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中方A公司,中方B公司与外方C公司2004年成立生产型合营企业D,合营期限为十年,法人为A公司法人。A:B:C股份分别49:20:31,外方C公司实际操控人是中方B公司法人,外方C公司已经注销。中方B公司以股权质押方式把D公司其股份抵押给银行套取现金,并未投入D公司经营,B和C十年对企业没投资,没经营也没分红,公司一直亏损,一直是A在经营投资承担费用,大约2000万左右,现中方B公司因还不了贷款已经被政府托管。问题1:合营企业期限已满十年,合营是否自动解除?工商变更是否还需要中方B的配合?问题2:公司章程写到合营期满,清算合营公司所有债务后,其剩余财产归甲方所有(公司A),是不是说明现在合营D公司理论上已经是A的了呢?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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