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酒提税前后的利益之争
关键词:烟酒消费提税 通货膨胀 拉动内需 “我们能”
8月1日,税务总局制定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执行。业内人士预测,这项新规将堵住白酒行业长期存在的“左手倒右手”避税漏洞,酒企的利益链格局也将得到重新划分。税制改革在我国一直没有停步,尤其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家全面推行增值税改革,不断调低出口退税率,证券交易印花税改为单边征收,降低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印花税以及营业税。然而对烟酒消费品,最近短短两个月之内国家却两次作出调整,这传递出什么样的信号?
此举肯定会有有吃亏的,也有占便宜的。本文就此件事情上的利益之争的主题简要论述。
一、坐拥税收等四大利益——国家是最大的赢家:
1、真金白银——多收的消费税:
此次调整烟酒消费税的一个重要背景是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税收收入的持续下降。有数据显示,今年1到6月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29530.07亿元,同比下降6%,减收1895.68亿元。政府预期通过此次调整烟酒消费税,对于增加税收,稳定财政收入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前一阵子特别是应对金融危机所采取的结构性减税,对全年落实税收收入多少会造成一定影响。据测算,仅增值税改革这一项,2009年增值税收入将减少1200亿元。此外落实中小企业、房地产和证券交易相关税收优惠以及出口退税政策等等,财政税收减收幅度大约在5000亿元。
这些收支缺口都需要国家一方面开源,一方面节流,将可能存在的税收漏洞尽快弥补。而消费税的提高是比较见效益的办法。
新实行的《办法》核定标准为: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在保持20%消费税率不变的基础上,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的,由税务机关按生产规模、白酒品牌、利润水平等情况,在50%至70%范围内核定。其中对生产规模较大、利润水平较高的企业,税务机关核价幅度原则上选择在60%至70%范围内。
以一瓶500毫升的53度飞天茅台为例,目前“出厂价”约为220元,而“销售公司出厂价”高达439元。按以前的标准上缴消费税:220元×20%+1斤×0.5元=44.5元。按照新标准上缴消费税为:439元×60%×20%=52.68元。
这中间的差价就是政府财政收到的真金白银。
2、杀一儆百,堵漏增收,加大稽查力度。
长时间以来,由于税制的问题,卷烟行业也存在类似白酒的避税问题,但卷烟行业已早于白酒行业实行了新的消费税计税办法,在卷烟计税新办法实施不久,烟厂自设的销售公司便纷纷关门。白酒消费税新办法实施后,酒企自设的销售公司可能也会纷纷关门。
4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就出台《关于加强税种征管促进堵漏增收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为确保2009年税收收入与其增长目标,将对消费税提出,“要加强白酒消费税税基管理,核定大酒厂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保全税基,各地要加强小酒厂白酒消费税的征管,对账证不全的,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堵漏增收”。
国家的收益不仅在于通过税收得到的真金白银,而且在于此举对于各行业的警示意义。
3、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热情:
央视记者在物美超市做了个问卷调查,从回收的50份问卷来看,近90%的被调查者认为上调白酒消费税后,白酒的价格会明显上涨,72%的被调查者对涨价持反对意见;81%的被调查者认为涨价会影响自己的购买行为。采访中,记者发现出于对白酒价格上调的担心,不少消费者已经开始提前采购了。
面对涨价与涨价预期,所有的消费者都会是一个动作,那就是超前消费,用囤积来抵消涨价所带来的影响,不去被动受到通货膨胀影响,却成为导致通货膨胀不可缺少的因素。
毕竟某些人花的不是从自己兜里掏出的钱。恰恰是价格抬高了,更激发某些高端的成功人士的欲望,因为只有更少的人消费得起,才能够证明自己依然是胜利者与佼佼者,就如那些在地王争夺战中,不用打电话不用按计算器的,志在必得的态度显示出的洒脱的,花的大体不是自己的钱,扬的却是自己财大气粗、实力雄厚的威名。
不管自己如何挥霍,总是会有人跟在后面买单,这才是更可怕的;而买单的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毕竟某些人提着猪头都找不到庙门,而自己把钱花在了刀刃上,通融了关系办成了事,就是值得称道的,就不能被指责不作为。这才是最可怕的。
4、对外显示自己“我们能”的健康形象:
金融危机给中国政府带来就百年难遇的时机,显示中国在30年改革开放所形成的实力积累,可以更多地承担国际社会的期待与责任,特别是在建国60周年之际,更需要树立有发展实力、有坚定基础的面向未来的健康形象,套用奥巴马在竞选时候所传播开来的名言“我们能”的形象,因此,这个时候任何行为都不单纯是市场意志,更不是消费者的意志,而是政治与权利意志的体现。
形象重于一切!这从来就是中国政治、市场、管理与家庭、个人所遵循的首要目标。而通过刺激消费所体现的强健的体魄,更符合中国的这一“优秀”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