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揭示,任何事物都是相对的,都是对立统一的矛盾体。考录制度也不例外,在其优点的背后也有不足,在服务社会管理的同时,也有隐忧。如果我们能够全面准确的认识其矛盾的两个方面的话,那就可以更好的趋利避害,扬其长而避其短,发挥它的最大效用,这也是本文研究考录制度的意义所在。
制度本身的不足
一、无法准确测评考生的思想道德
公务员笔试侧重于测评基本素质和职业潜能,面试侧重于测评基本能力和职位相关素质,二者都不能直接测评考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可以假设,即使有人在考试中撒谎,也不一定能为考官觉察。所以说,一个人的思想道德、品质涵养等非智商因素,是难以通过这种形式来准确测量的。“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正可以说明这一点。在这种条件下,出现高分低德、高能低德的人也就不足为奇了。而这与“德才兼备”的取人标准是背道而驰的。
科举的教训可以为鉴。科举作为一种考试形式,同样摆脱不了它的阴影。所以在考中进士甚至是考了状元的人物中,也不乏“缺德”之士。最为典型的就是陈世美了。当然,陈世美只是一个戏曲人物,历史上确有其人,但是否确有其事就不一定了。而这并不能否认,历史上很多饱学之士在“飞黄腾达”之后,为“荣华宝贵”所俘虏,成为上层社会中的“市侩”。今天的社会中也不是没有此类人物,如那些嫌父母寒酸土气,而不愿与父母“同污”的大学生。他们也是经过选拔考试的,也是千军万马挤过独木桥的“天之骄子”。这也反映出了考试的不足之所在,即可以测才学,而难以量品德。
二、考试内容单一
如果仅从中央近几年的考试题来看,考试内容的时代性、多样性和有效性等方面做的还算差强人意,但若是从全国范围来看,考试内容的单一性就清晰可见了。各地试题的交叉和重复,是显而易见的,无论是笔试试题,还是面试试题,概莫能外。往往一道好题,中央考试用了,地方上也用,北京用了,河北也用。有的稍做变通,有的则干脆照搬照抄。这样,对于考试测量的实际效果就打了折扣。有过多次考试经历的考生在走出考场时都反映,好多题在别的考试中都出现过,已经背过了,根本用不着思考,直接就答。再有,考试题的时代性、先进性不强,测评的有效性较差。如,有的题谁都会,有的题则谁都不会,这就失去了意义,因为它没有了区分度;有的题则不够典型、不够先进,不足以担当起选拔高素质人才的功能。另外,不同部门不同职位的能力素质要求也是不同的,比如,专业素质,技能特长等。这些内容也不是一张试卷、一次面试就能完全测评出来的。
纵观科举的兴衰历史,可以发现,科举在唐宋两朝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造就了不少治国安邦的栋梁之才。而元明清三朝时期则日渐衰落,不但没能起到促进历史发展的作用,反而成了腐败的根源,为什么呢?这是很值得人们深思的。英国人李约瑟在研究了中国科技史之后问了一个著名的问题:中国的科技水平在古代一直独步世界,为什么后来技术革命没有发生在中国呢?这个问题被称为“李约瑟之谜”。现在看来,科举制度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文明古国的四大发明都产生在元朝之前,也是一个佐证。
自元朝开始,皆以朱熹注释的四书五经为科举版本,要求参加科举人员必须以朱熹的注释去理解圣人言论。这就压抑了许多学生自己对经典的理解,朱熹的思想文化开始登上中国思想文化神坛。社会的智力精英都被吸引到钻研圣贤之书和“八股文”之中,因为这是他们唯一的出路。然而这些“知识”不但对科技进步几乎没有任何贡献,而且极大的压抑和束缚了人们创造的思想和创新的思维,只知道圣贤书中“自有颜如玉”、“自有黄金屋”;这也使得他们深信,“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在这样的大环境中,商旅贾人被贬为钻营投机之辈,创新发明则成了“行而下”的雕虫小技。如此,生产力的提高从何谈起,社会的发展进步又有何可依呢?
三、考试形式单一
如果仅从考试成本的角度去看,一张试卷考遍天下,一套试题试完所有,这可算是收益最大,成本最小。然而,作为选拔治国理政人才的公务员考试,第一位所要考虑的决不仅仅是成本的问题,而是效率的问题,即选拔人才的有效性最大化。而这一点,我国当前做的考试工作还是很不够。尤其是在面试过程中,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这个方面,西方的文官考试制度有很多值得我们借鉴的东西。举个例子,如加拿大的高级公务员考试。在加拿大,申请职位的考生可能会领到一包关于科技政策的考试材料。第二天早上他来到科技部一间办公室,人们刚好在讨论他看过的议题,没人理他。一会儿他被叫到司长那里,司长问他参加了早上的讨论吗,他说自己还没来得及谈看法。司长便开始就那个话题和考生分析议论起来,实际上这时对考生的考察早已开始进行。谈完后,那考生可能又会收到一大包关于财政方面的材料。第二天他又去了财政部。然后他领到第三包材料,去了第三个部门。这就是加拿大有名的文件包技术,也叫“测评中心技术”。考生只有经过了这样“艰难”的考试,才可能最终被录用。
当然,这只是一种参考,我们应该根据我国的国情来研究探索更加适合我国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考试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