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的感悟
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委郝维连常务副书记,带领中共中央党校全国人大机关分校50多名学员来皇明检查指导工作和调查研究。根据德州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各位领导介绍了皇明太阳能集团及自己履职的情况,现将情况介绍整理发表在博客上,作为我担任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向人民交的述职报告吧。我担任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五年来的履职实践感受最深的是,随着身份、地位、环境的改变,觉悟、境界随之提高,言路、行路、心路也产生了质的飞跃。
你不仅仅是山东的全国人大代表
2003年我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的那一天,中国太阳能热利用专业委员会罗振涛主任给我打电话说:“黄鸣,祝贺你!你要记住,你不仅仅是山东的人大代表,更不是你皇明的人大代表,你是整个太阳能产业的惟一一个全国人大代表,所以要求你为整个产业奔走呼号,作为产业的代言人、作为产业的代表来说话。”
罗老师的几句话,犹如给我打了一针镇静剂,使我从高度兴奋状态转向冷静的思考中。原以为人大代表不过是个荣誉,没想到责任这么重大,没想到行业领导对我的期望值这么高。我不能辜负领导和选民的信任,要尽心尽力地履行职责,所以,从那一天起我就再也没有忘掉自己是代表整个行业,代表整个节能减排事业来做代表工作。
在被选为全国十届人大代表到第一次人代会议召开这段时间里,我组织了班子写建议和议案,一开始是三四个,后来扩到七八个,针对太阳能行业最为迫切的问题作议案,撰写《太阳能强盛中国》的宣传材料,在赴北京参加人代会的火车上,我就开始发材料宣传太阳能事业。很荣幸的是不到两年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就通过了,全国人大环资委的王维成教授对外发布的时候说:“在黄鸣等56位全国人大代表的倡议之下,我们正式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的立法程序……。”我当时激动的心情用任何语言都无法表达出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后,我一方面带头宣传推动,一方面又告诫同行要自己奋斗,重视质量,维护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产品形象。随后我又提出了G能源替代,以企业的名义在北京人民大会堂进行了“绿色能源替代发布会”,拟出了第一份“近期替补、远期独有”的能源替代时间表:即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10%,其中太阳能占5%;到2060年后替代90%以上,太阳能占50%。另外还提出了建筑节能法、推行节能降耗等建议和意见,五年来我共提出议案、建议91件,得到了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我的这些工作,得到了领导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广泛认可,获得了2006年绿色中国年度人物等多项荣誉。在起草建议、意见的过程中,需要参考很多文件、法律,最后竟然发现自己成了半个法律专家了。国外一些大的企业家或者政治家很多是学法律出身的,这里面有深刻的含义的,而这个收获是我自己没想到的。
永远引领行业潮流
能当选为中国太阳能行业唯一的全国人大代表,是我在这一领域做出了一定的贡献,也是对我的期望、鞭策。做大做强皇明,领衔做好中国太阳能品牌行业,在全球太阳能这一尚未成熟的行业走在西方国家的前面,让“中国威胁论”者相信中国问题中国人有能力自己解决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义务。基于这样的认识,这几年我不断给自己加压,很多项目爆发似的展开。
近几年来,我们持续地开展了地毯式太阳能科普宣传活动,行程达8000万公里,累计推广太阳能1000万平方米,节能折合标准煤2000多万吨,减少相应污染物排放近2000万吨。按使用寿命15年计算,节约的能源比一个中原油田产的油还多。皇明科普万里行活动有力地启蒙了中国太阳能市场,探索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太阳能推广普及路子,催生了一个富有强劲竞争力和巨大潜力的太阳能产业。2006年全国太阳能保有量已达9000多万平方米,占全球的76%。
在外无引进、内无参照的情况下,皇明不仅完全自主创造了一套完整的太阳能产品工业化生产体系,为世界大规模、标准化、规范化生产打下基础;而且在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管理、服务等方面健全完善了产业链系统化建设,走过了西方国家通常需要60到100年才能完成的工业化之路,使以皇明集团为领军企业的中国太阳能产业成为我国少数几个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产业之一,成为有能力、实力对西方发达国家进行生产线和产品、品牌多重输出的企业,成为有资格让西方发达国家对我们的产业进行移植的企业。
2006年5月5日,应联合国总部特别邀请,我专程到纽约向参加联合国第14届可持续发展大会的各国政府代表和国际组织的专家学者,介绍中国太阳能工业体系创新经验和商业化推广模式,为举步维艰的世界太阳能发展提供了参照的样板。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路透社、日本朝日新闻等20家国际著名媒体,对皇明集团进行了大量报道,有效改善了中国在能源环保方面的负面形象,树立了中国良好的国际形象。皇明完全创新模式于2006年被中央党校列为教学案例,成为全国列入该校的第一个民营企业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