优秀分子处理不良资产,禁止政府官员担任主要企业的经营人员。在这方面做得很成功的是瑞典政府及其SECURM公司。
4、充分利用金融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将银行资产打折出售或部分证券化,收缩不良资产规模。在不良资产发生后,将其直接打折出售给高素质银行悉心经营,虽然会承受一定的利益损失,但大部分资产却可以得到保全,贷款风险得到化解或转移。
5、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股权。早在1929年的金融危机、股市崩溃和经济萧条之际,为了避免企业无法归还银行贷款而导致银行倒闭,意大利就曾将企业无力归还的贷款转化为银行对企业的股权。之后意大利政府成立了伊利亚控股公司,由其购买银行持有的企业股权,对这些企业进行重组,重组成功后,再把企业卖给私人。
6、直接的资本注入。资本注入包括政府注资和私人投资者注资。事实上,除了政府直接注资外,鼓励银行进行合并也是一种资本注入方法。韩国、印尼、印度和中国香港都采用过这种手段。
7、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解决不良资产的最后形式。对于那些已经资不抵债且前途无望的企业,采用破产清偿债务手段。
8、利用信贷资产衍生产品降低风险。如采用信贷资产违约期权、金融利息掉期、信贷资产相关债券等方式,减少特定项目的信贷风险。近年来,西方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衍生产品交易发展迅猛,美国该业务领域1997年度的交易额为800亿美元左右。不过这种方法与其说是对不良资产的一种处置方法,不如说是商业银行对不良资产的事先规避与防范。
三、我国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方法
1、诉讼追偿。司法诉讼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维护国家金融债权的最后屏障,也是经济活动中追索债务最常用的手段。有些企业经营困难,但并不表明丧失完全的还款能力,有的依靠其自身的经营收入还有一定的偿债来源,但一些企业无视信用,利用各种借口拖延归还,利用各种手段逃债务。通过起诉追索债务,能加大对债务人履约的力度,同时也可以避开国有机构处置不良资产需要履行的烦琐的报批手续。
2、资产重组。资产的重组包括债务重组,企业重组,资产转换和并购等,其中债务重组包括以资抵债、债务更新、资产置换、商业性债转股、折扣变现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其实质是对债务企业做出债务重新安排,有的在还款期限上延长,有的在利率上做出新的安排,有的可能在应收利息上做出折让,有的也可以在本金上做出适当折让。对债务人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是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大量使用的一种方式。
3、债权转股权。债权转股权,指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评审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将银行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对所持股权进行经营管理。
4、 多样化出售。
(1)、公开拍卖。公开拍卖又称公开竞买,是一种通过特殊中介机构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和交易活动。不良资产采用公开拍卖处置方式,具有较高的市场透明度,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规则,能体现市场化原则,是当前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抵押资产中使用较多的方式。该处置方式主要适用于标的价值高、市场需求量大、通用性强的不良资产,如土地、房产、机械设备、车辆和材料物资等。
(2)、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是指在通过市场公开询价,经多渠道寻找买家,在无法找到两个以上竞买人,特别是在只有一个买主地情况下,通过双方协商谈判方式,确定不良资产转让价格进行转让地方式。它主要适用于:标的市场需求严重不足,合适地买主极少,没有竞争对手,无法进行比较选择地情况。
(3)、招标转让。招标转让是指通过向社会公示转让信息和竞投规则,投资者以密封投标方式,通过评标委员会在约定时间进行开标、评标,选择出价最高、现金回收风险小的受让者的处置方式。具体有公开招标转让和邀请招标转让两种。该处置方式适用于标的价值大,通用性差,市场上具有竞买实力的潜在客户有限,但经一定渠道公开询价后,至少找到三家以上的投资者。
(4)、竞价转让。竞价转让是指通过一定渠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根据竞买人意向报价确定底价,在交付一定数量保证金后,在约定时间和地点向转让人提交出价标书和银行汇票,由转让人当众拆封,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的处置方式。该处置方式适用于处置资产市场需求差,竞买人很少,拍卖效果不佳或依法不能拍卖,又不适合招标转让的各类资产,包括债权、股权、抵债实物资产的转让出售。
(5)、打包处置。打包处置是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按照特定的标准(如地域、行业、集团等),将一定数量的债权、股权和实物等资产进行组合,形成具有某一特性的资产包,再将该资产包通过债务重组、转让、招标、拍卖、置换等手段进行处置的方式。它适用于难度大、处置周期长的资产。打包处置分为两大类:一是债务重组类打包处置。二是公开市场类打包处置。
(6)、分包。分包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其所拥有的部分资产,以签订分包合同的形式委托给承包人,由承包人负责经营或代为追偿债务的一种行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不良资产的数额巨大,不良贷款客户又分散在全国各地,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限的人力难以对所有不良资产进行及时地处置。为了减少处置成本,加快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借助社会的力量,采取分包手段来实施对不良资产快速有效的处置。
5、资产置换。资产置换是指两个市场主体之间为了各自的经营需要,在通过合法的评估程序对资产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签订置换协议,从而实现双方无形或有形资产的互换或以债权换取实物资产及股权的行为。目前资产置换大都发生在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非上市公司通过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资产置换,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并通过上市公司所具有的连续融资的渠道来实现自身的发展。
6、租赁。租赁是指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出租者通过采取契约的形式所出租的财产按照一定的条件、期限交给承租者占有、支配和使用承租者向出租者交纳租金。租赁终止时,承租者将财产完整地返还给出租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最终目的是收回现金,但在实际处置过程中,经常会收回一些非现金资产,其中包括机器设备等生产要素,也会出现取得企业所有权的情况。
8、破产清偿。破产清偿是指债务人依法破产,将债务人的资产进行清算变卖后按照偿付顺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得到的偿付。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一些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不能适应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的需要,造成资不抵债,不能偿付到期的债务,企业继续经营无望,对这样的企业进行破产有利于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然而对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说,采取破产清偿的办法是不得已的办法。
我国银行业处置不良资产的思路和途径
摘要我国银行业改革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大难题使不良贷款比率居高不下我国已经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集中处置不良资产和商业银行进行资产保全等但是不良贷款比率仍然偏高今后可以采取多元化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即再剥离一部分不良贷款由AMC按市场化方式处置其余不良贷款由商业银行自主性处置国家制定相关政策完善AMC运行机制和扩大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自主权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程 我国入世后面临新的市场竞争和挑战银行业也面临着新的一轮改革与发展需要加快处置不良资产促进金融稳定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一、我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状况我国自1995年银行业经营管理工作会议首次提出降低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及各商业银行等有关方面经过许多年的努力取得明显的成效2001年末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均首次出现下降余额比年初下降907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为25.36%比年初下降3.81个百分点2002年末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为21.41%比年初下降3.95个百分点2003年9月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下降888.76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为21.38%不良贷款率比年初下降4.83个百分点我国银行业初步实现了降低不良贷款比例的阶段性目标但是其不良贷款率与国际上公认的不良贷款率警戒线为10%的标准相比仍然偏高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全国信贷市场的60%左右股份制商业银行占12%城乡信用社为11%左右城市商业银行为5%左右(参见表1)此外一些其他存款类机构也经营一些信贷业务占5%左右因此我国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银行业而银行业的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四大国有银行一是不良贷款比例高数额大、而且具有普遍性各类金融机构资产中都有较大部分的不良资产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历史包袱重不良贷款比率和余额一直处于高位政策性银行的贷款期限较长相当一部分投向经济效益较低的项目因此潜在风险大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资产质量下降贷款损失较大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扩大市场份额而违规从事银行信贷些愈期贷款由于借款企业已经停产或基建项目已经停建实际已是难以收回的贷款四是近些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显现出集中化的趋势信贷投放开始向几个领域集中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贷“大”即贷款向大企业、大城市、大项目集中;第二贷“上”即贷给上市公司或准上市公司;第三贷“垄断”即贷给垄断行业主要包括“两路”(公路和铁路)、“两电”(电力和电信)以及烟草等此外近几年企业转制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从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的利益出发利用种种方法逃废债务给银行贷款造成重大损失二、我国不良资产处置情况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集中处置不良资产1999年我国成立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集中处置不良资产一次性剥离和收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1.4万亿元四家AMC成立后国家给予其一些优惠政策(1)AMC的资产处置损失要由财政兜底并由国家承担(2)AMC可以通过几种渠道筹措资金资本金由财政部核拨;划转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给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部分再贷款;发行金融债券(3)AMC运营中可以减免税费主要包括AMC免交在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些资产处置手段按照有关规定AMC可以从事下列业务活动(1)追偿债务;(2)对所收购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3)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4)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5)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6)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7)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8)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此外AMC可以通过吸收外资对其所拥有的资产进行重组与处置财政部已于2001年同意以回收现金的1—1.2%作为AMC的奖励基金最高人民法院对AMC运营中涉及的诉讼主体、诉讼的时效、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银行债权的转移、受让债权的抵押权、资产保全等法律问题做出比较明确的规定2003年四家AMC与中关村技术产权交易所合作使“金融资产超市”中的项目向全国幅射吸引国内外资本的广泛参与使投资主体多元化四家AMC成立以来积极运用多种手段处置不良资产取得一定成效(参见表2)截至2003年3月末全部债转股企业共587户债转股金额近4000亿元这些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下降20—30%财务负担明显减轻近70%的债转股企业实现扭亏为盈截至2003年9月末四家AMC累计处置不良资产4154.68亿元(不含政策性债转股)回收现金861.91亿元现金回收率20.75%.AMC取得阶段性成果但由于收购的不良资产主要是信用贷款且严重贬值债务人分散总共牵涉210万户人均要处理约200户债务以及法律体系不完善、政策不配套、资本市场不成熟等1220.732002年1327.25317.5023.922003年9月末1140.26187.0916.41合计4154.68861.9120.75资料来源中国金融年鉴(2000—2002)中国人民银行年报(2000—2002)2.国有商业银行对未剥离的不良资产的处理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自主性处置不良资产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采取催收追讨、诉讼等手段依法收贷商业银行建立资产保全部门指定专人对不良贷款组织催收对不按规定归还贷款的债务人进行必要的信贷制裁或依法起诉对资不抵债不能偿还债务的企业依法破产按规定条件、程序冲销呆账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不良债务实行区别对待试行减免表外利息同回收贷款挂钩的办法已减免130亿元回收不良贷款285亿元二是利用呆账准备金核销一部分呆账贷款本息按照有关规定原来愈期两年的贷款可挂账停息此后相继改为1年、6个月、3个月1998年呆账准备金由原按年初贷款余额1%的差额提取改为按本年末贷款余额1%的差额提取并从成本中列支当年核销的呆账准备金要在下年予三是创造性地通过债务重组、剥离、转化等手段减轻资产风险商业银行可以将一部分不良资产剥离给内部的专门机构进行专业化处置;商业银行试行对企业进行资产置换即企业以股权或实物资产置换银行债权银行对置换资产进行经营管理2003年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与国际著名的投资银行高盛和摩根斯坦利进行合作处理不良贷款建设银行在7月8日与摩根斯坦利签定合同共同成立资产所有人公司和资产服务公司先期共同管理和处置资产包的账面本息余额约43亿元其中本金余额35亿元三、商业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中的困难1.不良资产存量较大且不断积累四家AMC只是按当时的贷款分类方法剥离国有商业银行的逾期、呆滞、呆账贷款其中待核销呆账以及1996年以来新发放并已逾期的贷款不属于剥离范围因此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并没有剥离干净仍然遗留相当大的一部分长期以来我国贷款按四级分类标准即正常和“一逾两呆”后三类合称不良贷款该分类标准与国际通行的五级分类标准相差较大如果按照五级分类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则会更高此外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增长较快不良贷款也在不断积累不良贷款率的降低是在贷款总量增加较多的情况下实现的带有稀释的因素特别是一些金融机构损失类贷款有所增加承担贷款损失的能力较低 2.商业银行自主性处置不良资产面临许多问题一是利用催收追讨、诉讼等手段依法收贷处置成本高由于我国立法、司法的相对滞后和不完善地方保护主义盛行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等原因银行依法收贷面临诸多困难诉讼收贷不仅环节多效率低下而且一般要承担超过处置标的20%以上的税费例如据业内人士估计在抵债房地产资产转移过程中从起诉到执行结果银行至少要交纳15项以上的税费支出二是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单一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尚未或难以通过转让出售不良贷款;实施资产重组或债务重组的方式难以实现实施债转股后产生的分红资金远低于银行的融资成本加上类似的兼并重组多由政府主导拉郎配多成功者少总体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在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三个突出的问题(1)需要明确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权利即国有商业银行具体处置哪些不良资产采用何种方式处置明确之后就不应受到过多的限制(2)需要为国有商业银行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3)需要将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市场化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处置不良资产按市场价格交易并对这个市场进行有效监管三是贷款损失准备金严重短缺呆账损失难以自行消化实践证明不良资产的最大风险不是处置中的风险而是不处置带来的风险即所谓的“冰棍效应”我国金融机构消化不良资产损失需要动用贷款损失准备金近两年国有商业银行随着盈利提高用于拨备和消化历史包袱的资金大幅度增加但是由于不良贷款历史包袱严重拨备的准备金仍然不能满足需要国外大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对其不良贷款的覆盖率通常在50%以上高者可以达到80%左右2002年末我国建设银行的实有准备金对不良贷款覆盖率为17%中国银行为22%而工商银行只有3%可谓杯水车薪此外由于我国银行提取呆账准备金制度与国际相比有较大差距如果按照国际通行的按风险资产大小提取呆账准备金的办法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将出现账面亏损因此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当期盈利能力有限而且存在不确定性如何使处置不良资产不受当期盈利的限制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四、深化改革和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1.完善银行治理结构和各项制度防止新的不良贷款产生近年来我国经济进入新一轮高速增长期银行信贷也出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因此需要防止大量贷款造成的泡沫经济风险一是国有商业银行要制定清晰明确的发展战略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的组织结构和恰当的制衡机制按照集约化经营原则优化组织结构体系整合业务和管理流程实行机构扁平化和业务管理垂直化制定与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业务增长、地域发展、持续增长战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和有效的责任约束与激励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和完善风险管理体制完善授权、授信及贷款审批制度建立和完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信用风险评价体系通过建立健全审贷分离、贷款三查等制度逐步完善信贷管理体制加强信息科技的开发建设积极推进网上银行和电子银行建设增强业务创新能力和全面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二是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真实反映贷款质量最近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重新修改的有关贷款会计处理方式的指导文件中将贷款风险分类管理作为商业银行开展信用风险管理的最低标准2001年以来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始逐步建立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制度2003年银监会宣布从2004年开始正式实施贷款五级分类并废除原贷款四级分类方法三是建立审慎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商业银行要建立和完善以国际会计准则为标准的会计标准与核算制度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全面清理不良贷款损失和非贷款类资产损失并依据有关规定计收应收未收利息和计提应付未付利息;适当扩大呆账准备金提取范围和比例;强化商业银行的资本约束;加强信息披露工作2.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现存不良资产的处置一是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和AMC运营机制加快不良资产处置(1)国有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剥离一些不良资产移交给AMC处置并且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即对不良资产进行评估AMC以市场价格进行收购收购的不良资产账面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损失由商业银行承担;或者国有商业银行对不良贷款进行分类并由AMC按市场价格收购商业性不良贷款的账面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损失由商业银行承担政策性不良贷款的账面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损失由国家财政发债承担(2)加大对AMC的政策扶持力度第一地方政府对涉及债转股的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包括免收税费、实施社会保障措施实行下岗职工的再就业等明确规定债转股企业中的AMC的股东权力促进改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第二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促使AMC的不良资产处置向外资和私人企业开放充分发挥外资和私人企业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作用第三制定有关法规和政策赋予AMC投资权和担保权;银行、证券、保险公司可以购买AMC的资产;积极推行AMC的资产证券化(3)完善AMC的组织结构和运营机制第一调整AMC的组织机构建立起以任务承包为主的组织结构撤并一些业务量少的分支机构第二财政部与AMC的管理层签订责任状锁定最终损失并建立相应的评估和考核制度第三AMC需要进一步丰富处置资产的手段例如债务重组、资产出售、租赁管理、承包管理、合伙制、债权转物权、推荐上市、资产证券化等积极开展与资产处置相关的财务顾问、咨询服务、上市承销等投资银行业务;在加强财务管理的基础上试行按市场化原则自主收购和处置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二是完善银行自主性处置不良资产的机制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果(1)制定有关政策扩大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自主权例如可以参照AMC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赋予商业银行投资权、转让和出售不良贷款等权力(2)建立和完善银企债务重组的方式与机制第一债务重组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实施好银行/坏银行战略;债务托管经营;债务转让与出售;资产置换;通过委托租赁方式经营资产;债务期限与利率的重组;通过企业发债而收回贷款;国债发售对企业注资;债权主体的更换;改变担保方式等商业银行可以对债务数额适中而由于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进行债务的条件和期限的调整以消化一部分不良资产并要求企业进行财务和结构的调整对于债务数额较大且产品有市场的企业可以对其进行利率重组即适当降低利率水平或者免去部分债务利息减轻企业债务负担债转股的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即将部分债权转成股权对剩余债权进行重组;非债转股的企业进行重组即剥离企业的社会职能和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将企业的优质资产保留并按照国家改革的要求完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第二债务重组介入主体可以多元化借鉴国际经验可以将需要重组的企业分为四类第一类企业虽然是过度负债但经营效益较好对银行的债务能够还本付息;第二类企业属于过度负债但经营状况仍然正常能够支付部分本息今后有可能全部支付;第三类企业不但过度负债而且经营不善所有贷款本息都可能难以偿还;第四类企业是严重亏损对银行贷款本息偿还的可能性几乎没有政府和银行对于第一类企业应给予扶持第四类企业已经难以正常经营因此应按破产程序加快其破产并可以用银行呆账准备金及资本金冲销贷款损失第二、三类企业数量最多和不良债务数额巨大因此它们是银企债务重组的难点银行、国资委等部门要对这些企业进行诊断根据企业债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法进行调整和重组并且在重组过程中要明确责任和分担损失银企债务重组要与国有资产结构调整和优化配置相结合在企业购并中可以将第二、三类企业作为购并对象盘活一部分不良资产政府要根据各个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和核销呆坏账的具体情况分别及时注入一定数量的资本金以保证资本充足率不会因债务赦免而降低很多避免出现清偿能力不足的风险银企债务重组主要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并且需要社会中介机构的积极参与其主要职责是通过多种方式集中国内外投资者的资金以此购买企业的债权和拥有其股权对企业进行改组和重整;对银行与企业重组提供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向银行与企业输送合格的经营管理人才等(3)建立和完善债转股的运作机制第一许多国家将债转股作为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方式之一但实施债转股主要是为了解决企业无力偿还的贷款并且需要转化的债务可能是最差的债务企业不进行债转股往往只能是选择破产清算因此各国特别注重债转股的对象并力求将债转股控制在一定范围例如保加利亚倾向于将中央银行的贷款转化为股权克罗地亚允许将不良贷款转化为股权比率约占银行总资产的2.5%.波兰的银行和企业就双方债务的具体重组方案进行协商将银行的债权换成长期债券实行资产证券化或以债权换取企业的股权或允许债权银行将企业债权在二级市场拍卖波兰政府规定用债转股方式对企业的债务置换不得超过银行资本金的25%1994年末波兰的商业银行通过债转股进行的债务重组只占到债务总量的2%第二债转股可以分为不良资产剥离后的债转股和银行主导的债转股剥离债转股与银行主导债转股的主要区别剥离债转股银行资产负债表立刻变好会掩盖经营矛盾债务损失延后体现为AMC损失最终为财政损失银行主导债转股直接表现为银行的损失减少利息收入或债务出让、股权出让时的损失资产质量透明度大损失今后要靠自身利润或再注资解决第三银行债权转为企业股权过程中需要建立和完善运作程序兼顾企业债务重组的要求和保护商业银行的利益首先对银行债权数额进行认定一般采取对银行债权不打折扣和全额划转为企业股权的方式其次债转股使企业负债率降低银行可以得到分红但利息收入减少因此需要妥善解决债转股利息问题原则上需要做到存款利息及营业支出和债转股后的利息收入与分红收入基本保持平衡再次债转股与企业改组相结合企业在提高盈利能力的前提下应将所承担的社会职能分离出去并根据业务需要将富余人员进行分流并尽快转变为新股权结构的规范公司制;银行对企业实行债转股后要明确银行具有的股东身份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命和罢免管理者拥有资产处置权和收益分红权此外建立和完善股权退出和转让机制波兰按照重组法的要求除非企业已经与银行订立了庭外调解协议或者企业已经破产否则各个债权银行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在二级市场上出售不良资产美国非常重视市场机制的作用企业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决定是进入清算程序予以破产还是将债权转化为企业所有权;在这个过程中所有债权人所拥有的债权转化为赔偿要求权而且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流通与交易以便及時对企业实施重组三是完善不良资产处置的配套政策措施(1)对《破产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从法律上明确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权利并赋予其更多的处置不良资产的途径和手段(2)加快市场体系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建立建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等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机制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立和规范发展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三板市场和技术产权交易市场逐步形成能够覆盖全国的产权交易网络;加快发展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积极拓展债券市场;积极发展保险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完善市场结构丰富交易工具的品种培育一批有实力的机构投资者完善交易、登记和结算体系通过建立和发展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加强信息交流促进要素流动和体制转轨拓宽社会资金参与金融机构重组的渠道加快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和社会信用信息征集系统充分发挥信用约束的作用积极促进社会中介机构的发展做好对不良资产重组、管理和处置的服务工作银行与企业债务重组涉及到补偿体制性欠账问题因此应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配套(3)允许商业银行本身利用多种方式处置不良贷款银行借助AMC或投资银行引入战略投资人用市场竞争方式出让债权或股权以不良资产出资与外国投资人合资合作处置不良资产允许国有银行不良贷款本息的折扣回收允许银行以市场价格出售各类不良资产包括向境外投资人出售;重组盘活中的阶段性持股或委托持股;以打包出售、信托方式、证券化等多种手段处置不良资产(4)调整和完善银行呆账核销制度第一放宽呆账贷款核销条件使一些不符合现行核销条件的事实呆账贷款也能及时核销扩大呆账核销的范围使投资、拆借等非信贷类资产损失以及重组、打包出售、公开拍卖等市场化处置不良资产损失也能够核销参照国际惯例逐步从呆账贷款核销过渡到资产损失核销与国际银行资产质量分类和损失准备金提取制度相衔接第二完善银行贷款损失认定和核销制度赋予银行核销实际资产损失的自主权力加强财税部门、商业银行、监管部门的相互配合贷款损失用一般准备金进行核销的可由银行自主决定上报财税部门和监管部门备案并减免所有的税收;贷款损失需要用专项准备金或特种准备金进行核销的由监管部门认定贷款损失是否属实和批准核销财税部门根据监管部门的认定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5)调整有关税费政策第一推进营业税的改革税基方面按国际惯例将税基由毛收入改为利差收入;税率方面下调营业税税率可考虑降到5%以后再降到2%.第二调整有关政策明确国有商业银行提取准备金支出和核销各类损失支出均可在税前列支第三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有关税费适当减免(6)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正常的资本金补充机制第一商业银行充实资本金的途径主要有财政注资、利润留成、增资扩股、发行股票发行各类资本性金融债券等充实资本的主要途径为公共资金的注入发行资本性的金融债券以及通过上市募集资金第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加快股份制改造的进程中可以选择不良贷款率较低、盈利能力较强的银行先进行试点积极创造上市条件例如可以将国有商业银行改造为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分设一个集团公司控股的股份制银行和一个全资的AMC实现不良资产的内部剥离条件成熟股份制银行可以上市AMC可以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处置损失可以用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盈利和出让股份的收入进行消化
资产清收,通过诉讼;债务重组,寻找债务重组方;不良资产处置-转让给具备AMC牌照的资产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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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俗称呆坏账。也就是说,银行发放的贷款不能按预先约定的期限、利率收回本金和利息。不良资产主要是指不良贷款,包括逾期贷款(贷款到期限未还的贷款)、呆滞贷款(逾期两年以上的贷款)和呆账贷款(需要核销的收不回的贷款)三种情况。其他还包括房地产等不动产组合。
1998年以后,我国将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即“五级分类”。1999年7月,央行下发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工作的通知》及《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试行)》。按照人民银行的规定,现在通常提取的专项准备金比例为:关注2%、次级25%、可疑50%、损失100%。后三类为不良资产。
一、我国清理不良贷款的措施
1、推行信贷资产质量分类
1998年4月中旬,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宣布,将在全国开展金融资产清理,并在此基础上按国际通行办法对信贷资产逐渐推行五级分类和考核办法。很久以来,我国银行的贷款质量笼统地划分为正常贷款和不良贷款,这种划分,不能及进、准确反映企业生产经营变化对贷款风险的影响,新推行的信贷资产质量分类办法,按实际风险程度,将贷款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种,除能及时、准确地反映金融企业的真实资产外,最大的好处还在于商业银行可主动防范贷款风险。
2、财政适量注入资金
1998年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财政部决定发行2700亿元特种国债,所筹集的资本金补拨我国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资本金。可以说,这次发行的2700亿元特种国债补拨商业银行资本金后,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将达到《商业银行法》和“巴塞尔协议”规定8%的要求,同时也使他们争取到了改革机制、完善管理的时间。
3、建立呆账准备与核销制度
从今年开始在全国正式实行的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可以更准确地反映资产质量,而根据银行资产的等级分类可以按不同的比例提取呆帐准备金:正常资产0.5%,关注资产5%,次级资产20%,可疑资产50%,损失资产100%。1993年我国《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实行以来,呆帐准备核销制度远远不能满足核销呆帐的要求,所以放宽核销条件,给予银行呆帐核销的主动权,特别是对事实呆帐认定责任后及时进行核销。
4、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1998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定组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绕开“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限制,先后成立了信达、东方、长城、华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专门接收并处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1996年以前形成的不良贷款(一逾两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具有政策允许的资金来源渠道,可以发行由财政部担保的资产管理公司债券筹集资金,也可以通过向国内外商业借款和向金融机构借款筹集资金,还可以向中央银行申请再贷款等。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业务范围横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和投资银行等领域,体现了国家在金融证券等领域实行严格分业管理的今天,赋予资产管理公司“特殊法律地位和专业优势”,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实现不良资产的处置变现目标。
二、国外清理不良资产的措施
由于各个国家不良资产产生的原因和资产状况不同,经济环境也存在差异,因此不同国家对不良资产采取的处置模式(包括损失承担的方式)和侧重点也有所不同。但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处置不良资产的主要措施与方法大致包括以下几种:
1、强化呆帐准备金制度,注销坏账,优化资产。如美国对不同不良资产(五级贷款分类中的后三类)分别增加20%、50%、100%贷款损失准备金,并明确而严格地规定损失准备金要冲销损失账户,促使银行尽快解决不良资产。新加坡、韩国、印度和印尼的呆账准备金都较高,有的甚至可以随时追加。印尼政府曾在1997年让国营银行注销4.6亿盾的坏账,使国营银行的呆帐占未偿还贷款的比例从6%降至3%。
2、分离不良资产,交由专门机构处理。在充分清理不良资产后,把银行的不良资产剥离出来,交给专门的机构来运作。美国、瑞典和日本都曾这样操作过。美国在1989年设立RTC解决存贷机构危机,RTC对接收的3990亿美元的资产进行了出售或回收,实际收回3580亿美元。
3、培育资产重组的中介机构和中介专家。培育合格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具有比较丰富资本运营经验的中介机构,在其内部建立市场化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合理的监督、激励机制,防止行政因素对市场化资产重组行为的不合理干预;培育职业经理阶层,从私营部门职业家和银行家中选取优秀分子处理不良资产,禁止政府官员担任主要企业的经营人员。在这方面做得很成功的是瑞典政府及其SECURM公司。
4、充分利用金融市场尤其是证券市场将银行资产打折出售或部分证券化,收缩不良资产规模。在不良资产发生后,将其直接打折出售给高素质银行悉心经营,虽然会承受一定的利益损失,但大部分资产却可以得到保全,贷款风险得到化解或转移。
5、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股权。早在1929年的金融危机、股市崩溃和经济萧条之际,为了避免企业无法归还银行贷款而导致银行倒闭,意大利就曾将企业无力归还的贷款转化为银行对企业的股权。之后意大利政府成立了伊利亚控股公司,由其购买银行持有的企业股权,对这些企业进行重组,重组成功后,再把企业卖给私人。
6、直接的资本注入。资本注入包括政府注资和私人投资者注资。事实上,除了政府直接注资外,鼓励银行进行合并也是一种资本注入方法。韩国、印尼、印度和中国香港都采用过这种手段。
7、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解决不良资产的最后形式。对于那些已经资不抵债且前途无望的企业,采用破产清偿债务手段。
8、利用信贷资产衍生产品降低风险。如采用信贷资产违约期权、金融利息掉期、信贷资产相关债券等方式,减少特定项目的信贷风险。近年来,西方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衍生产品交易发展迅猛,美国该业务领域1997年度的交易额为800亿美元左右。不过这种方法与其说是对不良资产的一种处置方法,不如说是商业银行对不良资产的事先规避与防范。
三、我国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方法
1、诉讼追偿。司法诉讼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维护国家金融债权的最后屏障,也是经济活动中追索债务最常用的手段。有些企业经营困难,但并不表明丧失完全的还款能力,有的依靠其自身的经营收入还有一定的偿债来源,但一些企业无视信用,利用各种借口拖延归还,利用各种手段逃债务。通过起诉追索债务,能加大对债务人履约的力度,同时也可以避开国有机构处置不良资产需要履行的烦琐的报批手续。
2、资产重组。资产的重组包括债务重组,企业重组,资产转换和并购等,其中债务重组包括以资抵债、债务更新、资产置换、商业性债转股、折扣变现及协议转让等方式。其实质是对债务企业做出债务重新安排,有的在还款期限上延长,有的在利率上做出新的安排,有的可能在应收利息上做出折让,有的也可以在本金上做出适当折让。对债务人进行资产和债务重组,是资产管理公司在不良资产处置中大量使用的一种方式。
3、债权转股权。债权转股权,指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评审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将银行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对所持股权进行经营管理。
4、 多样化出售。
(1)、公开拍卖。公开拍卖又称公开竞买,是一种通过特殊中介机构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和交易活动。不良资产采用公开拍卖处置方式,具有较高的市场透明度,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市场交易规则,能体现市场化原则,是当前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处置抵押资产中使用较多的方式。该处置方式主要适用于标的价值高、市场需求量大、通用性强的不良资产,如土地、房产、机械设备、车辆和材料物资等。
(2)、协议转让。协议转让是指在通过市场公开询价,经多渠道寻找买家,在无法找到两个以上竞买人,特别是在只有一个买主地情况下,通过双方协商谈判方式,确定不良资产转让价格进行转让地方式。它主要适用于:标的市场需求严重不足,合适地买主极少,没有竞争对手,无法进行比较选择地情况。
(3)、招标转让。招标转让是指通过向社会公示转让信息和竞投规则,投资者以密封投标方式,通过评标委员会在约定时间进行开标、评标,选择出价最高、现金回收风险小的受让者的处置方式。具体有公开招标转让和邀请招标转让两种。该处置方式适用于标的价值大,通用性差,市场上具有竞买实力的潜在客户有限,但经一定渠道公开询价后,至少找到三家以上的投资者。
(4)、竞价转让。竞价转让是指通过一定渠道公开发布转让信息,根据竞买人意向报价确定底价,在交付一定数量保证金后,在约定时间和地点向转让人提交出价标书和银行汇票,由转让人当众拆封,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的处置方式。该处置方式适用于处置资产市场需求差,竞买人很少,拍卖效果不佳或依法不能拍卖,又不适合招标转让的各类资产,包括债权、股权、抵债实物资产的转让出售。
(5)、打包处置。打包处置是以市场需求为出发点,按照特定的标准(如地域、行业、集团等),将一定数量的债权、股权和实物等资产进行组合,形成具有某一特性的资产包,再将该资产包通过债务重组、转让、招标、拍卖、置换等手段进行处置的方式。它适用于难度大、处置周期长的资产。打包处置分为两大类:一是债务重组类打包处置。二是公开市场类打包处置。
(6)、分包。分包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其所拥有的部分资产,以签订分包合同的形式委托给承包人,由承包人负责经营或代为追偿债务的一种行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不良资产的数额巨大,不良贷款客户又分散在全国各地,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限的人力难以对所有不良资产进行及时地处置。为了减少处置成本,加快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需借助社会的力量,采取分包手段来实施对不良资产快速有效的处置。
5、资产置换。资产置换是指两个市场主体之间为了各自的经营需要,在通过合法的评估程序对资产进行评估的基础上,签订置换协议,从而实现双方无形或有形资产的互换或以债权换取实物资产及股权的行为。目前资产置换大都发生在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非上市公司通过与上市公司之间的资产置换,实现间接上市的目的,并通过上市公司所具有的连续融资的渠道来实现自身的发展。
6、租赁。租赁是指在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出租者通过采取契约的形式所出租的财产按照一定的条件、期限交给承租者占有、支配和使用承租者向出租者交纳租金。租赁终止时,承租者将财产完整地返还给出租者。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的最终目的是收回现金,但在实际处置过程中,经常会收回一些非现金资产,其中包括机器设备等生产要素,也会出现取得企业所有权的情况。
8、破产清偿。破产清偿是指债务人依法破产,将债务人的资产进行清算变卖后按照偿付顺序,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得到的偿付。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一些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或不能适应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的需要,造成资不抵债,不能偿付到期的债务,企业继续经营无望,对这样的企业进行破产有利于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然而对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来说,采取破产清偿的办法是不得已的办法。
我国银行业处置不良资产的思路和途径
摘要我国银行业改革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大难题使不良贷款比率居高不下我国已经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集中处置不良资产和商业银行进行资产保全等但是不良贷款比率仍然偏高今后可以采取多元化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即再剥离一部分不良贷款由AMC按市场化方式处置其余不良贷款由商业银行自主性处置国家制定相关政策完善AMC运行机制和扩大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贷款自主权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程 我国入世后面临新的市场竞争和挑战银行业也面临着新的一轮改革与发展需要加快处置不良资产促进金融稳定和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一、我国银行业不良资产状况我国自1995年银行业经营管理工作会议首次提出降低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以来金融管理部门及各商业银行等有关方面经过许多年的努力取得明显的成效2001年末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和比例均首次出现下降余额比年初下降907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为25.36%比年初下降3.81个百分点2002年末四家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比率为21.41%比年初下降3.95个百分点2003年9月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下降888.76亿元不良贷款比率为21.38%不良贷款率比年初下降4.83个百分点我国银行业初步实现了降低不良贷款比例的阶段性目标但是其不良贷款率与国际上公认的不良贷款率警戒线为10%的标准相比仍然偏高目前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占全国信贷市场的60%左右股份制商业银行占12%城乡信用社为11%左右城市商业银行为5%左右(参见表1)此外一些其他存款类机构也经营一些信贷业务占5%左右因此我国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银行业而银行业的不良贷款主要集中在四大国有银行一是不良贷款比例高数额大、而且具有普遍性各类金融机构资产中都有较大部分的不良资产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历史包袱重不良贷款比率和余额一直处于高位政策性银行的贷款期限较长相当一部分投向经济效益较低的项目因此潜在风险大城市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资产质量下降贷款损失较大一些非银行金融机构为扩大市场份额而违规从事银行信贷些愈期贷款由于借款企业已经停产或基建项目已经停建实际已是难以收回的贷款四是近些年来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显现出集中化的趋势信贷投放开始向几个领域集中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第一贷“大”即贷款向大企业、大城市、大项目集中;第二贷“上”即贷给上市公司或准上市公司;第三贷“垄断”即贷给垄断行业主要包括“两路”(公路和铁路)、“两电”(电力和电信)以及烟草等此外近几年企业转制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从本地区、本部门和单位的利益出发利用种种方法逃废债务给银行贷款造成重大损失二、我国不良资产处置情况1.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集中处置不良资产1999年我国成立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集中处置不良资产一次性剥离和收购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1.4万亿元四家AMC成立后国家给予其一些优惠政策(1)AMC的资产处置损失要由财政兜底并由国家承担(2)AMC可以通过几种渠道筹措资金资本金由财政部核拨;划转中国人民银行发放给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部分再贷款;发行金融债券(3)AMC运营中可以减免税费主要包括AMC免交在收购国有银行不良贷款些资产处置手段按照有关规定AMC可以从事下列业务活动(1)追偿债务;(2)对所收购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进行租赁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重组;(3)债权转股权并对企业阶段性持股;(4)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5)发行金融债券向金融机构借款;(6)财务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7)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8)中国人民银行及其他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活动此外AMC可以通过吸收外资对其所拥有的资产进行重组与处置财政部已于2001年同意以回收现金的1—1.2%作为AMC的奖励基金最高人民法院对AMC运营中涉及的诉讼主体、诉讼的时效、诉讼案件的管辖法院、银行债权的转移、受让债权的抵押权、资产保全等法律问题做出比较明确的规定2003年四家AMC与中关村技术产权交易所合作使“金融资产超市”中的项目向全国幅射吸引国内外资本的广泛参与使投资主体多元化四家AMC成立以来积极运用多种手段处置不良资产取得一定成效(参见表2)截至2003年3月末全部债转股企业共587户债转股金额近4000亿元这些企业资产负债率平均下降20—30%财务负担明显减轻近70%的债转股企业实现扭亏为盈截至2003年9月末四家AMC累计处置不良资产4154.68亿元(不含政策性债转股)回收现金861.91亿元现金回收率20.75%.AMC取得阶段性成果但由于收购的不良资产主要是信用贷款且严重贬值债务人分散总共牵涉210万户人均要处理约200户债务以及法律体系不完善、政策不配套、资本市场不成熟等1220.732002年1327.25317.5023.922003年9月末1140.26187.0916.41合计4154.68861.9120.75资料来源中国金融年鉴(2000—2002)中国人民银行年报(2000—2002)2.国有商业银行对未剥离的不良资产的处理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自主性处置不良资产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采取催收追讨、诉讼等手段依法收贷商业银行建立资产保全部门指定专人对不良贷款组织催收对不按规定归还贷款的债务人进行必要的信贷制裁或依法起诉对资不抵债不能偿还债务的企业依法破产按规定条件、程序冲销呆账商业银行对企业的不良债务实行区别对待试行减免表外利息同回收贷款挂钩的办法已减免130亿元回收不良贷款285亿元二是利用呆账准备金核销一部分呆账贷款本息按照有关规定原来愈期两年的贷款可挂账停息此后相继改为1年、6个月、3个月1998年呆账准备金由原按年初贷款余额1%的差额提取改为按本年末贷款余额1%的差额提取并从成本中列支当年核销的呆账准备金要在下年予三是创造性地通过债务重组、剥离、转化等手段减轻资产风险商业银行可以将一部分不良资产剥离给内部的专门机构进行专业化处置;商业银行试行对企业进行资产置换即企业以股权或实物资产置换银行债权银行对置换资产进行经营管理2003年工商银行和建设银行与国际著名的投资银行高盛和摩根斯坦利进行合作处理不良贷款建设银行在7月8日与摩根斯坦利签定合同共同成立资产所有人公司和资产服务公司先期共同管理和处置资产包的账面本息余额约43亿元其中本金余额35亿元三、商业银行在不良资产处置中的困难1.不良资产存量较大且不断积累四家AMC只是按当时的贷款分类方法剥离国有商业银行的逾期、呆滞、呆账贷款其中待核销呆账以及1996年以来新发放并已逾期的贷款不属于剥离范围因此四家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并没有剥离干净仍然遗留相当大的一部分长期以来我国贷款按四级分类标准即正常和“一逾两呆”后三类合称不良贷款该分类标准与国际通行的五级分类标准相差较大如果按照五级分类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则会更高此外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增长较快不良贷款也在不断积累不良贷款率的降低是在贷款总量增加较多的情况下实现的带有稀释的因素特别是一些金融机构损失类贷款有所增加承担贷款损失的能力较低 2.商业银行自主性处置不良资产面临许多问题一是利用催收追讨、诉讼等手段依法收贷处置成本高由于我国立法、司法的相对滞后和不完善地方保护主义盛行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等原因银行依法收贷面临诸多困难诉讼收贷不仅环节多效率低下而且一般要承担超过处置标的20%以上的税费例如据业内人士估计在抵债房地产资产转移过程中从起诉到执行结果银行至少要交纳15项以上的税费支出二是不良资产处置方式单一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尚未或难以通过转让出售不良贷款;实施资产重组或债务重组的方式难以实现实施债转股后产生的分红资金远低于银行的融资成本加上类似的兼并重组多由政府主导拉郎配多成功者少总体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在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过程中存在三个突出的问题(1)需要明确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权利即国有商业银行具体处置哪些不良资产采用何种方式处置明确之后就不应受到过多的限制(2)需要为国有商业银行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法规环境(3)需要将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市场化即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处置不良资产按市场价格交易并对这个市场进行有效监管三是贷款损失准备金严重短缺呆账损失难以自行消化实践证明不良资产的最大风险不是处置中的风险而是不处置带来的风险即所谓的“冰棍效应”我国金融机构消化不良资产损失需要动用贷款损失准备金近两年国有商业银行随着盈利提高用于拨备和消化历史包袱的资金大幅度增加但是由于不良贷款历史包袱严重拨备的准备金仍然不能满足需要国外大银行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对其不良贷款的覆盖率通常在50%以上高者可以达到80%左右2002年末我国建设银行的实有准备金对不良贷款覆盖率为17%中国银行为22%而工商银行只有3%可谓杯水车薪此外由于我国银行提取呆账准备金制度与国际相比有较大差距如果按照国际通行的按风险资产大小提取呆账准备金的办法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将出现账面亏损因此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当期盈利能力有限而且存在不确定性如何使处置不良资产不受当期盈利的限制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四、深化改革和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1.完善银行治理结构和各项制度防止新的不良贷款产生近年来我国经济进入新一轮高速增长期银行信贷也出现快速增长的趋势因此需要防止大量贷款造成的泡沫经济风险一是国有商业银行要制定清晰明确的发展战略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制度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的组织结构和恰当的制衡机制按照集约化经营原则优化组织结构体系整合业务和管理流程实行机构扁平化和业务管理垂直化制定与发展目标相适应的业务增长、地域发展、持续增长战略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建立科学的决策体系和有效的责任约束与激励机制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和完善风险管理体制完善授权、授信及贷款审批制度建立和完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信用风险评价体系通过建立健全审贷分离、贷款三查等制度逐步完善信贷管理体制加强信息科技的开发建设积极推进网上银行和电子银行建设增强业务创新能力和全面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二是全面推行贷款五级分类真实反映贷款质量最近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重新修改的有关贷款会计处理方式的指导文件中将贷款风险分类管理作为商业银行开展信用风险管理的最低标准2001年以来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和11家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始逐步建立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管理制度2003年银监会宣布从2004年开始正式实施贷款五级分类并废除原贷款四级分类方法三是建立审慎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商业银行要建立和完善以国际会计准则为标准的会计标准与核算制度按照审慎会计原则全面清理不良贷款损失和非贷款类资产损失并依据有关规定计收应收未收利息和计提应付未付利息;适当扩大呆账准备金提取范围和比例;强化商业银行的资本约束;加强信息披露工作2.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快现存不良资产的处置一是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和AMC运营机制加快不良资产处置(1)国有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剥离一些不良资产移交给AMC处置并且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即对不良资产进行评估AMC以市场价格进行收购收购的不良资产账面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损失由商业银行承担;或者国有商业银行对不良贷款进行分类并由AMC按市场价格收购商业性不良贷款的账面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损失由商业银行承担政策性不良贷款的账面价格与市场价格的差价损失由国家财政发债承担(2)加大对AMC的政策扶持力度第一地方政府对涉及债转股的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各项配套政策包括免收税费、实施社会保障措施实行下岗职工的再就业等明确规定债转股企业中的AMC的股东权力促进改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第二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促使AMC的不良资产处置向外资和私人企业开放充分发挥外资和私人企业参与不良资产处置的作用第三制定有关法规和政策赋予AMC投资权和担保权;银行、证券、保险公司可以购买AMC的资产;积极推行AMC的资产证券化(3)完善AMC的组织结构和运营机制第一调整AMC的组织机构建立起以任务承包为主的组织结构撤并一些业务量少的分支机构第二财政部与AMC的管理层签订责任状锁定最终损失并建立相应的评估和考核制度第三AMC需要进一步丰富处置资产的手段例如债务重组、资产出售、租赁管理、承包管理、合伙制、债权转物权、推荐上市、资产证券化等积极开展与资产处置相关的财务顾问、咨询服务、上市承销等投资银行业务;在加强财务管理的基础上试行按市场化原则自主收购和处置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二是完善银行自主性处置不良资产的机制提高不良资产处置效果(1)制定有关政策扩大银行处置不良贷款的自主权例如可以参照AMC处置不良资产的方式赋予商业银行投资权、转让和出售不良贷款等权力(2)建立和完善银企债务重组的方式与机制第一债务重组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实施好银行/坏银行战略;债务托管经营;债务转让与出售;资产置换;通过委托租赁方式经营资产;债务期限与利率的重组;通过企业发债而收回贷款;国债发售对企业注资;债权主体的更换;改变担保方式等商业银行可以对债务数额适中而由于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进行债务的条件和期限的调整以消化一部分不良资产并要求企业进行财务和结构的调整对于债务数额较大且产品有市场的企业可以对其进行利率重组即适当降低利率水平或者免去部分债务利息减轻企业债务负担债转股的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即将部分债权转成股权对剩余债权进行重组;非债转股的企业进行重组即剥离企业的社会职能和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将企业的优质资产保留并按照国家改革的要求完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第二债务重组介入主体可以多元化借鉴国际经验可以将需要重组的企业分为四类第一类企业虽然是过度负债但经营效益较好对银行的债务能够还本付息;第二类企业属于过度负债但经营状况仍然正常能够支付部分本息今后有可能全部支付;第三类企业不但过度负债而且经营不善所有贷款本息都可能难以偿还;第四类企业是严重亏损对银行贷款本息偿还的可能性几乎没有政府和银行对于第一类企业应给予扶持第四类企业已经难以正常经营因此应按破产程序加快其破产并可以用银行呆账准备金及资本金冲销贷款损失第二、三类企业数量最多和不良债务数额巨大因此它们是银企债务重组的难点银行、国资委等部门要对这些企业进行诊断根据企业债务的具体情况采取适当方法进行调整和重组并且在重组过程中要明确责任和分担损失银企债务重组要与国有资产结构调整和优化配置相结合在企业购并中可以将第二、三类企业作为购并对象盘活一部分不良资产政府要根据各个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金和核销呆坏账的具体情况分别及时注入一定数量的资本金以保证资本充足率不会因债务赦免而降低很多避免出现清偿能力不足的风险银企债务重组主要采取市场化的运作模式并且需要社会中介机构的积极参与其主要职责是通过多种方式集中国内外投资者的资金以此购买企业的债权和拥有其股权对企业进行改组和重整;对银行与企业重组提供咨询等方面的服务;向银行与企业输送合格的经营管理人才等(3)建立和完善债转股的运作机制第一许多国家将债转股作为处置银行不良资产的方式之一但实施债转股主要是为了解决企业无力偿还的贷款并且需要转化的债务可能是最差的债务企业不进行债转股往往只能是选择破产清算因此各国特别注重债转股的对象并力求将债转股控制在一定范围例如保加利亚倾向于将中央银行的贷款转化为股权克罗地亚允许将不良贷款转化为股权比率约占银行总资产的2.5%.波兰的银行和企业就双方债务的具体重组方案进行协商将银行的债权换成长期债券实行资产证券化或以债权换取企业的股权或允许债权银行将企业债权在二级市场拍卖波兰政府规定用债转股方式对企业的债务置换不得超过银行资本金的25%1994年末波兰的商业银行通过债转股进行的债务重组只占到债务总量的2%第二债转股可以分为不良资产剥离后的债转股和银行主导的债转股剥离债转股与银行主导债转股的主要区别剥离债转股银行资产负债表立刻变好会掩盖经营矛盾债务损失延后体现为AMC损失最终为财政损失银行主导债转股直接表现为银行的损失减少利息收入或债务出让、股权出让时的损失资产质量透明度大损失今后要靠自身利润或再注资解决第三银行债权转为企业股权过程中需要建立和完善运作程序兼顾企业债务重组的要求和保护商业银行的利益首先对银行债权数额进行认定一般采取对银行债权不打折扣和全额划转为企业股权的方式其次债转股使企业负债率降低银行可以得到分红但利息收入减少因此需要妥善解决债转股利息问题原则上需要做到存款利息及营业支出和债转股后的利息收入与分红收入基本保持平衡再次债转股与企业改组相结合企业在提高盈利能力的前提下应将所承担的社会职能分离出去并根据业务需要将富余人员进行分流并尽快转变为新股权结构的规范公司制;银行对企业实行债转股后要明确银行具有的股东身份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股东大会、董事会、任命和罢免管理者拥有资产处置权和收益分红权此外建立和完善股权退出和转让机制波兰按照重组法的要求除非企业已经与银行订立了庭外调解协议或者企业已经破产否则各个债权银行必须在一定时期内在二级市场上出售不良资产美国非常重视市场机制的作用企业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决定是进入清算程序予以破产还是将债权转化为企业所有权;在这个过程中所有债权人所拥有的债权转化为赔偿要求权而且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流通与交易以便及時对企业实施重组三是完善不良资产处置的配套政策措施(1)对《破产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从法律上明确国有商业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主体地位和自主权利并赋予其更多的处置不良资产的途径和手段(2)加快市场体系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发展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建立建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等有机结合、协调发展的机制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立和规范发展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三板市场和技术产权交易市场逐步形成能够覆盖全国的产权交易网络;加快发展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积极拓展债券市场;积极发展保险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完善市场结构丰富交易工具的品种培育一批有实力的机构投资者完善交易、登记和结算体系通过建立和发展多层次的市场体系加强信息交流促进要素流动和体制转轨拓宽社会资金参与金融机构重组的渠道加快建立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和社会信用信息征集系统充分发挥信用约束的作用积极促进社会中介机构的发展做好对不良资产重组、管理和处置的服务工作银行与企业债务重组涉及到补偿体制性欠账问题因此应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配套(3)允许商业银行本身利用多种方式处置不良贷款银行借助AMC或投资银行引入战略投资人用市场竞争方式出让债权或股权以不良资产出资与外国投资人合资合作处置不良资产允许国有银行不良贷款本息的折扣回收允许银行以市场价格出售各类不良资产包括向境外投资人出售;重组盘活中的阶段性持股或委托持股;以打包出售、信托方式、证券化等多种手段处置不良资产(4)调整和完善银行呆账核销制度第一放宽呆账贷款核销条件使一些不符合现行核销条件的事实呆账贷款也能及时核销扩大呆账核销的范围使投资、拆借等非信贷类资产损失以及重组、打包出售、公开拍卖等市场化处置不良资产损失也能够核销参照国际惯例逐步从呆账贷款核销过渡到资产损失核销与国际银行资产质量分类和损失准备金提取制度相衔接第二完善银行贷款损失认定和核销制度赋予银行核销实际资产损失的自主权力加强财税部门、商业银行、监管部门的相互配合贷款损失用一般准备金进行核销的可由银行自主决定上报财税部门和监管部门备案并减免所有的税收;贷款损失需要用专项准备金或特种准备金进行核销的由监管部门认定贷款损失是否属实和批准核销财税部门根据监管部门的认定给予相应的税收减免(5)调整有关税费政策第一推进营业税的改革税基方面按国际惯例将税基由毛收入改为利差收入;税率方面下调营业税税率可考虑降到5%以后再降到2%.第二调整有关政策明确国有商业银行提取准备金支出和核销各类损失支出均可在税前列支第三银行处置不良资产的有关税费适当减免(6)按照现代金融企业的要求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正常的资本金补充机制第一商业银行充实资本金的途径主要有财政注资、利润留成、增资扩股、发行股票发行各类资本性金融债券等充实资本的主要途径为公共资金的注入发行资本性的金融债券以及通过上市募集资金第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在加快股份制改造的进程中可以选择不良贷款率较低、盈利能力较强的银行先进行试点积极创造上市条件例如可以将国有商业银行改造为金融控股集团公司分设一个集团公司控股的股份制银行和一个全资的AMC实现不良资产的内部剥离条件成熟股份制银行可以上市AMC可以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处置损失可以用金融控股集团公司的盈利和出让股份的收入进行消化
资产清收,通过诉讼;债务重组,寻找债务重组方;不良资产处置-转让给具备AMC牌照的资产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