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我区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长效机制,掌握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主动权,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困难,提高了我区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加强应急组织领导
一是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得到加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及时调整充实秀屿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成员分别由区政府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区政府办公室加挂应急委办公室牌子,实现常态管理与非常态管理工作相结合,其主要任务是:负责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应急联动机制和工作制度;加强现代化预警系统和信息分析系统建设,提高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能力;落实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决定和指示;根据职责分工组织预防、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Ⅰ级响应和Ⅱ级响应的突发公共事件,并协调解决处置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承办区政府和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同时,区政府还成立了防汛抗旱指挥部、森林防火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重大动植物疫情防治指挥部、粮食应急工作指挥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等专项指挥机构,全区形成了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系。
二是应急队伍建设取得成效。区安委会依托化工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等高危行业以及大型工业企业的应急救援队伍,组建成立了秀屿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各乡镇、各规模以上企业充实现有应急救援资源,加快建设区域应急救援基地和专业救援队伍,建立地方、企业应急救援基本力量,提高全区应急处置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主要由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区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的专业人员构成;区卫生局还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组,区疾控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分队包括流调组、检测采样组、消杀组、后勤保障组四个小组共有成员16人;区医院成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专家组,共有专业人员56人,同时配备了应急车辆、防护服、防毒面具、消杀用具等设备;区直机关组建三支抢险队伍,各乡镇机关各组建一支机动抢险队伍,重点村也各组建一支抢险队伍,今年区、镇、村三级共组建抢险队伍135支4666人。
二、完善应急工作预案
区应急办深入组织开展应急体系建设调研,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秀屿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了各部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职责和应急程序,完善了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工作机制。根据《秀屿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勇于创新、大胆探索,制订和完善了一批既符合客观实际,又具操作性的专项应急预案。目前,我区已制订了1个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还制定了14个专项预案、48个部门预案。按照“预案到镇、预案到村”的要求,力争到今年底,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居)、企业完成相关预案的制订工作,使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
2008年,为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各种风险和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由区应急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编制并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莆田市秀屿区“十一五”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成为指导我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的综合性规划。
三、健全应急运行机制
一是健全预测预警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工作范围,建立和完善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检测、预测、预报、预警体系,认真开展风险调查和隐患分析,排查危险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把灾害与危险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报告工作。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落实信息报告责任追究制度,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各乡镇和区直各部门都必须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应急办报告。严格执行信息报告时限要求,特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必须在1小时内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建立信息报告责任追究制度,对没有按照要求上报信息的,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员责任。三是完善监测报告预警系统。我区1家县级医疗机构及6家乡镇卫生院全部实现了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使县区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的网络直报覆盖率均达到100%。四是健全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积极稳妥推进“110联动”,积极协调110社会联动相关职能部门,明确了四项110社会联动工作措施,与公安、文化、工商、环保、建设、规划、路政等政府有关部门紧急信息接报平台有机融合,加强各级各部门的横纵联系和协调配合,明确各方职责,确保遇事能够有效组织、快速反应,高效运转、临危不乱,共同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实现“统一接报、分类分级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