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大学生更好掌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第一条中所讲的“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市社区建设和应征入伍。围绕基层面向群众的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产服务、生活服务、救助服务等领域,大力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精神,我们在这个专辑中针对城乡基层就业问题给予解答。
问:什么是城乡基层就业?
答:政策中的“城”指城市;“乡”指农村。“城市基层”指城市街道和社区;“农村基层”指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
问:什么是基层单位?
答:基层单位分为两种解释:
① 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乡(镇)政府机关、农村中小学、国有农(牧、林)场、农业技术推广站、畜牧兽医站、乡镇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站、乡镇文化站、乡镇劳动就业服务站等;
② 工作现场地处以上地区县以下的气象、地震、地质、水电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业等中央单位艰苦行业生产第一线。
问:城乡基层就业岗位是如何划分的?
答:城乡基层结业岗位划分四个部分,其一是基层社会管理岗位;其二是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其三是其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其四是公益性岗位。
问:什么是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答:所谓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包括村官、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以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社会保障协理、文化科技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居家服务、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岗位。
问:什么是其他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
答:在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开发或设立的相应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部分由政府出资,或由相关组织和单位出资。
问:什么是公益性岗位?
答:由政府出资开发,以满足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
问:中央有关部门实施了哪些基层就业项目?
答:近年来,中央各有关部门主要组织实施了4个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专门项目:
①团中央、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3年起组织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②中组部、原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
③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6年开始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④中组部、教育部等四部门从2008年起组织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计划。