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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创新:从“欢迎来搞”开始

    
  

  ——谨以此文献给企业界和律师界勇于创新和正在创新的朋友

  

  一个女人想要一个孩子,怎么办?

  假如仅仅是为了要个孩子,就随便找个男人搞一下;

  假如还想有一个优良品种,就找一个优秀男人搞一下;

  假如想要个合法的孩子,就会老老实实去找个男人恋爱、结婚,合理合法地搞出个孩子来。

  但无论如何,得有人在她身体里播下革命的种子,“搞”总是免不了的,至于形式如何全在于选择。在此,她仅仅是一个母体,孩子是新生事物,代表创新,男人相当于外来的力量。这是一个生命的过程,也是创新的过程。

  改革创新总是在原有的基础是推陈出新,在既有的母体上播下新的种子,然后在十月怀胎和一早分娩中获得新生。这是自然的规律,也是社会的法则,更是创新的不二法门。

  这几年接触过很多的民营企业以及律师事务所,他们都对现状不满,起码是充满担忧,也想在创新中获得改变和发展。但往往就是经受不了十月怀胎之苦,更经受不起一早分娩之痛。所以,创新永远只能停留在口号中和愿望中。

  因为关注民营企业的发展,研究民营企业的发展,所以对他们的困惑和无奈有了很深的了解;因为身在律师行业,对律师业的发展更是心知肚明。二者面临的困境和挑战是同出一辙,病症都属于那种既想要儿子又怕痛的那种,于是只能祈求天下掉一个新的体制、新的机制、新的模式、新发展来。在等待中失去大好时机直至过了更年期,再想创新连功能都已经没有了,还改个球。

  一、创新就是要从“欢迎来搞”开始

  创新不是特别的功能,也不需要奇思妙想,而是来自任何组织肌体的内在的、本能的、自然的要求。当人发育健全、当企业已形成规模、律师事务所稳定发展后,创新的激素就一天天在分泌,如果不能顺应它的要求,就一定会对肌体和组织本身造成伤害。

  这也就是从政府、企业、律师事务所等天天都在跟动物叫春似地在叫喊改革创新的原因,但是创新有创新的规律和规则,更有其不可或缺内在的要求和过程。这也正如发情期的动物一样,只有叫喊是不够,最终还是吸引到优秀的种子注入体能,才有可能激活创新的功能,启动创新程序。所以,改革创新必须要有“欢迎来搞”的胸怀和勇气

  

  二、创新的不二法门是找对的人来搞

  正如一个健康的女人和任何一个发育健全的男人都能生出孩子一样,创新大可不必当作天大的事来对待。遵从自然法则,创新总是找最强壮的、最优秀的、最有成就的人来搞。所以,找对人来搞,是创新的第一步,也是关键的一步。但这也是人起码的要求的。

  而且创新要找外来的人来搞,不是自己跟自己搞。不是自己跟自己搞,永远都不会有结果。很多企业总是自己在苦思冥想,希望突然来一个灵感和奇思妙想,改变一切,往往都是徒劳无益的,结果终究还只是换汤不换药。

  

  三、创新只能一对一地搞

  创新要拿出自己最优秀和最精华的部分与别人最优秀、最精华的部分人对接,通俗地说就是要拿你的卵子与别人精子碰撞。也就是说,创新是让自己最优秀的人才与外来人才碰撞和对接。所以,创新要从一对一开始,而不是让外来的一个对自己所有的人,也不是让一群人来对付一个人,其结果必然会乱伦,乱到不可收拾为止。

  很多优秀的职业经理人就是死在这种以一对多的过程中,也有很多企业请来一大堆的专家、顾问、参谋等,一女多嫁,最后连自己都不知道生出的是什么东西。如此,把企业搞砸了,把肠子都悔青了,也还是白扯。

  四、创新还要悄悄地搞

  大张旗鼓地搞创新,八字还没一撇就四处张扬,引得满城风雨、人人尽知,最终的结局一定是在丢人显眼中收场。

  谁都知道,男女在大街上搞是非常丢人的一件事,创新也是如此。内外力量的结合,开始总是免不了有各种各样的交锋和冲突,而且一开始很难用对与错来评价,如果从开始就公开必然会引起各种各样的争议和非议,以至于较量会陷入道德的泥潭和理论的陷阱、学术的狂吠,最后大都是无疾而终。

  故所以,创新从一开始就要画地为牢,正如歌声唱的“有一位老人在祖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圆”那样,先画圈然后悄悄地搞,搞出名堂来再大张旗鼓也不迟。

  五、创新也得怀胎十月

  

  胎儿饮血,婴儿喂奶。新的机制、新的模式虽然有强大的生命力,但在开始总是弱小的,而且必须要特殊的温床上才能健康地发育成长。所以,创新从一开始就要在一个相对封闭的环境中进行,并用肌体原有的最精华的营来养慢慢地抚育它,任何外在的营养都可能摧毁新的生命。正如胎儿在娘胎中不能接受任何外来的营养,不能用大鱼大肉去喂养刚刚出生的婴儿一样。

  封闭的环境、特殊的营养,是创新成活的必不可少的选择。很多企业梦想着一朝先,吃遍天下。认为有“先”就可以大吃特吃,结果没吃多久就吃死了。对创新的机制和模式,在不当的时机、不恰当地追加人、才、物的投入,盲目加大产品、技术、市场份额,使创新因不堪重负而崩溃,被大鱼大肉给养死了。

作者:邱旭瑜 中层经理

邱旭瑜律师,十二年法官,十余年职业律师生涯,期间曾担任多家大型企业法务和法律顾问。十余年来一直至力于企业风险管理与控制的研究和实践,在此基础上创立管理律师专业和发起创立中国管理律师网及珠三角企业法律顾问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