帐户注册

登录

找回密码

忘记密码了?输入你的注册邮箱,并点击重置,稍后,你将会收到一封密码重置邮件。

石先广:《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条文解析与维权点津(二)

石先广:《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条文解析与维权点津(二)

摘自石先广最新法律著作《律师带您走出劳动争议的困境》第七章: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条文解析与维权点津。该书将于近期在中国劳动社会保障社出版!

三、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

【法条原文】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条文解析】这一条是关于解决劳动争议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根本本条的规定,解决劳动争议应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是以事实为依据原则。“事实”,也就是发生的事情。这里所说的事实是法律上的事实,即能够引起劳动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如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用工),用工就可以导致劳动关系产生。“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处理所有纠纷的原则。因此,处理劳动争议也必须根据事实进行处理。

二是合法、公正、及时地原则。“合法”,也就是依法处理劳动争议,即解决劳动争议要符合法律的规定。这里的“法”,既包括实体法,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也包括程序法,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民事诉讼法》等。此外,这里的“法”不仅仅是全国人大及常委会通过的法律,还包括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地方性立法以及各种行政规章,甚至用人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制定的内部的“规章制度”等。“公正”、“及时”这两个原则,我们已在本法的立法目的里面有阐述,这里就不再赘述。

三、着重调解原则。调解是指在有关组织、机关、机构、个人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调解在我国有渊源流长的历史,被称为“东方一枝花”,并被西方所借鉴和发扬,形成了目前流行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目前,我国也开始挖掘本土传统的法律资源,注重发挥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独特作用。这次立法也将“着重调解”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基本原则。因为劳动争议案件具有特殊性,与普通的民事案件不同,它不仅仅是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的纠纷,还涉及到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安全卫生、就业以及其他社会保障等等问题,解决这些矛盾,仅仅靠行政手段和司法裁决是难以实现的,即便能通过行政手段和司法手段解决,但往往出现劳动者不愿看到的情形: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也要丢掉“饭碗”。而通过调解解决劳动争议,不但更有利于问题的解决,而且劳资双方不会伤和气,可以避免劳动争议解决后留下后遗症。因此,崇尚并运用调解制度的功效是十分必要的。

四、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即劳动争议的解决要依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归宿。关于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前面立法目的条文解析中,我们已有阐述,这里就不再赘述。

【维权点津】法律规定的解决劳动争议的原则,对于指导劳动者维护自身劳动权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劳动者在维权时不仅要有事实,而且还要注意法律的规定,即要合法、有理、有利的维护自身权益。

四、劳动争议协商和解

【法条原文】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条文解析】这一条是关于劳动争议协商和解的规定。协商和解,是指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行进行协商,双方自行解决纠纷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此外,本条还规定了,劳动者还可以邀请工会或其他第三方与用人单位在协商解决纠纷,这里的第三方可以是本单位的人,也可以是其他人,如劳动者请的律师等。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签署和解协议。协商和解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对于妥善处理纠纷也是十分有利的,而且达成和解协议是完全的自愿的,事后也容易履行。

【维权点津】协商和解也是一种劳动争议的化解方法。劳动者在维护自身权益的过程中,也可以首先选择与用人单位协商。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协商的时候,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协商是自愿的,不是必须的,劳动者可以选择也可以不选择。二是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三是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签署书面的和解协议,这样既方便主张权利,也可以导致劳动争议时效中断,有利于事后维权。四是经协商无法达成和解协议的,劳动者仍可以通过调解、仲裁维权。

五、劳动争议解决机制

【法条原文】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条文解析】这一条是关于劳动争议解决机制的规定。从这一条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解决机制有以下几种:一是协商和解,二是调解,三是仲裁,四是诉讼。协商和解在前面我们已经介绍过,这里就不再赘述。调解、仲裁、诉讼我们将在后面作详细介绍,这里暂不作阐述。在这四种解决机制中,协商、调解不是必经程序,仲裁是必经程序,即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必须事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经过劳动仲裁后,当事人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换言之,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不可以跳过劳动仲裁而直接去法院起诉。

作者:石先广 中层经理

石先广,劳动法专家、培训师、律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上海社会科学院劳动关系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人力资源管理》等杂志特邀撰稿人。email:sxg897@gmail.com。 QQ:7354798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